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的中心論題《約伯記》所涉及的論題是多方面的,但從整體結構來看,它的中心論題則是 義人受苦。《約伯記》前二 章 為開場白,在這裡,撒但提出一 個對宗教極具挑戰性的誣衊:宗教的敬虔不過是自利的表現。在得到了神的允許之後,撒但便施展出全身解數,對義人約伯進行肆意攻擊。於是,義人約伯便落在極深的痛苦中。《約伯記》接下來用整整 35章 ( 3~ 37)的篇幅來記述約伯與友人的對話,由此展開約伯及其友人對約伯受苦的不同理解。《約伯記》的收場白( 38~ 42)包含著神與約伯的交談及最後約伯獲得辯護並得以恢復榮譽和財富。顯然,《約伯記》全書貫通一 氣,圍繞著義人受苦這一 中心論題而展開。
由此我們看到,《約伯記》的主題不是一 般的苦難問題,而是義人受苦的問題。對於一 般的苦難問題,從《創世記》第三 章 開始,聖經就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人類的苦難是由於始祖犯罪、破壞了伊甸之約所帶來的惡果之一 。義人受苦是比一 般的苦難更進一 步的問題:對於那些蒙神恩典,與神恢復關係的人,特別是對於那些在神的眼中被視為義人的人,為何會有無辜的苦難臨到他們頭上?這個問題就不是始祖犯罪可以充分回 答的。由此而引出神的全能和公義的問題。約伯友人無法面對義人受苦與神的全能和公義的矛盾,於是他們乾脆否認存在義人受苦這一 回 事。在他們看來,唯有善惡報應的教條才與神的全能和公義相一 致。然而,從現實的眼光來看,義人受苦是一 個無可否認的事實。從神性啟示的角度來看,撒但的誣衊也不是可以一 筆勾銷的。如何分辨真正的敬虔,即超利害的美德,與那種為了功利目的的假敬虔呢?或者說,一 個義人如何從一 種利害與敬虔混合不分的境界,進到那種超利害的真敬虔境界呢?如果考慮到,義人的使命之一 就是要作為世界的鹽和光,使罪人知道什麽才是真正的敬虔,那麽,便不難理解神為什麽沒有一 開始就否定撒但的誣衊,而是允許撒但對約伯進行攻擊,只是不准他傷害約伯的性命。
在上述的基礎上,我們才能真正充分理解約伯受苦的意義。如果一 個人對神的信心在經過苦難的洗禮之後,仍保持忠心不變,這不僅使撒但的誣衊不攻自破,表明超利害的敬虔和美德在人是可能的,而且也為神的全能和公義提供了更深一 層的內涵,批判了教條主義持守的絕對善惡報應的立場。
挫敗撒但的誣衊《約伯記》的開場白一 勞永逸地表明,受苦並不必然暗示受苦者的罪疚。正是約伯的清白無辜才使他面臨品格與信心的嚴酷考驗。神兩次重覆對他的稱讚使這一 點顯得更加明白(伯 1: 8; 2: 3)。
有論者指出:如果他的受苦是無辜的,他就不會招致與神隔離。當他最需要神來托住時,他就能享有神的同在。(注 1)約伯受苦的原因不只是撒但誣衊他。他的受苦不只是替他自己辯護。他看來似乎被神放棄,其實是獲得了神所賦予的最高尊榮。(注 2)然而,撒但對約伯的誣衊控訴也不可以置之不理。如果他能證明神最滿意的義人不過是偽君子,那麽便沒有任何人的忠誠是可信的。但如果他在這個試驗上雖然盡其所能,卻仍然失敗了,那麽,便說明的確存在著單純超利害的敬虔,且是無可置疑的。
另外,我們不要以為《約伯記》中神准許撒但伸手攻擊約伯只是一 件孤立的策略,其實,它也反映了神的一 種一 貫的作風。人總是認為全能而公義的神應該在一 開始就將邪惡消滅,不必等待它充分表現之後再作最後審判;好像不這樣,神便稱不上全能而公義。但神並不選擇將邪惡一 開始就全部消滅,而是在神性的柔弱中取勝。如果《約伯記》是我們認識世界的一 個窗口,我們便看到在本世紀有著足夠多的這種神性准允;其中不僅包括二 次世界大戰中出現的慘無人道的暴行,而且包括各種自然災害和致死疾病。這些神性准許背後的目的也許不同於《約伯記》所揭示出來的目的,但我們從《約伯記》學到的一 個功課是:神為什麽准許這些苦難發生,雖然超出我們的理解能力,但我們卻仍然有充分的理由堅信神的全能、公義和慈愛。
抨擊教條主義《約伯記》抨擊了教條主義。我們不可能很輕易地忽略約伯的友人,他們對事物的看法在很大程度上與《申命記》、《箴言》和先知的道德立場相一 致。
約伯的友人的基本錯誤在於:他們過份地估計了自己對真理的把握,誤用了他們所知的真理,並且張眼不看那些與他們的假設不相符合的事實。《約伯記》並沒有抨擊人們所熟知的聖經教義,如神的正義與慈愛,神賞善罰惡,以及一 般的因果報應規律。它所抨擊的是在應用這些真理時武斷傲慢,由此造成了對神的歪曲以及對同伴的錯誤評判。因此,《約伯記》藉著對教條主義的抨擊,教導人們心存謙卑,認識自己的局限和偏見,盡量避免從自己所初步了解的真理作不明智的無限度的外推。
約伯的友人僵化地固守著他們關於受苦的觀念,一 概視其為惡的懲罰,最好也不過是一 種管教。
當他們聽到約伯斷然否認自己的受苦是罪有應得時,他們雖然深感震驚,卻對自己的成見毫無動搖。
