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判吳英死刑

作者:fanlaifuqu  於 2012-1-27 00: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筆|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2評論

浙江女青年吳英因非法集資數億被判死刑一事已引起公眾注意。必須說實話,我沒有跟蹤到許多細節,但就自己感受說幾句。
這樣的事件必定給許多家庭帶來災難性的打擊,儘管他們當初是想「投資發財」。但就我熟悉的一般過程說說。
這樣的案件到後期,犯罪人往往拚命籌集資金來補漏洞,除了親朋外就是銀行(國家)。向銀行借款,在國內沒有孝敬幾乎是不可能的,其比例之高也是非常驚人的。常常是借一億,手續費一千萬到一千五百萬左右。這銀行當事人沒這麼大的胃口和膽量,他必須擺平方方面面,這張網是很大的,涉及面廣,層高。這很可能是她必須死的原因。
只是猜測,砸磚就接下。
相關鏈接可看http://news.backchina.com/viewnews-179055-gb2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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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2 個評論)

回復 foxxfam 2012-1-27 00:38
  
回復 酸柚子 2012-1-27 00:41
做官枉法貪財,殺一儆百,可以。
商人貪財枉法,還是做牢吧。
回復 fanlaifuqu 2012-1-27 00:46
酸柚子: 做官枉法貪財,殺一儆百,可以。
商人貪財枉法,還是做牢吧。
死刑應減到最低。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2-1-27 00:56
是有蹊蹺。
回復 黃笑吾 2012-1-27 01:42
她罪不該死。最多是死緩。
回復 dwqdaniel 2012-1-27 02:00
吳英案件有11個放貸者,而掩蔽在吳英身後的放貸者,不少是官員或是官眷。公安對吳英103處資產的超常規處理——起訴前拍賣,背後就是幫助這些官員抽回在吳英那裡的錢,同時讓「操勺分資產者」獲得便宜的資產(網上吳的父親有所揭露)。這個案子黑幕重重,只有在異地重審才是正道,清朝老太后,被某些人惡罵,但對浙江的平民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堅決推翻,處分了巡撫老楊以下幾百官吏。黨啊,你也有這個能耐嗎?你也敢這樣做嗎?
回復 瑋哥 2012-1-27 02:10
說殺人滅口可能有點道理,但被騙的人們也太慘了
回復 joyjoyjoy 2012-1-27 02:39
剪不斷, 理還亂.
回復 卉櫻果 2012-1-27 02:56
1)不贊成死刑 2)吳英騙了百姓3億,罪行夠大了
回復 專治蛋疼2 2012-1-27 03:51
不是辯護,天朝這種事情水太深,深不見底,我想說的是,在那一帶,民間私人借貸,就是俗稱的高利貸不是很普遍的么?如果這個判死刑了,其他的人呢?那些欠了幾千萬上億高利貸的,是不是都該殺?
回復 無為村姑 2012-1-27 04:03
專治蛋疼2: 不是辯護,天朝這種事情水太深,深不見底,我想說的是,在那一帶,民間私人借貸,就是俗稱的高利貸不是很普遍的么?如果這個判死刑了,其他的人呢?那些欠了幾千 ...
  
回復 dwqdaniel 2012-1-27 04:09
卉櫻果: 1)不贊成死刑 2)吳英騙了百姓3億,罪行夠大了
吳英是個民間做生意的商人,她的企業名下有酒店,商鋪和商品房,我認為她不是騙子,她向11個人借了高利貸,也許她當時確實還不出了,也許是別人要黑了她的財產,無論如何這是件民間債務糾紛而已,與公權力何干?受害者沒有站出來(借貸金額7.7億,11個債權人都否認自己被騙),沒有理由要殺人,分人家財產。
回復 fanlaifuqu 2012-1-27 04:25
dwqdaniel: 吳英是個民間做生意的商人,她的企業名下有酒店,商鋪和商品房,我認為她不是騙子,她向11個人借了高利貸,也許她當時確實還不出了,也許是別人要黑了她的財產, ...
看來你知道得多些,看后更感到不該殺她!
回復 dwqdaniel 2012-1-27 04:36
fanlaifuqu: 看來你知道得多些,看后更感到不該殺她!
我猜翻老您是看了「非法集資」的標題才有感而發,事實不是這麼回事兒,非法集資的是那11位放她高利貸的人。
回復 awang9988 2012-1-27 04:50
她罪不該死。
回復 元悟愚翁 2012-1-27 05:35
您分析的太對了。她死了,另一些人就可以免死了。
回復 遠方的羊 2012-1-27 07:34
2011年1月4日,最高法院公布施行的《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不屬於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吳英與11位債權人均為朋友或固定合作夥伴,因此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都夠不上,判定「集資詐騙罪」乃是欲加之罪、司馬昭之心了。
http://www.mingjingnews.com/2012/01/blog-post_4963.html
回復 fanlaifuqu 2012-1-27 07:41
遠方的羊: 2011年1月4日,最高法院公布施行的《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未向社會公開宣傳,在親友或者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 ...
謝謝鏈接!
回復 卉櫻果 2012-1-27 07:48
dwqdaniel: 吳英是個民間做生意的商人,她的企業名下有酒店,商鋪和商品房,我認為她不是騙子,她向11個人借了高利貸,也許她當時確實還不出了,也許是別人要黑了她的財產, ...
原來如此,我不了解細節情況。謝謝信息分享~
回復 dwqdaniel 2012-1-27 07:52
卉櫻果: 原來如此,我不了解細節情況。謝謝信息分享~
人命關天!本想拍你一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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