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林彪在戰場上之十一:11 婚姻也是一場戰鬥

作者:紀洞天  於 2011-1-14 10:3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小說|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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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婚姻也是一場戰鬥

 

林彪的婚事一直是不順暢。

     他暗戀的,人家根本瞧不上他;他不喜歡的,偏偏又一生認定了他。

林彪六歲時,父親林明卿見他身體不壯實,為他抱了個小三歲的童養媳,沒想到那個童養媳也是個病秧子,三天兩頭病得歪歪裂裂的,不要說林彪根本就不喜歡她,就連林彪父母也看不過眼,後來只好又退了回去。林彪七歲那年,父親又為他訂了婚,女方名叫汪靜宜,人倒是長得五官端正,可惜就是沒有文化,而且還是個小腳女人。林彪早就想退掉這門親事,可是礙於父母的面子一直難於啟齒也不敢開口。

在共進中學學習期間,林彪倒是情竇初開,暗戀上了一位名叫陸若冰的漂亮姑娘。陸若冰大林彪一歲,林彪熱情地幫她學文化,而陸若冰也從生活上照顧林彪,沒想到林彪將這種姐弟情視為初戀,為之夢牽魂繞。19248月,陸若冰由堂哥介紹,由武漢前往安慶女子師範學校讀書。林彪按捺不住思念之苦,不斷地給陸若冰寫情書。林彪終於盼來了陸若冰的回信,誰知信中只是聊聊數語,其中一句竟然是,「目前,我的學習很緊張,沒有考慮個人的婚姻的打算。」冷冰冰地拒絕了林彪的求愛,這猶如一盆冷水將林彪從頭到腳澆了個透心涼。這封信不但澆滅了林彪熊熊燃燒的愛情之火,而且像一把利刃極大地刺傷了林彪那顆孤傲的心。林彪發誓,在三十歲以前絕不談情說愛,大丈夫當以事業為重,一定要做出一番驚世偉業。

1926年底,林彪所在的國民革命軍第四軍獨立團在武漢休整,林明卿從兒子的來信中知道此事後便立即與妻子陳氏、汪靜宜的父親汪友誠商議,決定以陳氏病重為由騙林彪回家完婚。林彪完全被蒙在鼓裡,農曆臘月二十八日,林彪向連長請了假,風塵僕僕地回到了林家大灣,當他一進家門才知道落入了父親設下的完婚陷井。林彪是熟讀《孫子兵法》的軍人,兵置死地他都能處亂不驚臨危不懼,父母親的這點小計謀當然也能從容應對了。

面對父親的調虎離山計,林彪心想,這趟回家只有四天的假期,父母親要我完婚,我如果抗婚,父親必定暴跳如雷,母親就會哭哭啼啼,大過年的一家都鬧得不快心,不但讓全村的人看笑話,還會罵我林彪是不孝之子。林彪決定採用「先予后取,以退為進」的謀略,來個緩兵之計。《孫子兵法》不是說了嘛,「故善動敵者,形之,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我只要暫時維持目前的情勢,等到跳出了父親的包圍圈,整盤棋就活起來了。看來婚姻也是場戰鬥啊。

林彪到家的第二天,林明卿就要林彪要到汪家送禮品和一件紅綢嫁衣,林彪爽快地答應了。按照湖北當地的習俗,女方的嫁衣是由男方做好送上門的。在林明卿看來,林彪送了嫁衣就意味著生米煮成了熟飯,要想反悔就由不得你了。汪友誠看到林彪一身戎裝騎著高頭大馬登門送禮很是高興。汪友誠在與林彪的交談中當然要他趁此次還鄉把婚事辦了。林彪誠懇地說:「伯父我這次回來,是因為聽說母親病重連隊才特批了我四天的假期的,軍務在身,我馬上就得回去了。我們北伐軍節節勝利,不要多久,就能打敗北洋軍閥的。等到一年半載,北伐勝利后,我回來了我們再從容不迫地商議此事,不是皆大歡喜的事嗎?」

