作者:龍在淺灘笑
HH是自作孽,不可活。
我不是什麼方粉,也相信這樓里很多倒H派的筒子也不是。
我個人認為,代筆說根本不是什麼主題,LZ也太糾葛於方韓的口舌之爭。
韓三篇才是整個事件的軸心和重點。韓三篇意味著公知向政協的華麗轉身,至少,韓團隊是這樣預判和希望的。
讓韓走下神壇的人,不是方,是他自己。
低素質和殺戮群眾,要了他的命了。
一個在這個星球上被絕大多數人、大多數行政機構認同並執行的理念,絕非HH們這些投機的公知可以動搖和質疑的。
三篇事件之後,不少筒子就已經零星開樓,斥之為叛徒和乏走狗。
麥和方的質疑,又恰到好處的將星火終成燎原之勢。
100天之前,就是借這倆人10個膽,他們也不敢當噴子。
不消死忠的韓粉出手,7環外的革命群眾都能用口水滅了他們。
為什麼HH的每次發聲和出場,得到不再是所謂的追捧和吹噓而是奚落和嘲笑。
方粉沒這麼大的氣場。
真正把HH掛在牆上的,就是他那三篇該死的傻B文章。
大多數網路民主口水派,包括我自己,保持著冷酷的沉默,也有少數激進派早已偽娘成方粉,大行口誅筆伐之事。
韓少啊,那神馬杯中窺人,三重門都是浮雲,你丫挺的能不能把舌頭捋直了,告咱一聲,那傻三篇真是你丫自己寫的而不是你那傻催的爹代的筆。
那你就自己挖個坑,麻溜的把自個埋了。
你就是個旗手,哪天厭了,煩了,扔了。沒人怪你,自然會有別人來扛。可你丫的不該連人帶旗一塊奔你那新主子那去舔蛋吧。記住,那旗不是你自己家的。
別怪網上這票筒子損,你人可以走,旗得給咱留下,再吐你丫一臉口水,瞅瞅,曾經的老牌公知,新銳的但已經臭了牌的五毛,你那新主子愛咋咋地。
這是咱的最低止損線。你受不受的了,都得受。
活該。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嘻嘻,汪兆銘人生後期的行徑是可恥的,下場是悲哀的。
記住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