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曾經對生活秘書發牢騷:「有人說,我的話一句頂一萬句,言過其實,說過了頭嘛。不用說一句頂一萬句,就算一句頂一句,有時也辦不到。我說要把有的人攆出政治局,分道揚鑣,硬是攆不動,分不開嘛!」
「孟夫子,如果全國人民都知道了我和江青離婚的消息會怎麼樣?」
不等小孟回答,接著便自問自答了:「孟夫子,你是答不上來的。離婚,我到哪裡去起訴喲。離婚,總要辦個手續吧。到那時,不知道是法官聽我的,還是我聽法官的,那可能要大大熱鬧一番。」
這個小故事告訴了我們,司法不獨立,再大的官都犯愁。有些普通的事也會變的進退兩難。
沒有司法獨立,司法還在黨的領導下,那麼就容易進入詭異:到底是黨大?還是法大?是黨大,黨只遵從黨紀,那麼黨要不要守法?是法大,那麼法官是誰領導的?故此,連毛澤東也搞不清到底是法官聽他的,還他聽法官的。
司法不獨立,依法治國就是一句空話。因而,喊了幾十年,還是在喊。一個國家如果以權為大,最終會走向腐敗,進而政權滅亡,更替。中國的歷史就是這樣循環了幾千年了。
中國的亂象是官員犯法,先有中紀委調查,真不知道檢察院是幹什麼的?官民遵守的不是同一個法。司法不獨立,權力干擾司法,是歷年來冤假錯案的罪魁禍首。權力干擾司法,也讓司法不專業化。
中國要真的依法治國,最起碼的要讓司法獨立。司法不接受地方黨委的直接領導。而是由中國人大,政法委直接領導。而地方掌控的媒體也可以對司法部門進行有效的監督。
司法獨立了,依法治國,也為民主政治提供了保障。沒有法制的民主是不成熟的民主。文革的民主引發了2年(66-68年)亂象,東南亞諸國的民主腐敗,都是缺少法制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