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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鞘的刀為何滿是血污(大唐聊齋之二十二)

作者:紀洞天  於 2012-3-26 06:0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原創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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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鞘的刀為何滿是血污

 


        
唐太宗日理萬機,不是重大的案件他是不會親自過問的,而他派出御史複查案件更是少之又少。按照唐朝的法律,死刑案件的審批是慎之又慎的。要求司法部門向皇上報告,需要執行死刑時必須重複報告三次,而三次都要得到皇上的批准才可以執行死刑,稱之為三複奏。貞觀年間的一天,唐太宗複查一起死刑案件,一看卷宗他就感到不可思議。為什麼三個朝廷的禁軍士兵要去殺一個素來無冤無仇的旅館老闆,又沒有搶劫財物?刀是兇器,訓練有素的禁軍居然會在行兇後將滿是血污的刀入鞘,難道愚蠢到不懂得要擦乾血跡嗎?疑點叢叢,大有蹊蹺,唐太宗下令御史蔣恆前往衛州複查此案,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得出個合情合理的結論來。案件的經過是這樣的。三個士兵經過衛州時到板橋店投宿,店老闆名叫張逖。第二天,店夥計發現老闆被殺時,三個士兵早已起身上路了。夥計們立即從大路追趕士兵,見到他們時就高喊捉拿殺人兇手。士兵們大吃一驚,立刻拔刀警戒,不料士兵之一的楊真抽出的刀上竟然滿是血污,店裡的夥計見了立刻到官府報案。三個士兵有嘴說不清,又經不起當地官府的拷打,只好屈打成招認下殺人的罪名。楊真被定為謀殺的首犯,要處以死刑;另外兩人是從犯,擬判處流放三千里。
      
欽差大臣蔣恆到了衛州,便下令將板橋店附近十五歲以上的人召集起來,說是都要問話。等到三百多人都召來了,他又說人太多要分批盤問,讓大家回家,唯獨留下一個八十幾歲的老太太,也沒有問話,只是讓她在衙門裡休息,到了晚上才放她回家。蔣恆悄悄地布置暗探們跟在老太太後面。第二天他又召集一些人查問,又是把老太太留到最後才放回去。第三天仍然是這樣做。三天下來,暗探們彙報:每天在衙門外等候老太太、打聽朝廷使節問些什麼話的都是同一個人。蔣恆立刻下令逮捕那個人,連夜進行審訊,那人很快就認罪了。原來他和張逖的妻子通姦,那天晚上他偷了士兵的刀殺死張逖,然後又把刀插入刀鞘放回原處,想讓士兵替他去頂罪。蔣恆又根據他的口供,找到了他埋藏的血衣等罪證。於是蔣恆便將楊真等人無罪釋放了。唐太宗知道這個冤案被平反,很是高興,下令賞賜蔣恆彩帛兩百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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