他們在開始時還在小心翼翼地詢問約伯有什麽隱而未顯的罪(伯 4: 3~ 11),接著便嚴厲地指責約伯放縱的言語(伯 15: 10~ 13)。到最後,他們竟編造出一 些莫須有的惡行強加在約伯頭上(伯 22: 5~ 11)。為了強化他們的觀點,他們甚至說神不信靠他的眾聖者,在他眼前天也不潔凈(伯 15: 15)。以及在神眼前,月亮也無光亮,星宿也不清潔(伯 25: 5)。因此,神在該書的收場白中責備他們為愚妄和誹謗(約 42: 8)。
信心的掙扎撒但認為約伯的信仰是建立在他的財富之上(伯 1: 9~ 11; 2: 5)。他認為信仰與財富有不可分割的聯繫,若是除去後者,前者隨之崩潰。當面棄掉你(原文是當面咒詛你)表示從一 種利害(功利)關係轉變為一 種敵對關係。撒但的控告決不是空穴來風,而是宗教崇拜中一 種較普遍的現象。在今日台灣,無論城鄉,到處廟宇林立,香火旺盛,似乎宗教氣氛濃厚。然而,這只是一 種表面現象。在這種現象背後,報刊常常披露出另一 面,幾乎所有進廟宇燒香奉獻的人,都帶著功利的目的。
若一 個廟宇的神靈不靈驗,他們便轉向另一 個廟宇。如果有人對某一 個廟宇的神靈投入較多,而神靈又不顯靈的話,便會招來報復行動。輕則遭咒詛,重則遭刀劈。去台灣鄉村參觀的人,不難看到路旁田邊撇棄的偶像殘肢。這種宗教現象的實質就是從利害(功利)關係轉變為敵對關係,這正是撒但對約伯的誣衊所在。
約伯在極度痛苦中,發出了大量挑戰神,質疑神,似乎對神不敬的言論(伯 7; 9; 10; 13; 21; 24; 25; 30)。然而,仔細思考約伯的言論,卻不具有撒但所誣衊的特徵。首先,約伯與神爭辯的焦點不是功利乃是公義。另外,約伯與神爭辯時不是採取敵對立場,而屬於忠僕與主人的爭辯、伸冤者與法官的爭辯。總之,仍是人與神的爭辯。
鑒察人的主啊,我若有罪,於你何妨;為何以我當你的箭靶子,使我厭棄自己的性命。(伯 7: 20) 他必殺我,我雖無指望,然而我在他面前還要辯明我所行的。
這要成為我的拯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得到他的面前。(伯 13: 15)現在,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伯 16: 19)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
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伯 19: 25~ 27)信心的升華當約伯在痛苦迷惘中苦苦掙扎時,神從旋風中回 答約伯。他由世界的被造開始(伯 38: 4~ 11),然後轉論世界的運行(伯 38: 12~ 38)。接著他問約伯能否了解動物世界呢?( 38: 39~ 39: 40)神再向約伯挑戰,要他將人類世界整頓好( 40: 10~ 14),並要他管理河馬( 40: 15~ 24)或鱷魚( 41: 1~ 34)。
神的言論提醒我們,宇宙本質上就是以神為中心的。此外,雖然人不明白許多有關神公義的事,這並不表示神對這個世界撒手不管。自然界以其美麗和井然有序的設計告訴人類,它是一 個有秩序的道德宇宙,儘管它往往超越人的認知範圍。
神的顯現和神的言論使約伯得到了他的問題的答案。值得注意的是,在神的言論中,沒有一 處直接回 答義人為何受苦?這個問題。但這並不表示這不是《約伯記》所關注的問題。約伯的經歷事實上已經否定了撒但對他的誣衊,因為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把關注的焦點放在財富上面,也沒有視神為敵人;即使在他最黑暗的時候,也沒有完全失去對神的信心。
神的第一 篇言論,帶來約伯簡短的回 應,承認他不能回 答神( 40: 3~ 5)。神的第二 篇言論,不僅促使約伯悔改,而且達到了信心的升華: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
我問你,求你指示我。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 42: 1~ 6)最後,約伯恢復往日的光景(伯 42: 10~ 15)。
這並不是一 種通常的大團圓結局。此結局表明那些在艱苦卓絕的爭戰中忍耐到底的人會得到神出乎意料的賞賜(雅 5: 11)。□註釋( 1) H. H. Rowley,The Book of Job and its Meaning. In From Moses to Qumran( Lutter worth, 1963) , P.178.( 2)同上,頁 176~ 77。
參考書目( 1) Derek Kidner, The Wisdom of Proverbs, Job Ecclesiastes,( IVP. 1985) p. 56~ 74.( 2)卜洛克著,頓建國/陳興藍譯,《舊約詩歌智慧書導論》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 1992,頁 51~ 88。
作者來自中國大陸,在加拿大獲理論物理學博士。現在維真神學院中國研究部做研究工作。
原載於《海外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