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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沖「轉讓」養女,網民猴急什麼? zt

作者:homepeace  於 2010-2-4 12:2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200評論

關鍵詞:

陳沖「轉讓」養女,網民猴急什麼?
廖保平

 

  有網友說陳沖的養女被「轉讓」了,其經紀人也已證實。我不知道陳沖「轉讓」的具體原因是什麼,是網友所供出來的那樣,僅僅因為當年陳沖結婚之後遲遲不能生育,於是在孤兒院領養了一對雙胞胎女嬰,但是領養之後陳沖發現自己懷孕了,迫不得已之下,只好將雙胞胎養女「轉讓」給了一對紐約夫婦?還是因為別的原因?
  如果是前一個原因,那麼這一「轉讓」已經早就發生,現在才推到輿論風口。不管怎麼樣,現在陳沖處在了浪尖之上,網上是一片罵聲。
  在我看來,陳沖收養孩子我能理解,陳沖「轉讓」孩子我也能理解。當年,陳沖結婚之後遲遲不能生育,根據我國的《收養法》,她完全符合收養條件,像她這樣的大明星,收養孩子也是為國家減輕負擔,我巴不得明星們把孤兒院里的孩子都領養了,讓他「生」在好家庭,就算不是為自己著想,需要一份為人父母的親情,也是做一件善事。
  對於陳沖「轉讓」領養的孩子,不知還有沒有其他的隱情,如果只是因為有了自己的孩子,所以「轉讓」,我認為也沒有必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呵斥她。我們很合情合理的想一想,假如你處在陳沖的位置,有了自己的親生子女,又會怎麼處理,繼續撫養兩個孩子固然沒有問題,如果可以找到同樣、或更能給孩子幸福的家庭,「轉讓」出去又有何不可以。孩子受到了什麼損害嗎?孩子是不是多了更多的親情呢?孩子在美國是不是可以享受更多的社會福利?她們的不幸命運會不會因為落腳異國他鄉而得到徹底改變?
  而且,我們有沒有想過,是因為從陳沖的手上「轉讓」,會讓兩個孩子獲得更好的家庭,換成一般的人「轉讓」,又會是怎樣一種結果?我們甚至可以這樣想一想,自己的孩子都可以「轉讓」,別人的孩子為什麼不可以「轉讓」?轉讓自己的孩子必然有為難之處,那麼就不允許收養的人有為難之處。假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把孩子「轉讓」出去,那麼,我們就能認定收養人不會遇到特殊困難,最後無力撫養收養老的子女?儘管當初他們收養老的時候是完全具備條件的,但在這個風險時代,因病致貧的事情還少嗎?
  當然,根據我國《收養法》第26條規定,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陳沖收養的雙包胎肯定還沒有成年,但是也沒有事實說,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沒有解除。而且,小孩還沒有滿十周歲以上,不必徵得她們本人同意。如果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和解,轉讓也沒有什麼不可能。如果陳沖在收養期間,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理當受到法律的懲罰,而不只是道德上的批判。
  我們肯定不是把收養孩子當成買賣東西(販賣嬰兒是犯法的),但也沒有必要把收養孩子當成一收定終身的事,且不說在法律上可以解除收養協議,就是從情感上講,強扭的瓜不甜,假如陳沖有了自己孩子之後,喜新(親)厭舊,那倒不如轉讓更能給孩子親情的家族為好,現在她將孩子妥善安置了,也算盡了自己的義務。就像一些網友所說的,這樣做是對的,至少對兩個孩子是負責任的,她就一藝人,藝人那麼忙,連自己的孩子都照顧不過來。
  不過,像陳沖這樣的明星,應該說收養孩子在物質不是問題,最大的問題可能是感情問題,而僅僅在感情上,我們很難強人所難,我們固然可能拿責任去要求明星藝人,一旦接手就負責到底,但說到底,明星藝人也是人,他們不是聖人,也有七情六慾。我們所期望的是,所有的人都應該減少這些本已不幸的孩子的不幸。
  這裡面最值得一說的,可能是孩子的感受,我們不知道孩子是多大「轉讓」出去的,她們是否已經認同了陳沖這個家庭,甚至對這個家庭還起了反感,作為局外人,我們不知道。假如是認同了,倒是有點不夠瞧厚道,假如不認同還反感,話就不好說了。我們總以為「轉讓」是對孩子的損害,為什麼就不能想到是一種幫助?我們的腦子簡單到只能朝一個方向思考問題嗎?
  由陳沖或者說明星轉讓收養的孩子的話題,引出的應該是責任的討論,愛心的討論,那就是收養也罷,助養也罷,孩子都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不是阿貓阿狗,就算是阿貓阿狗也有動物福利和動物保護法的保護,不是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但是,我們也沒有必要搞人生捆綁,收養的目的是什麼?是獻愛心,是為了孩子將來有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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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00 個評論)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2-4 12:30
