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男人都愛車,從這點上看,我是個十足的男人!出來前只是想想而已,最後一個階段,因工作關係,還是經常可以坐坐小車,與學校駕駛班打得爛熟,有時私人想用用也問題不大。一到美國,腦子裡就想著一部汽車。考理論,路試都難不倒我,都是一槍而過。荷包是硬功夫,馬虎不得。只得跟熟人買了個10多年的 FORD ESCORT。
就這樣一架破車隨我走遍了美國東部,從緬因到佛羅里達。把家裡幫我弄的一些磁帶,放在裡面沿路歡唱。當王盤聲的滬劇和蔣月泉的評彈在車裡盤旋時,覺得大概我是高速公路上唯一的聽江南戲曲的駕駛員。那時還流行,下車時把那個收音機加卡帶帶走,免得小偷惦念!
後來當然也換過幾次車。十多年前。女兒為我買了個 Cadillac DTS,那時真覺得那是豪車,4.6 升,8 缸的馬力,開在路上,從不把把別人放在眼裡,見有人超我就還以眼色:哼,跟老子彪!那時好像沒那麼多擁槍的,也不曾遇到真正橫的。著實享受了十多年。
現在開起來依然有勁,外觀也蹭靚。但畢竟老了,今天說 Service Engine Soon,明天說 Check Tire,Antifreezer, Breaker.不得清靜。換一個吧。
女兒告知,DTS 不生產了,STS 吧?媽耶,賊貴。省點吧,就那麼點 Social security。發現 CTS 不錯,Turbo,反應略慢那麼 0.3 秒,馬力上來不比 DTS 差多少。而且現在車子的配備與 10多年前不能比了。
喜歡熱鬧,把自己的 IPhone 經 Bluetooth 一連,什麼都能聽,Youtube,優酷,土豆。從 Andre Rieu 到茅善玉,徐玉蘭到金靜。小女兒給了個 Unlimited Data 計劃,隨便用。汽車的音響特別好,獨自一個,又不怕干擾他人,盡情地放。那就一個字:爽!
老抱怨現代科學想把人帶去哪裡?輪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