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感嘆車禍或其它意外致死是最遺憾的,因為它本應可以避免。但癌症又怎樣呢?
癌症是個比較常見的致死原因,它對人類的殺傷已到了難以忍受的地步,而醫學的進展是如此之慢,幾乎依然束手無策。
昨天收音機里播著 WNYC 的一些討論,都是些名醫和病人自己,聽聽很有益。
病人被診斷為晚期癌症,往往開始的反應會失措,醫生與家屬該給予充分的體諒與關心。一位婦女聽說后拒絕醫生告知其存活期,醫生只得告訴其家屬。我也覺得這反應並不算過於反常。但對存活期的含義必須有正確的理解,指大約半數的患者會活到,或活不過這段時間。至於具體某人,天知道!
一位婦女被診斷為晚期乳癌時,並尋訪幾位專家後作出決定:不積極治療,只姑息治療,等待生命的結束(Palliative
treatment)。因為她本身是醫療系統的工作人員(Healthcare System),看到眾多的患者被無休止的手術,化療與放療折騰,最後在掙扎中離開這個世界,所以她選擇任其自然。
目前一般的 Options
1. 積極治療,手術,化療,放療。有些必須先放療化療以縮小病變,然後手術,再化療放療。
2. 尋找替代療法,找尋偏方,秘方。有去墨西哥的,印度的,中國的。當然也能在本地用各種替代療法,包括中藥。
3. 1,2 結合。腫瘤專家大多不支持。
4. 像那位乳癌患者,以不變應萬變!
在醫學發展不盡人意的狀態下,越來越多的病人選擇了不積極干預,是無奈?是明智?當然是醫學界的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