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多年過去了,與大家一樣,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向年輕人學習,也喜歡網購。更鍾意電器-尤其是APPLE的東東。最近 DISCOVER 卡給我5%折扣就買得更歡了。
有篇東西說人老的特點是:怕死,愛錢。不敢苟同。真不愛錢!別說亂買些並不需要的物品,就是年薪XX的JOB也打算主動放棄了。
不愛錢,但那些看似省錢的老習慣(多為壞行為)卻怎麼也改不了:主要是不丟東西。
許多衣服,很多還是當初來美時帶來的,還在衣櫃里吊著,偶而還拿出來穿穿。以前還一皮箱一皮箱的運回去。如今也沒人要了。傢具也是很多年了,能用,但很舊了。當然與性格的拖拉也有關。
最壞的是「不丟食物」。原則是「不壞就吃」。有些冰箱里放了兩周多了,還在慢慢「品嘗」,家人都看不慣。
前幾天在法拉盛買了夾肉餡餅,帶去單位當午飯。因故沒吃,又再帶回來當晚餐了。
買了只雞燒了一鍋湯,吃了十多天了,還有很多,繼續革命。一個人,吃飯不香,胃口又不大。
Costco買的 PECAN,沒幾天長蟲了,那種像米蟲一樣的小白蟲。嘗一口,味道仍非常好,烤熟了,慢慢吃。眼神不好,也不知道是連蟲一起吃了,還是蟲已經跑了。
更不像話的是牙籤。現在的牙籤都是圓的,硬的,甚至是竹的,根本進不了牙縫。我喜歡木製的,扁的那種,不常見。故有時用完了,看看完整無損就又留下再下次用了。這筆經濟帳也不用算了,誰都明了。
神呀!幫助我!丟!丟!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