汪友誠聽了林彪的這一番話半信半疑,他不無擔心地說:「我與你父親是多年的老朋友,你又是個知書達禮的人,所以我才同意這門婚事,你可要說一不二,千萬不要誤了靜兒的青春。」

林彪說:「怎麼會呢?古人說人生有三大喜事: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他鄉遇故知。他鄉遇故知就不說了,我已經黃埔軍校畢業了,雖比上古時候的武舉狀元,但也算完成了一件大事。婚姻是人生的大事,草率不得。洞房花燭夜總要辦得風風光光,熱熱鬧鬧的,不要讓村裡人小看了。眼下要是匆匆忙忙地辦了反而讓村裡的人笑話。」

林彪的話說得滴水不漏,汪友誠倒也無法反駁,只好點頭答應。林彪回家后便告訴父親,汪家已同意女兒的婚禮延期舉辦,林明卿斷然拒絕說:「不行,我們林家的請柬都已發出去了,有些親朋好友的賀禮都送來了,怎能說延期就延期。」林彪說:「爹,汪家嫁女這可是大事,你總得讓人家有充分的時間籌備,眼下只有一二天的時間,根本來不及。再說已經商定好的事,隨隨便便就推翻了,人家會說我們林家不講信用,以後還讓我怎麼做人?」林彪這麼一說,句句在理,林明卿倒也無法可說,只好順水推舟同意延期了。

到了大年初三,林彪辭別了父母,重返部隊。不久,林彪越過父母,直接給汪靜宜寫了封信,信中說:「林彪決心從軍征戰,難免有個三長兩短,豈不誤汝青春?此為退婚因由。」同時,林彪也給父母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我已投身革命,不知何時喪命,請汪氏另尋人家,請父母原諒我的不孝。」林明卿讀了信后,大罵林彪把自已給耍了,可是此時的林彪已在千里之遙,即使林明卿想打他罵他也鞭長莫及了。將在外君命有所不授,皇帝老子的命令都可以不買賬,更不用說父母親的包辦婚姻了。汪靜宜沒有料到林彪這一走,竟成了永別。

從此之後,林彪與家人失去了聯繫,直到1937年國共第二次合作,林彪才與父親通信,林父立即給林彪寫信讓他派人把汪靜宜接過到延安完婚。為了逃避這門婚事,林彪趕緊與張梅結婚,並將照片寄回家,汪家人知道后氣憤不已又無可奈何。

沒想到可憐的汪氏連洞房都沒進就守了「活寡」,她一直沒有再婚,以做鞋維持餘生。

新中國成立后,林父寫信讓林彪在北京為汪氏按排點事做,林彪因懼怕葉群不敢辦理。後來,林父乾脆給葉群寫信,葉群認為汪氏不認字,又是鄉下的小腳女人,便讓她到家中當保姆,而且還派了兩人去湖北接過她進京。汪靜宜對來人說:「我先來她後到,我是大她是小,憑什麼叫我當保姆,至少我和她應當是平等的。」1954年夏,林彪回故鄉,託人轉告汪靜宜,勸她早點嫁人。事後,汪靜宜說:「烈女不嫁二夫。」在汪靜宜心中,她此生只為一個人活著,他就是林彪。

直到1959年秋,已經是中共中央副主席的林彪到武漢開會,又突然想起了汪氏,詢問她的近況,並留下了3000元錢。汪氏每月倒是由政府發給了生活補助,直到1967年去世。她去世后,人們發現林彪給她的3000元錢分文未動。

汪靜宜痴痴地等候著,默默地把苦澀埋在心底,她那不可思議的執著竟然可以維持一生之久,只是不知道在林彪的夢中是否偶爾也會浮現她的身影?悲哉,汪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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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zhuqi123 2011-1-19 02:07
文友寫得很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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