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我同情四面楚歌中的章子怡

作者:ruthrose  於 2010-2-19 23:1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娛樂八卦|已有6評論

關鍵詞:

有感於命運無常的隨筆「決定章子怡紅與黑的偶然因素」貼到博客后,引來了一些誤會,針鋒相對的挺章派貶章派出於愛憎分明的階級感情,不約而同地將俺推入對方的陣營中,極端堅定地站在各自的立場,向俺拍磚,章粉們憤怒:牆倒眾人推,為什麼還要再踩一腳?「子怡依舊如日中天,有本事去柏林潑墨吧」;章黑們譴責:為章子怡塗脂抹粉的,必是和章子怡一夥的,「宜將剩勇追捐款,不可沽名學章粉」。至於那些人身攻擊的口水帖,也不配讓俺ZT,看看又是一件讓俺哭笑不得的突發事件。 

雖是偶然引發的誤會,按照習慣俺還是必然要解釋一下下的,首先我不是章粉,因為我認為當今的演藝圈中,不比章子怡遜色的華裔女星大有人在,沒能如章子怡那樣脫穎而出,只是沒有機會而已,我也不是章黑,因為我認為章子怡的確有錯,但並非罪不可赦,我贊成章子怡應該公布嘎納募捐的全部真相,也贊成洪晃的提議,請大家愛護國際章。或許章子怡的問題挺嚴重,涉及到法律,即使如此,法律也是要給她改正的機會的,所以無論是權貴還是什麼人不應該也沒有權利,毀滅章子怡,至章子怡於萬劫不復的境地。 

聖經上有這樣一個故事:一次法利賽人將一個行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帶到耶穌面前,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這是法賽利人和文士對耶穌設的一個陷阱,因為按摩西的律法,該婦女應該被石頭砸死,但是當時的猶太地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羅馬當局規定,猶太人沒有私自處死人的權力。耶穌先是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然後 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問那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婦人回答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講這個故事並不是說要放棄對罪惡的批評,放棄對法律責任的追究,只是看過這個故事,我對四面楚歌中的章子怡,有了一些同情,偶然因素弄人,章子怡紅了,並非她比別人更出色,章子怡栽了,也並非她比別人更可惡。別說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裡,就是在崇尚聖賢的遠古,也找不出」無過「的人來。章子怡的確有錯,如果詐捐罪名成立的話,她還有罪,但是憑這些,就應該至她於死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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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marnifan 2010-2-19 23:58
握手
回復 翡翠 2010-2-20 01:20
同情是應該的,但是網友對她的態度也是正常的,她做了錯事,如果自己意識不到或她不想改的話,必然會有一個東西出來「教」她改。這個東西其實就是上帝啊,是上帝化身嘛,沒有這些東西,她不就繼續墮落下去了嗎?
耶穌講的那個故事,是側重一個分面,是針對第三者的,讓第三者要寬容。這裡的寬容對第三者有好處有意義,但是對當事人就沒有什麼意義了。我是說,假如耶穌專門針對當事人,就不會那樣說話了。
回復 任飛飛 2010-2-20 04:18
喜歡喜歡~~花兒一朵
「章子怡紅了,並非她比別人更出色,章子怡栽了,也並非她比別人更可惡。」
回復 超越2010 2010-2-20 06:04
幾乎與作者的觀點一致,希望她能緩過來
回復 xqw63 2010-2-20 06:40
等人氣過了,才發現,一切都是空的
回復 yulinw 2010-2-20 16:59
marnifan: 握手
加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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