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主禱文十四講之第一講

作者:zhenguang  於 2009-1-26 21:3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好文分享|通用分類:信仰見證

關鍵詞:

                                                       求主教導我們禱告

 

                               著者:史祈生

                         出版兼發行者:宣道出版社

                    香港九龍中央郵政信箱七二二八九號

                            一九六八年六月初版

                            一九八九年九月四版

 

    在馬太福音六章九至十三節,與路加福音十一章二至四節,有兩段類似的記載,就是主教導門徒禱告要用的話語,通常稱之為主禱文。這一篇寶貴的禱文,有人不贊成稱為主禱文,因為怕人誤會是主的禱告文,所以改稱公禱文。可是公禱文也會引人誤會是公眾禱告時才能背誦的禱文。而事實上,這是主給我們禱告的模型、范則,不論公禱私禱都該學習應用。因此我們仍然沿用主禱文這個名稱,不過我們不要忘記這不是主自己的禱文,而是主教導我們的禱文。

主自己的禱文,除了約翰福音十七章那篇完整而美麗的禱文外,至少還有三次是我們熟悉的記載:

第一處在馬太福音十一章廿五、廿六兩節。主責備哥拉汛、伯賽大兩個城裡的人硬心不悔改以後,就禱告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第二處在約翰福音十一章四一、四二兩節。主在呼叫那死了四天,已經發臭的拉撒路出來以前,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第三處在路加福音廿二章四二節。主在客西馬尼園裡,汗珠大如血點,滴在地上,他跪下極其傷痛,懇切禱告說:「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這三次禱告完了以後,主都發出極大的能力。第一次,他作了一個千古不渝、感人心懷的宣告:「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第二次,他用行動與事實證明他是復活的救主,將拉撒路從墳墓里叫出來。第三次,他戰勝了肉體的軟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看見主這樣懇切禱告的模範,與他禱告后發生的能力,豈不令人嚮往?豈不大大吸引我們的心,去學習追求成為他一樣禱告的人!

門徒的心情正是如此。因此在路加福音十一章一節記載說:「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門徒沒求主教導他們唱詩,沒求主教導他們講道、趕鬼、醫病,或是行別樣神跡;只求主教導他們禱告。哦!這個門徒是聰明的,他探索到了能力的源頭。他知道有了主耶穌那樣的禱告,才有主耶穌那樣的權柄;沒有主耶穌那樣的禱告,就不能行出主所付的一切。我們學會唱詩的技巧,學會講道的方法,也許可以感動人;但唯有禱告是感動天上的神,那創造萬有、管理萬物的主宰。所以我們真要求主教導我們禱告,使我們的禱告能直達天上的寶座。

一、禱告的次序

    主教導我們的這篇禱文,言簡意賅、含義深邃、結構完整、美麗無比。其中語句排列的次序,也就是我們禱告應有的次序。

    主禱文一共有九句:第一句是開端--我們在天上的父。第二至第四句是為神--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第五至第八句是為我們自己--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

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第九句是總結--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在這裡,我們注意到禱告的次序,是先為神,後為自己。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六章卅三節也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舊約里的十誡,也是同樣的次序,前四誡是對神,后六誡才是對人。記得列王紀上第十七章里的故事嗎?先知以利亞往撒勒法的寡婦那裡去,要求她先做一個小餅拿來給他吃剩下的才為她母子二人吃。寡婦遵命行了,此後壇里的面不減少,瓶里的油也不缺短,一直供他們渡過幾年的旱災。這便是神所要求我們的次序。寡婦如果不遵照這個次序.她和她的兒子當天就要挨餓,過不久就會餓死。然而,感謝主!一合乎神的次序,就有奇妙的供應,我們為自己的事情根本都不用求了。

這三句為神的禱文: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是以主的聖名為前提;願你的國降臨,是以主的國度為目的;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是以主的旨意為歸依。如果我們的禱告符合這三個條件,還有什麼問題呢?神一定垂聽我們的禱告,一定從天上傾福給我們,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二、禱告的權利