誰「要求」她怎麼樣了嗎?不就是評價一下,怎麼就不可以呢。
回復 yuxin_9605 2010-2-4 12:37
回復 tanjiang10 2010-2-4 12:38
有一些理
回復 ww_719 2010-2-4 12:49
那就只有陳小姐自己說說事實了...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2:55
在美一方: 誰「要求」她怎麼樣了嗎?不就是評價一下,怎麼就不可以呢。
你不是看到村裡有人把陳沖這種行為看作連畜生都不如嗎?太過了吧?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01
ww_719: 那就只有陳小姐自己說說事實了...
就是,網友們這麼激動幹嗎?
1998年陳沖辦理認養,同年懷孕。如果她吧孤兒轉讓給象你們這樣更需要孩子的夫婦,有什麼不好呢?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0-2-4 13:03
她可以領養,也可以轉讓,別人也可以評價,也可以批評,大家都對哈。
回復 rongrongrong 2010-2-4 13:04
may be she is right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07
人間的盒子: 她可以領養,也可以轉讓,別人也可以評價,也可以批評,大家都對哈。
我轉這篇文章就是引入不同的聲音
回復 德州龍 2010-2-4 13:08
太自私了,不顧小孩的感受,將心比心,讓你換個爸媽,你心裡好受嗎,她又不是養不起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09
rongrongrong: may be she is right
不明真相的外人有什麼權利對她妄加指責呢?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0-2-4 13:12
homepeace: 我轉這篇文章就是引入不同的聲音
沒錯,沒錯。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14
德州龍: 太自私了,不顧小孩的感受,將心比心,讓你換個爸媽,你心裡好受嗎,她又不是養不起
她是養得起。但可能那家沒有小孩,也不是i演藝界的,他們對孤兒的照顧會更好。
請注意,轉讓發生在10前左右。陳沖和孤兒相處的時間還不長。
回復 ww_719 2010-2-4 13:14
homepeace: 就是,網友們這麼激動幹嗎?
1998年陳沖辦理認養,同年懷孕。如果她吧孤兒轉讓給象你們這樣更需要孩子的夫婦,有什麼不好呢?
你知道她是在領養后多久轉讓的呀...如果馬上,孩子在3歲以內,那還可以,因為3-6歲是孩子成長的極其重要時期...超過了.就會有問題!!
所以,要看看孩子到底多大轉讓的,多久轉人..很重要..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17
ww_719: 你知道她是在領養后多久轉讓的呀...如果馬上,孩子在3歲以內,那還可以,因為3-6歲是孩子成長的極其重要時期...超過了.就會有問題!!
所以,要看看孩子到底多大轉讓的
應該發生在10前左右,陳沖和孤兒相處的時間還不長。那家人可能沒有小孩,也不是i演藝界的,他們對孤兒的照顧應該會更好!
回復 ww_719 2010-2-4 13:19
homepeace: 應該發生在10前左右,陳沖和孤兒相處的時間還不長。那家人可能沒有小孩,也不是i演藝界的,他們對孤兒的照顧應該會更好!
那個新家庭好象確實不錯,
現在就想說那個孩子到底多長時間離開陳家,所以只有她自己出來說說了,大家不要著急呀,哈哈哈..
回復 德州龍 2010-2-4 13:20
homepeace: 她是養得起。但可能那家沒有小孩,也不是i演藝界的,他們對孤兒的照顧會更好。
請注意,轉讓發生在10前左右。陳沖和孤兒相處的時間還不長。
你是說孩子還沒意識的時候嗎?那還說得過去。但這個報道沒說是啥時候啊,而是現在報道,誰知道是啥時候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22
ww_719: 那個新家庭好象確實不錯,
現在就想說那個孩子到底多長時間離開陳家,所以只有她自己出來說說了,大家不要著急呀,哈哈哈..
我最反感有人把這說成棄養,她把養女仍街上了?
回復 homepeace 2010-2-4 13:26
德州龍: 你是說孩子還沒意識的時候嗎?那還說得過去。但這個報道沒說是啥時候啊,而是現在報道,誰知道是啥時候
1998年,陳沖向中國收養中心提出國際收養申請,請求收養2歲以內的孩子做養子,隨後陳沖的媽媽和丈夫彼得到南寧社會福利院收養了一對雙胞胎女嬰。但沒想到在辦理手續的過程中,有過一次流產經歷、已經被醫生診斷難以懷孕的陳沖竟然懷孕了。1998年10月,陳沖的女兒出生,不過她接受採訪時仍堅稱:「我們對三個女兒一視同仁。」不過此後人們便再未在公開場合見過這對雙胞胎,也沒有聽見陳沖本人提起過。
回復 rongrongrong 2010-2-4 13:32
homepeace: 不明真相的外人有什麼權利對她妄加指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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