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和民主垃圾
聽龍老師說,多倫多的環衛工人大罷工終於結束了,垃圾開始有人清理了,街道不再臭氣熏天了,人們的生活也終於可以慢慢恢復正常了。過去的一個多月,整整39天,生活在垃圾堆中,想想都要發瘋。
生活垃圾大家天天見,天天都要清理,你絕對難以忍受這些垃圾在自家裡堆放超過一天。到了垃圾堆的垃圾,也要天天都清理乾淨,才能維持一個乾淨整潔的居住環境。在一個舒適的環境中生活,是人們的一個基本人權。
誰也不能接受自己居住的環境臭氣熏天。可是為什麼多倫多全市的人民要被迫生活在垃圾滿街的惡劣環境中整整39天呢?一個多月呀,公園、停車場和公共區域都成了垃圾場,大熱天氣下,那味道估計人人都能體會,人人都會皺眉。這已經不是臭那麼簡單了,人們連休閑活動空間都受到擠壓,除了緊閉門窗悶在屋裡之外,大家能做的恐怕只有開車逃離這個滿身流膿的病態都市了。
是什麼令到這個民主國家的居民們要面對這樣的凄慘待遇呢?大家都知道了,就是多倫多的環衛工人大罷工。這事在2002年已經發生過一次了。罷工是民主國家的基本人權,你有罷工的權利去爭取你的人權。可是,你有權利去剝奪別人的人權嗎?答案顯然是明確的:不行。包括那些罷工的人都會斬釘截鐵地這麼回答你。可是,環衛工人們有沒有想過,你39天的大罷工,你剝奪了多少別人的人權呢?而且是最基本的安居的權利?誰給你們這個權利去剝奪別人的權利?而且還是少數人剝奪了大多數人的權利呢?
沒錯,環衛工人是在施行自己的權利在爭取自己的利益,可是當你妨礙了大多數人的權利和利益的時候,這是否就合適呢?可以這樣理解:環衛工人挾持全市人民做人質,逼迫政府讓步,以謀求自己的利益。這聽起來和劫匪搶銀行有什麼區別嗎?唯一的不同是,環衛工人打著「合法」的旗號。
民主是好事,民主賦予公民自由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爭取合法權益的權利等等,但是民主權利的濫用,就會產生民主的垃圾。生活的垃圾只是令人頭痛,民主的垃圾就危害深遠了。如果環衛工人、公共交通司機、公務員甚至是警察都輪番罷工,為了爭取那些本來就已經比普羅大眾更高和更穩定的福利和待遇更上層樓,而把所有無辜的人們當成人質,肆意踐踏他們的權利和利益,這樣的民主垃圾是否還要堆積呢?
生活垃圾越來越多,正逐漸成為城市的負擔,人們已經意識到要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也正在努力中。所以該想想怎樣規管這些民主垃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