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而言,基督徒(Christian)是指所有信奉耶穌基督的信徒,包括天主教徒(Cathoic)、更正教徒(Protestant,今日所稱的基督教徒)、東正教徒(Orthodox)、英國國教徒(Anglican)等。
天主教、東正教、更正教的演進
天主教與更正教一樣,信仰建基於耶穌基督上。耶穌受難、復活、升天後,經過歷代門徒的努力與聖靈的工作,將福音傳到希臘、羅馬等地。當時的統治者羅馬帝國反對基督徒的一神信仰,對基督徒多方迫害,直到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因為基督徒的堅定信仰、殉道精神和崇高道德水準,深受感動,頒布《米蘭詔書》,准許基督信仰自由。後來狄奧多西大帝將天主教定為羅馬帝國的國教,進入政教合一的新紀元。
政教合一使天主教信仰隨著羅馬帝國的聲威而廣布各地,甚至成為西方國家文化的重要資源。但政教合一也同樣帶來了問題,它使宗教的超然事務受到俗世政治的干預。公元1054年東正教脫離羅馬教會而獨立,有一部份就是因為政治上的因素,自此羅馬天主教會便失去了對大部份希臘語世界的影響力。
天主教是個著重「啟示」的宗教,教會的神職人員即是保管與分享「啟示」的人,因而享有權威,成為信徒的領導者。到了中古時期,教會更因掌管教育,使得神職人員不但是信仰上的領導者,同時也是知識上的領導者。然而到了十六世紀,文藝復興蹶起,馬丁路德深受影響,認為「人人皆祭司」,個人可以直接從聖經獲得啟示,不必完全仰賴教會神職人員,因而與天主教會分離,成為更正教,即今日慣稱的基督教。
天主教、東正教、更正教雖因信仰態度不同而分裂,但三者的信仰根基都是耶穌基督。
信仰與教義
(一)「啟示」的宗教
天主教有別於其他泛神論宗教,認為神與人之間沒有共通的本性,人無法單從內心悟道而得啟示,受造之物需仰賴外來的啟示。
(二)三位一體的神
聖父、聖子、聖靈(天主教稱為聖神)為三位一體的神。耶穌為聖父所派遣,降世為人,完成救贖工作,升天前預言將派遣聖靈,聖化信徒的精神生命。「三位一體」的信仰除了揭露神本身的奧秘,也顯示出神人之間的救贖與聖化關係,是天主教信仰中非常基本、也是非常重要的啟示。
(三)原罪
人類始祖亞當違背上帝(即天主教所稱的天主)的命令,造成人類與上帝隔離,這就是「原罪」。「原罪」使人失去人生終向,人類無法自身糾正,必須仰賴上帝主動的救贖,這也就是耶穌為何要降生贖世的原因。
(四)救世者與導師
天主教徒認為耶穌兼具救世者與導師的身份,信徒必須同時接受耶穌的赦罪救贖(受洗),並且實踐耶穌的教導(善工),才能真正得救;而更正教則強調耶穌赦罪為得救的唯一條件,實踐善工是赦罪受洗后的自然結果,不是得救的要件。
(五)洗禮
信徒必須洗禮才能獲得基督的救恩。洗禮在天主教中是一件「聖事」,天主教共有七件聖事:洗禮、堅振、聖體、告解、聖秩、婚姻、敷油,每一件聖事都可加強人的超自然生命。洗禮是信徒的入門聖事,藉由此聖事,人與神神秘地相遇,從聖事的記號中,體會到神的同在,進而改變自己的生命。
(六)教會
天主教信仰不只是天主與信徒之間的關係,信徒個人信仰也有賴信友團體間的共同見證。信徒彼此聚集、分享經驗,這就是教會的原始組織。
(七)聖母瑪利亞
瑪利亞自古即被比作第二夏娃。古代信徒認為:因夏娃的違命,人類失去了樂園;但因瑪利亞的聽命,人類與天主重修美好關係。天主教自古即有敬拜聖人聖女的傳統,瑪利亞受到天主的特殊寵遇,為聖之至者,信徒對她的敬禮自然更加普遍與突出了。
天主教儀規
儀規包含禮儀與誡命。禮儀是神人交通的途徑,和普通的儀式有所分別,是公共的敬神行為,和私人祈禱有所不同,主要包括彌撒祭禮和七件聖事。
(一)七件聖事
是耶穌所建立的制度,執行聖事者藉著可見的記號,賦予領受聖事者不可見的恩寵,使其具有超自然的生命。
(1)洗禮:藉著耶穌的救贖,使得「原罪」和「本罪」獲得赦免,重新有份於天主的超自然生命。
(2)堅振:幼童因父母的信仰、非自己的自由意志而接受洗禮,成年後應受「堅振禮」,以穩固原有的信仰。
(3)聖體:神父在彌撒中祝聖后的麵餅和葡萄酒,成為耶穌的身體和聖血,依照耶穌在最後晚餐中的囑咐,此可作為信徒的精神食糧,滋養信徒的超自然生命。
(4)告解:信友因犯罪而失去超自然生命,須向神父告明,接受赦罪,才能重新與天主和好。
(5)聖秩:有志全職服事信友的男性,於接受相當時間的訓練與教育后,經由教主認可,即可被祝聖為司鐸(俗稱神父)或執事。
(6)婚姻:天主教徒的婚禮必須在教堂內舉行,以得到天主的特殊祝福。
(7)敷油:信徒生病或臨終時,應請神父敷油,以堅定其信仰。
(二)彌撒祭禮
彌撒祭禮有兩個意義:(1)紀念耶穌犧牲生命,為全人類贖罪;(2)紀念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將自己的身體供作門徒的精神食糧。因此,信徒必須於主日(星期日)參與彌撒,紀念耶穌的救恩。
(三)誡命
禮儀可滋養信友的超自然生命,誡命則是教導信友如何走天國的道路。例如梅瑟(摩西)十誡屬倫理範疇的教導,馬太福音五章3-10節的「山上聖訓」被稱為天國大憲章,為福音勸諭,教導門徒如何愛天主。
摘自"約拿的家"文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