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關於民營資本進入金融的談話違背憲法
日前,溫家寶總理說:「關於融資成本,其實我這裡坦率地講,我説我們銀行獲得利潤太容易了。為什麼呢?就是少數幾大家銀行處於壟斷地位,只能到它那兒貸款才貸得來,別的地方很困難。我們現在所以解決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根本來講,還是要打破壟斷。中央已經統一了這個思想,你也看到了在溫州進行試點。我想,溫州的試點,有些成功的,要在全國推廣,有些立即可以在全國進行。」
讓我們來溫習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總綱的第六條和第七條:
第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
第七條 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中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所謂國有銀行就是屬於全民所有,獲得的利潤也同樣屬於全民,我們可以用這些利潤發展基本建設和生產,可以發展科學技術和環境保護,可以大力發展醫療和教育事業,可以提高和改善全民的生活和福利,可以加強國防建設,可以。。。做很多很多為全民謀福利的事情。但是溫總理全然不顧他當初「以民為本」的承諾,卻嫌國有銀行壟斷了,獲得利潤太容易了,要讓中外資本家也要來分享這樣的利潤。我不知道溫總理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麽?但我至少知道華爾街的肥貓,還有摩根,花旗,富國等私人銀行的高管年薪是上千萬美金(每天就是幾十萬美金),更何況這些私人銀行老闆的利潤一定是天文數字。可以想象,如果中國的國有銀行逐漸私有化后的亂象了!
我並不仇富,只是不明白,難道國有銀行獲得利潤是轉型私有化的理由嗎?如果溫總理要強行推行國企私有化,首先必須要修憲,要得到全民的同意!否則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