    馬太福音中,記載這段主禱文以前的一節,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接下去才說: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這裡似乎有一矛盾:既然在我們沒有祈求以先,父都早已知道了,那又何必禱告呢?然而這裡偏偏

說成一個禱告的理由,主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父早已知道了,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這個看似矛盾的理論實在告訴了我們一個最大的福份,就是禱告的權利。

    神給了我們做他兒女的權利,凡接待主基督耶穌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隨之,他又賜我們禱告的權利,我們若奉主耶穌的名,無論求什麼,他必成就。這裡主更深一層的啟示我們: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我們所需用的,神都早豫備好了,不用我們再去求討;而現在主要我們禱告天上的父,實在是要我們去親近他,像一個斷過奶的哭孩躺在母親懷中,一無所求,只是安息在主的愛里。神既然是我們的天父,他愛我們,他也需要我們的愛。我們多少時候像浪子一樣,跟父親討了家業就到遙遠的地方去了,頭也不回;逼得神要用苦難來趕我們、鞭逐我們,把我們帶回家中。浪子回到家裡,一無所求了,連兒子的名份都不敢要了,只要能呆在家中,就是做奴僕也甘願。可是我們看父親是多麼慈愛,他早豫備好了兒子一切所需用的,而且都是上好的。兒子一回到家裡,一親近父親,不用開口,不用求討,父親的愛不得不在各方面,各樣物件上流露出來。你享受到這種福份沒有?你來到神面前光是求討?還是享受神的愛,讓神也享受你的愛?

列王紀下最後一章最後一節說到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優待猶太王約雅斤的事。那裡說: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份,終身都是這樣。為什麼王這麼麻煩,日日賜他一份?何不賜他一個月或一年的糧食,或是命令一聲,叫人終生替他豫備食物?巴比倫王實在是愛約雅斤,他歡喜天天與約雅斤見面、交談、親近;使人人都知道約雅斤在受王的恩寵。這豫表神對我們的愛,對我們的要求。

三、禱告的原則

    主在教導門徒這篇禱文以前,告誡他們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也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這裡告訴我們一個禱告的原則:要做一個禱告的人。心中隱藏罪惡,外表假冒為善,自以為義的人,怎麼樣禱告,神都不垂聽。真是向空氣說話,自言自語的禱告。有口無心,念了長篇大論的禱文的人,也是沒有用。神不會被你美麗的言詞而感動,他看重的是憂傷痛悔的心,他接受的是用心靈誠實的敬拜。

    我們在念主禱文時,要很小心這件事。因為主禱文從小背慣了,順口就這樣溜了出來,沒有再思索其中的意思。尤其是廣東話的主禱文,編成四字一句,有節有韻。同聲念起來真是音韻鏗鏘,煞是好聽。可是危險也就在這裡,往往我們就因而變成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

    我們看看這篇主禱文,實在是一幅美麗的圖畫,描述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我們在天上的父」表明我們有重生得救的身份;「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是事事尊主為大;「願你的國降臨」--傳揚天國福音;「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生活以神的旨意為中心;「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過信心而感恩的生活;「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有清潔的行為,也有饒恕人的愛心;「不要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遠離世俗的誘惑,靠主得勝一切;「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常存永世的觀念,思念上面的事,使我們的生命能藏在基督裡面,在地上過天上的生活。

    這篇主禱文實際上是教我們如何做一個禱告人,如何過禱告的生活,並不是教我們如何背誦這些文句。有一個故事講到一間美麗輝煌的禮拜堂,裡面有動人的音樂,無數的群眾,整齊的朗誦;屋頂上有一個小鬼在呼呼大睡。另外一間小屋子裡,什麼都沒有,只有幾個人跪在那兒,同心合意地懇切禱告;屋頂上有許多魔鬼在那兒倉惶無措,手忙腳亂。原來表面的、儀文的東西在靈界都不發生什麼作用;惟有從心靈里發出的禱告,才能得勝魔鬼,才能支取天上的力量。

    求主教導我們禱告,教導我們成為禱告的人,過禱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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