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拎錯的手提包(推理小說之一)

作者:紀洞天  於 2009-3-11 09:5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小說|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5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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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錯的手提包(推理小說之一)


紀洞天


王喜成喜歡讀推理小說,在世界各國的推理小說中,他特別喜歡日本的推理小說;在日本的推理小說中他又酷愛森村誠一的作品,尤其是森村誠一的短篇小說,那可真是令人拍案叫絕啊,像短篇推理小說《鴿眼》就真不愧是精品中的極品。不過,小說畢竟是小說,在現實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正像小時候母親常說的: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瓜,天底下哪裡會發生舞台上的事?

王喜成是個普通的打工族,朝九晚五地上下班。在市區他要上19路公共汽車再轉25路車才能到達公司。他早就偷偷地考取了駕照,可是私車在哪裡?幾萬塊人民幣他可拿不出,只能寄希望於明天,明天會更美好的。這天,王喜成像往常那樣拎著那黑色有手提包上車、下車、轉車。日子本應當像同一棵樹上的兩片樹葉,一模一樣,難以分辨,誰知天翻地覆了。王喜成上了25路車后,才發現他手上的提包有點異樣,不像是自已的提包,怎麼會呢?他打開一看,我的媽呀!原本是一提包的書怎麼變成了一提包的鈔票,而且全是百元大鈔。王喜成驚愕得幾乎心臟都要停止跳動了。這是怎麼一回事?王喜成的大腦趕緊「倒帶」,回想那些發生過的鏡頭。下班后,他上新華書店買了些新書,上車后,好像有個中年人也拎著與他相同的手提包坐在他旁邊,王喜成沒有在意,那種包太普通了,誰都買得起。對了,在車廂里有人曾喊道:有小偷,我的錢包不見了!司機快停車!司機只好停下車,並打開車門,立即有人衝出車門跑了,那個大喊丟錢包的人也追下車。這時,坐在王喜成旁邊的中年人也慌忙拎起手提包下車,也許就在那慌裡慌張的時刻,陰差陽錯他拎走了王喜成的包,卻把自已的包留給了王喜成。

王喜成又驚又喜地回到家裡,他不敢將此事告訴妻子,獨自悄悄地將手提包藏起來。王喜成大約數了一下,提包里的錢約有三十萬元人民幣。錢在哪裡,人的心就在哪裡,真是一點也不假,因為有了那個手提包,王喜成一夜翻來覆去,怎麼也睡不著。第二天,他請了病假不上班。他上古玩市場請人製作了一個假身份證,然後憑著那個假身份證將三十萬元分別存在五家銀行的保險柜里。他可不敢存在自已銀行的戶頭上,一夜暴富太容易暴露火力點了。存完錢后,王喜成的心裡多少踏實了些,下一步該怎麼走,王喜成也只能是摸著石頭過河了,走一步,看一步。王喜成讀過森村誠一的小說《被遺忘的證據》,小說中的主人公藤波啟一得到三千萬日元,居然還去調查失主,並向警察局寄信,自以為是地提供兇手,反而使自已進入了警察的視線,引火燒身,真是太笨了。我王喜成才不會像他那樣,我要按兵不動,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台,千萬不要去驚動警察,那樣的話只會是找死。

王喜成又回到19路公共汽車的停靠站,突然他發現人們都在看一張廣告。原來那是丟錢人的告示,他說昨天在車上丟了一個黑色手提包,如有誰拾到請與某某某聯繫,手機:XXXXXXXXX,他將給予一萬元人民幣的酬謝。王喜成一看,趕緊溜走,他決定不再乘坐公共汽車上下班了,萬一被丟錢的人認出來可就慘了。王喜成破天荒地乘計程車回家。

王喜成一連幾天,都是乘坐計程車上下班,公共汽車還是遠離為妙。

一個月過去了,平安無事,王喜成心想,事情也許就這麼過去。丟錢者也許是個百萬富翁,三十萬對他來說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在話下。王喜成轉念一想,不,應當不是什麼百萬富翁,百萬富翁怎麼會像我一樣擠公共汽車?要是那個丟錢人氣得病倒了,甚至想不通跳樓自盡怎麼辦?王喜成頭大了,可是事已至今王喜成也不可能走回頭路了,只能是一條道走到黑了。如果這時候才上公安局自首,我這張臉往哪裡擱?王喜成心想:公安局每天的大小案件多如牛毛,怎麼會盯上這個三十萬元錢的小案件,更何況時間都過去一個多月,黃花菜早就涼了。

王喜成喜歡測字。在他丟失的手提包里就有一本《測字的藝術》,丟失手提包后,他只好再上新華書店買了一本。這本書寫得真是不錯,如果能見到作者鄒殿偉當面向他討教那有多好。沒想到這樣的機會居然來到了,本市晚報登出一則消息,著名測字大師鄒殿偉將於周末到本市演講,地點就在人民文化宮。那天,王喜成來到人民文化宮,他沒有在來賓簽到簿上簽名,就徑直進入了會場。鄒殿偉的演講確實精彩,演講結束后,還回答聽眾的提問,並向到會者每人贈送一本他的作品《測字的藝術》,得書者可以請鄒殿偉題詞。王喜成本來就是鄒殿偉的粉絲,當然不願失去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也請鄒殿偉題詞,鄒殿偉問他請問尊姓大名?王喜成不願說出真實姓名,便說:阿城,長城的城。

一天,一位中年人和一位青年人來到王喜成的公司,他們點名要與王喜成談一談。王喜成被帶到公司的小會議室,中年人關上門后對王喜成說:不好意思,我們是市公安局刑警隊的,我名叫張泓,他名叫李立華,我們有點事情想麻煩你一下,佔用你的一些時間,希望你能諒解。王喜成心中一驚,但還是很快地鎮靜下來,他說:沒問題,我可以配合你們。張泓掏出一個黑色的手提包,問道:這個包你認得嗎?王喜成說:這又不是名牌的LV包,大路貨,到處可見。張泓問:難道你連自已的包都認不得了?王喜成說:你說是我的包,有什麼證據?張泓說:這個包裡面有你簽的姓:王字。王喜成說:姓王的何其多,怎麼就敢肯定是我?張泓說:不錯,王是大姓,《百家姓》名列第八,趙錢孫李、周吳鄭王,但是你寫的「王」字,經過公安局的筆跡專家鑒定,確實是你的筆跡。王喜成說:是嘛,你們調查的可真認真。就算是我的包包,那又怎麼樣?我在車上丟了,因為是個普通的包,而且用舊了,包里又只有幾本書,值不了幾個錢,所以我也就沒有到公安局報案了。

                     0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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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09-3-11 10:11
留下了證據,跑不掉了
回復 homepeace 2009-3-11 10:34
聽故事
回復 水影兒 2009-3-11 10:48
拜讀~~

情節很吸引人
回復 Mythologist 2009-3-12 07:56
後來怎麼了?
回復 愛睡覺的貓 2009-3-12 19:46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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