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的「經濟太上皇」
紀洞天
美國是個三權鼎立的國家,總統、國會、法院各佔百分之三三、三三的權力。美國總統和他國簽約,還要經過國會的批准,否則是無效的。國會批准了也不能打保票,要是最高法院大喝一聲:「違憲」,總統與國會也無奈他何。所以說,總統只是個三分之一人,但由於他的基數特別大,政軍財經科教文衛一把抓,權力還是極大的。其實,美國總統的頭上還有「經濟太上皇」卻往往被人們所忽略。美國的經濟命脈並不掌控在美國總統的手中。
1913年,美國國會通過聯邦儲備法案,授權組建中央銀行,美聯儲就此誕生了。眾所周知,美國的誕生本身就是相互妥協的產物,13個英國殖民地彼此協商決定建國,同意設置參議院和眾議院、採用選舉人團制度而不用大眾選票多少來選舉總統,這一切都是妥協的結果。美聯儲的產生也是如此,1836年後,美國銀行業自由發展,遍地開花,為了兼顧各地銀行利益,聯儲法案把美國分為12個區,設立12家分行。銀行家們為了獲得巨大的利益,當然不會輕易地接受中央政府的監管。那麼用什麼辦法才能擺脫政府的監管呢?銀行家們都有特別靈的腦袋,他們自然要與政府鬥法,與國會鬥法,使美聯儲不受政府和國會的控制,或者說至少是實質上不被控制。
於是,一個「四不象」的怪物誕生了。美國歷史上出現了一個特殊的機構——聯邦儲備銀行,也就是「美聯儲」,可她既不是聯邦,也沒有儲備,更不是銀行。美聯儲與第一和第二銀行一樣,她被設計成由私人擁有的股份;但不同的是,她連原來20%的政府股份也被拿掉了,成了一個名為國有實為「純粹」的私有機構。這還不是關鍵中的關鍵,絕妙之處在於,銀行家保羅·沃伯格提出了「國會控制美聯儲,總統任命董事會成員」的原則,因而表面上看是由「總統任命,國會審核,獨立人士任董事」的機構,但是,還有一條「銀行家作顧問」。這個但是太重要了,她使得董事會的真正功能由聯邦諮詢委員會(Federal Advisory Council)所控制,聯邦諮詢委員會與董事會定期開會「討論」工作,而聯邦諮詢委員會成員是由12家聯邦儲備銀行的董事決定,總統無權過問。美聯儲雖然相當於美國的中央銀行,但她實際上是一個私人銀行家和大企業集團的組織,並且不受控制。美聯儲所有的高層人員幾乎都是這些集團的首腦或其代理精英,美國總統只能從這些人中「任命董事」,其近兩任格林斯潘和伯南克以及現任財部長保爾森都是這類人物。這麼一來,美國總統的任命只不過是一枚橡皮圖章而已,而國會的聽證會更像是一台走過場的真人秀表演。
美聯儲的實際控制者是幕後的美聯儲紐約銀行,其股份發行總數為20.3萬股,其中洛克菲勒和庫恩雷波公司控制的紐約城市國家銀行,即花旗銀行前身,擁有3萬股;J.P.摩根控股的第一國家銀行擁有1.5萬股;當這兩家公司在1955年合併成花旗銀行后,擁有近四分之一的股份,實際上決定著美聯儲主席的候選人。美國總統和美聯儲紐約銀行是在演雙簧,美國總統在前面指手劃腳,美聯儲紐約銀行則在身後發號施令。美聯儲紐約銀行控制了美聯儲,美聯儲控制了美國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也等於是控制了世界經濟,你說美聯儲紐約銀行是不是美國總統的「經濟太上皇」?
1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