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子」一詞是褒義還是貶義。這個民調有點奇怪,因為這是有傳統文化的中國人都知道的常識。為什麼本人發起了這個民調呢?且聽我把話說明白。
本人是村裡的小資格。雖然在此註冊入村是2008年,但因工作繁忙,很少進村來逛。來得不多,分很少,朋友也不多。上周在網站的左下角,看到了被村裡人尊稱的「八哥」文章,對陳沖的事怒髮衝冠,在那裡憤怒不平。所以跟著八哥的文章進了村。看到文章的跟貼,有態度激烈的,也有態度緩和的。陳沖這事兒是做得欠妥,村裡沒有誰說陳沖是對的。爭論的焦點是;這種不對,到底該當何罪,是申討她個體無完膚,還是說得緩和點,得饒人處且繞人。第二天看到八哥氣還沒消,列條列款地在那裡數落,大喊此事兒讓海外華人蒙羞。很多網友就不樂意了,所以爭論更加激烈,惹得八哥動了肝火,發了「老紅軍」脾氣。這期間,有網友寫了文章針鋒相對的,也有網友寫文章勸架的。還有人乾脆民調「如果是你,你會在領養一個孩子后,再送人嗎?」(這個民調的設計就很不能 make sense),接著就引出了更多的民調(大家可以去看看),結論就和上面那個民調居然不同。八哥在發完了「老紅軍」脾氣后,僅過了一天,就專門出日誌賠禮道歉,對盛怒之下的語言表示道歉。贏得大家一片掌聲。到此階段,本人都沒想摻合進來。
如果說,八哥對陳沖的事大發雷霆,我認為還有情可原,因為他是社會工作者。整天看到的是社會弱勢群體,對社會的醜惡有一種不可壓抑的痛恨,說話輕重一點還是可以諒解的。更可貴的是,他老人家(八哥彆氣,可能您還不老)能夠放下自尊,主動言和。實在不易!那麼這個號稱法律工作者的網友,我就要談談看法了。
文章的開頭「我還是從法律的一角看過去吧!」那就是說以法律為準繩,不偏不倚,不帶個人感情。但中間冒出了「戲子的話,鬼信!」網友就提出了看法,這是一片帶有強烈感情色彩但有冠以法律角度虛名的文章。當網友提出質疑后,此「律師」「能言善辯」百般狡辯。我最不能忍受的是她在文中對演員職業導以「戲子」的稱呼。這是對演員職業的歧視,也是侮辱的語言。所以跟貼給她提出來。如果她能有哪怕是一小點善意地糾正,本人決不會沒完沒了。但遺憾的是,這個法律工作者的道德鏡子是專照別人,不照自己。在她聲討陳沖多麼不道德時,她的道德觀讓我看了個清楚。狡辯到最後,她說「戲子」不是貶義詞。而且理屈詞窮,來了個「自己沒長成褒樣,還來討褒,走錯門了!」夠了,也許咱對法律工作者的期望太高,事以至此,跟她也就沒什麼好說的了。這才有了發起「戲子」是褒義還是貶義詞的民調。到目前為止,調查的結果很清楚。謝謝參加民調的朋友,謝謝您們在無意中當了key word 「戲子」定性的「陪審團」。投票還沒有結束,歡迎大家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