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簡訊少了,很不習慣。
之前很多哥們時不時會發些黃段子,博一樂。自從出台了「發黃段子,停簡訊功能」的規定以後,真的好久沒收到黃段子了。看來政府還真是動真格的了。
於是鬱悶中有人抗議了,「這夫妻間發發也犯法嗎?」
政府還真是「體恤」,回話了:夫妻間發沒事。
看似很人道,可這回問題更鬧大了。
夫妻?怎麼鑒別?發之前出示結婚證?事先登記?等停了簡訊功能再申述?或者在發簡訊時,加一句:網管聽好,下面是夫妻夜話,請閉眼。。。?
同居的咋辦?算夫妻嗎?
正談戀愛的呢?
男人之間發呢?
草率的決定,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和成本,最重要的是沒有可操作性。
利用關鍵詞掃描,來判斷是否黃段子,有很大的技術誤差。真正想發黃段子的人,會把關鍵詞用空格或者符號隔開,機器識別不出。而說點情話的情侶卻可能踩中雷區。今天給老婆發個簡訊:「今晚回家做愛」。估計明天你的簡訊功能就沒了。
粗暴的管理模式,往往矯枉過正。不可取!
前兩天,收到一哥們的黃段子,想流淚:人家可是冒死頂風作案呀!這份交情。。。
在這裡發個黃段子,不知道明天博客是否會被封了?
倭人好色,是曰黃(皇)軍;
好色者好淫,是曰日軍;
戰敗后,再不能慰安別國民女,改為自慰,是曰自慰對(自衛隊);
自慰者,淫自身,是曰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