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為什麼發起「戲子」的民調

作者:我看世界  於 2010-2-10 06: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23評論

關鍵詞:

「戲子」一詞是褒義還是貶義。這個民調有點奇怪,因為這是有傳統文化的中國人都知道的常識。為什麼本人發起了這個民調呢?且聽我把話說明白。
 
本人是村裡的小資格。雖然在此註冊入村是2008年,但因工作繁忙,很少進村來逛。來得不多,分很少,朋友也不多。上周在網站的左下角,看到了被村裡人尊稱的「八哥」文章,對陳沖的事怒髮衝冠,在那裡憤怒不平。所以跟著八哥的文章進了村。看到文章的跟貼,有態度激烈的,也有態度緩和的。陳沖這事兒是做得欠妥,村裡沒有誰說陳沖是對的。爭論的焦點是;這種不對,到底該當何罪,是申討她個體無完膚,還是說得緩和點,得饒人處且繞人。第二天看到八哥氣還沒消,列條列款地在那裡數落,大喊此事兒讓海外華人蒙羞。很多網友就不樂意了,所以爭論更加激烈,惹得八哥動了肝火,發了「老紅軍」脾氣。這期間,有網友寫了文章針鋒相對的,也有網友寫文章勸架的。還有人乾脆民調「如果是你,你會在領養一個孩子后,再送人嗎?」(這個民調的設計就很不能 make sense),接著就引出了更多的民調(大家可以去看看),結論就和上面那個民調居然不同。八哥在發完了「老紅軍」脾氣后,僅過了一天,就專門出日誌賠禮道歉,對盛怒之下的語言表示道歉。贏得大家一片掌聲。到此階段,本人都沒想摻合進來。
昨天,本村有個「律師」(或做著與法律相關工作的網友)接著寫了篇日誌「陳沖,你實在是高」(https://big5.backchina.com/space.php?uid=177161&do=blog&id=57733)從中國領養法律談到美國領養法律,很有專家派頭。但最後也沒有引出陳沖犯了哪條那款。自己引用了句 還是老話說的好,戲子的話,鬼信!
 
如果說,八哥對陳沖的事大發雷霆,我認為還有情可原,因為他是社會工作者。整天看到的是社會弱勢群體,對社會的醜惡有一種不可壓抑的痛恨,說話輕重一點還是可以諒解的。更可貴的是,他老人家(八哥彆氣,可能您還不老)能夠放下自尊,主動言和。實在不易!那麼這個號稱法律工作者的網友,我就要談談看法了。
 
文章的開頭「我還是從法律的一角看過去吧!」那就是說以法律為準繩,不偏不倚,不帶個人感情。但中間冒出了「戲子的話,鬼信!」網友就提出了看法,這是一片帶有強烈感情色彩但有冠以法律角度虛名的文章。當網友提出質疑后,此「律師」「能言善辯」百般狡辯。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她在文中對演員職業導以「戲子」的稱呼。這是對演員職業的歧視,也是侮辱的語言。所以跟貼給她提出來。如果她能有哪怕是一小點善意地糾正,本人決不會沒完沒了。但遺憾的是,這個法律工作者的道德鏡子是專照別人,不照自己。在她聲討陳沖多麼不道德時,她的道德觀讓我看了個清楚。狡辯到最後,她說「戲子不是貶義詞。而且理屈詞窮,來了個「自己沒長成褒樣,還來討褒,走錯門了!」夠了,也許咱對法律工作者的期望太高,事以至此,跟她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這才有了發起「戲子」是褒義還是貶義詞的民調。到目前為止,調查的結果很清楚。謝謝參加民調的朋友,謝謝您們在無意中當了key word 「戲子」定性的「陪審團」。投票還沒有結束,歡迎大家參與!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發表評論 評論 (23 個評論)

