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主禱文十四講之第七講

作者:zhenguang  於 2009-2-17 23: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好文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根據路加福音十一章所記載的主禱文,本句是: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可見債在這裡,顯然是指罪而言。債者,人之責也。我們中國字最有意思。還債是人的責任,債還不清是最大的痛苦,使人失去自由與平安。基督徒對罪也應該有這樣的感

覺。在我們的生活中,一發現有過失或隱惡的時候,我們便應該覺得好像欠了債似的,失去平安與快樂,非得設法趕快還清它不可。如果你犯了罪以後,沒什麼感覺,不算一回事,那你的生命一定有問題,你還不是一個重生的基督徒。有神生命的人一定會像神那樣愛慕聖潔,恨惡罪惡的。我們生活在世界上,免不了會沾染罪惡污穢,但我們對罪有極其敏銳的感覺,一沾染罪,便極其不安。就是普通道德觀念不認為是罪的事情,我們在神的光照中也會自恨自愧,而需要神的赦免,我們才能得回平安。因為我們養成了一個愛清潔的習慣,就是每天到神面前禱告說:「神阿!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廿三-廿四)

 

一、赦罪恩典的來源

    「赦免我們的罪」,證明赦罪的恩典是從神而來的。惟有神才能赦免人的罪,而且神也不是空口赦免人的罪,雖然他有赦罪的權柄。為了符合他公義的要求,他犧牲了他兒子主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用他的血作了人類罪孽的贖價。神付了那麼大的代價來免我們的罪,而我們竟然信不過他似的,不肯求耶穌的血洗凈我們的罪;反而去求與我們一樣犯罪的人,用金錢來買贖罪票。多麼愚蠢!

    神赦罪的恩典是極其豐富的,不管你犯了多重的罪,多少次的罪,只要你肯承認,肯離棄,神都會赦免你。「惡人當離棄自己的道路;不義的人當除掉自己的意念,歸向耶和華,耶和華就必憐恤他;當歸向我們的神,因為神必廣行赦免。」(賽五五:七)「神阿!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彌七,十八)「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九)

    神赦罪的恩典也是極其完全的。他赦免你就是赦免你了,不用你一而再的懇求。他的赦免是徹底的赦免,一筆勾銷,連存底也都燒毀,不再提起,也不再記念。有五節極寶貴的經文說明神徹底的救恩,是值得我們背誦的:

   1)神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賽卅八:十七)。

   2)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七:十九)。

   3)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卅一:卅四)。

   4)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簧四三:廿五)。

   5)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一 

      三:十二)。

 

二、真實寬恕的精神

    自己得赦免的恩典是從神而來,別人得到的寬恕也是從神而來。普通人只知道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有仇不報非君子,但主給我們的教訓是: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彼得有一次進前來,對耶穌說「主阿,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到七次可以么?」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太十八:廿一-廿二)七本來是完全的數目,彼得的意思是他寬恕的精神已經盡了人的所能,已經到達了完全人的標準了;可是主揀選了我們做他的門徒,他就不歡喜我們再用人的尺度來衡量自己,而要我們用神的尺度--完全好像天父完全一樣。七十個七是遠超過七的。七十個七就是無數次的意思,因為一個人數到七十個七的時候,根本就不記得多少次了,只有成為無限度的寬恕。所以主又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廿)

    馬太福音第六章所記載的主禱文以後,主又重複的說了兩次: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這兩句看起來好像是神饒恕我們過犯的條件,其實不然。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主要我們完全,好像天父完全一樣,他要我們饒恕人到無限次;如果我們不肯饒恕人,就是違背主的命令,就是罪。這個罪不肯承認,不肯離棄,不肯悔改,叫神如何赦免我們呢?所以主說: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這不是條件,這是自然的結果。

 

兩種債

債有兩種--未信主以前,我們有罪債;信主以後,有愛債。罪債主已經替我們還清了,但愛債是永遠還不清的。保羅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十三:八)我們不但要饒恕人的過犯,而且要常常覺得愛人不夠,愛弟兄的心不夠火熱,愛人靈魂的心不夠急切。當你覺得是你自己愛心不夠的時候,人家得罪你的事,你當然會趕快饒恕他了。有愛,就有饒恕;不饒恕人,就是恨人。從這裡就可以清楚看出,惟有神的兒女,才能用神的愛來饒恕人;而不饒恕人的,就是心懷惡毒仇恨的,神也必不饒恕他。

 

三、內心安寧的秘訣

    在原文聖經里,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以後有個「又」字:又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可是這兩件有連帶的關係:日用飲食是我們身體的需要,求免債是精神的需要。

    讓我們設想一個人,遮掩罪過,時時受到良心的控告,又懷恨在心,想尋求報復的方法;但他非常富足,日日有山珍海味,擺在面前,又有僕從服事。你想這麼一個人能不能享受那些精美的飲食呢?不能!他一定是胃口不佳,睡眠不安,以致百病叢生,甚至成為精神病人,終生關在瘋人院里。

    再設想一個相反的例子:一個罪惡全蒙赦免的人,心中又毫無仇恨,只覺得愛人不夠,老想幫助別人;他窮苦,只有粗茶淡飯,僅夠充饑而已。他的內心如何呢?我敢說,他是內心最快樂、最安寧的人。他胃口極佳,身體健康,紅光滿面,終日歌唱。他愛人人,人人也都喜愛他。

因此,有了日用的飲食,而無赦罪之恩,仍不能享受生活的樂趣。感謝主!他賞賜我們日用的飲食,他也有豐富的恩典要赦免我們一切的罪,現在只看我們肯不肯除去我們心裡所懷的仇恨敞開心門來愛人。主耶穌在回答彼得所問關於饒恕的次數以後,接著講了一個比喻。他說: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那人因沒什麼償還之物,就求王寬容他。王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求他寬容,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里,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去把這事告訴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最後,主耶穌結論說: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太十八:廿三-卅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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