回復 東方客 2010-2-10 07:21
還是那句話,人無完人。好好過年!
回復 東方客 2010-2-10 07:23
「老紅軍脾氣」真逗!第一次聽說。還挺形象滴。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09:31
東方客: 還是那句話,人無完人。好好過年!
講出來就順了。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09:32
東方客: 「老紅軍脾氣」真逗!第一次聽說。還挺形象滴。
不難理解吧?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11:36
事態進展;
吃完晚飯進村,看到那個號稱是律師的網民給我回了貼(在她那邊),咱不可能不回答吧。回答一條刪一條,不是想講理嗎,怎麼只准你發言,不準別人發聲啊?沒有風度嘛!再仔細一看,哇,什麼大律師,拿國內的文憑在這裡忽悠,幫別人跑龍套跑到村裡來了。可笑!
回復 xoyuanfen 2010-2-10 12:00
講得有理。
回復 Bluebay 2010-2-10 12:33
貝克村名言: 戲子的話,鬼信!
可不可以更改一下: 中國的法律,鬼才信!
在那篇文章里,更搞笑的居然用"中國領養法"來對陳沖說事。請問那位"律師",中國不是也有言論、結社、集會的自由嗎?你見過什麼時侯中國在尊守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呢?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12:43
Bluebay: 貝克村名言: 戲子的話,鬼信!
可不可以更改一下: 中國的法律,鬼才信!
在那篇文章里,更搞笑的居然用"中國領養法"來對陳沖說事。請問那位"律師
謝謝!希望那位律師來回答。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12:46
xoyuanfen: 講得有理。
謝謝!理是講出來的,不是嚇出來的。
回復 Bluebay 2010-2-10 12:57
我看世界: 謝謝!希望那位律師來回答。
其實不用謝我。我只是就事論事,講下自己的觀點而已。
回復 ding_ding_ding 2010-2-10 13:16
噢,原來八哥說的村裡的著名律師是伊姐姐,姐姐說,她是有「資格證書」的中國律師。所以,想把陳沖定個中國罪。姐姐她沒有美國的律師牌照,所以說陳沖太高了.姐姐的中國律師證忽悠不了她了.不過,我個人認為,姐姐最該做的是找出陳沖美國養女受到虐待的證據,再義憤填膺也不遲.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13:24
ding_ding_ding: 噢,原來八哥說的村裡的著名律師是伊姐姐,姐姐說,她是有「資格證書」的中國律師。所以,想把陳沖定個中國罪。姐姐她沒有美國的律師牌照,所以說陳沖太高了
人家把你這個「班門弄斧」的假魯班一頓洗刷,結果她也是假貨。
回復 ding_ding_ding 2010-2-10 13:34
我看世界: 人家把你這個「班門弄斧」的假魯班一頓洗刷,結果她也是假貨。
俺想給姐姐講理,她不敢開門.算了,要過年了.這麼沒水平的"律師",也難怪她沒有辦法拿美國的律師牌照.如果,哪天我們在美國碰面了,咱還不是在一個水平線.比起俺在美國當律師的同學,她還得仰視呢.
回復 霜天紅葉 2010-2-10 18:17
人,生來都是平等的,職業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我尊重每個為他人付出勞動的人,不論他們是誰!更不喜歡有些人給某一職業冠以侮辱性稱呼!
支持你!
回復 霜天紅葉 2010-2-10 18:19
沒有文藝工作者的努力和奉獻,我們的生活和人生如同白開水,向TA們致敬!TA們的私生活,只要不犯法,不觸犯他人利益,與我沒有關係,我也沒有立場去苛責TA們,呵呵!謝謝分享!問好!再有,誰是八哥啊?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23:16
ding_ding_ding: 噢,原來八哥說的村裡的著名律師是伊姐姐,姐姐說,她是有「資格證書」的中國律師。所以,想把陳沖定個中國罪。姐姐她沒有美國的律師牌照,所以說陳沖太高了
是這樣的。就是罪犯還有個量刑問題吧,既然現在問題都還沒有明了,就把惡毒的語言都用上了,還法律,法律的,太可笑了。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23:20
霜天紅葉: 人,生來都是平等的,職業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我尊重每個為他人付出勞動的人,不論他們是誰!更不喜歡有些人給某一職業冠以侮辱性稱呼!
支持你!
謝謝!社會沒有高低貴賤。納稅人都是主流社會。憑什麼戲子,戲子的叫。再說重點,這是對演員的歧視語言。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23:22
霜天紅葉: 沒有文藝工作者的努力和奉獻,我們的生活和人生如同白開水,向TA們致敬!TA們的私生活,只要不犯法,不觸犯他人利益,與我沒有關係,我也沒有立場去苛責TA們,呵
暫時保密。您會認識他的。
回復 xoyuanfen 2010-2-10 23:22
我看世界: 謝謝!理是講出來的,不是嚇出來的。
我相信法律, 尤其是美國的法律。 時間那麼久了, 不知為什麼法律沒有追究, 而國人的口水偏要死纏。
回復 我看世界 2010-2-10 23:24
xoyuanfen: 我相信法律, 尤其是美國的法律。 時間那麼久了, 不知為什麼法律沒有追究, 而國人的口水偏要死纏。
我也這麼想呢。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5-3 02:32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