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是誰在讓法律飛-讀解濱先生文章有感

作者:賭博客  於 2011-3-5 15: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5評論

讀解濱先生的文章確實給力!我對解濱先生的敬仰如滔滔江水!今天讀解濱先生的《外交部的姜MM真給力!別拿法律當擋箭牌,政府要讓法律飛》猛文,依然感受到了解濱先生一貫的對我國時弊的嬉笑怒罵,和對改變這種現狀的拳拳執著!文章不忘與時俱進,從姜文的讓子彈飛到姜MM的讓法律飛,從姜MM不口無遮攔,不信口開河到毛太祖的「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從你給政府講道理到政府給你裝孫子!似天馬行空,又似一氣呵成!

我的思維無法實現跳躍,只好順著解濱先生的文章,逐段談談不能苟同的方面。

從第二自然段開始:

根據來自外交部網站的消息,33 姜瑜在記者會上鄭重其事地告誡諸位外國記者: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此話一出,驚天地泣鬼神,震山河撼五洲。 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新中國成立后建立的憲法,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搞了半天統統都白忙乎了。 這一年一度的「兩會」我看還開那做啥? 照姜女士的說法,在這個國家裡法律算個屁!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沒覺得有什麼特別啊?這句話推導不出「在這個國家裡法律算個屁」!我們平時也會經常說「你一人做事一人當,別拿朋友當擋箭牌」或者形容古代的宦官拿皇帝做擋箭牌,暗地裡做見不得人的勾當!這些例子說明:重點不是要表述「朋友」和「皇帝」而是斥責利用「朋友」和「皇帝」的人和行為!所以姜女士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重點是在斥責別有用心的記者及其企圖,怎麼可以推導出「在這個國家裡法律算個屁」呢?就如同不能根據「拿朋友當擋箭牌」「拿皇帝當擋箭牌」推導出「朋友算個屁」「皇帝算個屁」一樣。

好,不玩文字遊戲,退一步,看一句話也要根據上下文和當時的情景以及說話的對象才行啊!單拿出一句話,然後大做文章,這不是嚴謹的作風!就像那些攻擊毛澤東主席的人說,毛說知識越多越反動!事實是毛主席說「如果路線不對頭,知識越多越反動」。不結合上下文,斷章取義,這叫瞎子摸象,是用事實說謊,這是西方媒體最擅長的!

第三自然段:

連法律都不能拿來當擋箭牌,那什麼才可以? 關係? 官爸爸? 李剛?怪不得當年國家主席劉少奇手拿憲法卻無法逃脫含冤而死的命運。 怪不得如今上訪人流如潮而法院門口卻空空如也。 怪不得每天都有多少民房被強拆而房主卻無處伸冤。 怪不得屁民們多年來喝三鹿奶吃地溝油住豆腐渣房也無可奈何。 原來這法律說飛就飛得無影無蹤。

其實,法律是給守法的公民當擋箭牌的,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也是必要的!雖然西方的司法體系不承認這點!但中國人有中國人的思維和邏輯。這段還有點奇特,一下就扯到了劉少奇。這裡有個諷刺:劉少奇手拿憲法卻無法逃脫「含冤」而死的命運。為什麼會這樣?今天的中國是資本主義復辟成功,完成這件事的是鄧小平,劉少奇鄧小平是過去黨內最大的走資派。所以在當時,劉鄧是站在無產階級的對立面的,無產階級的憲法怎麼能夠保護他呢,即使是國家主席,在這個憲法面前也沒有特權!無產階級對其施行專政是有法必依的結果! 正如作者緊接著所列出的當今種種之怪現象,這些怪現象恰恰是沿著劉鄧路線的結果啊!所以,當時的憲法當然不能保護象劉少奇這樣的人!因為那時是無產階級專政,劉死得不冤!

第四自然段:

鄙人原以為,法律本來就是文明國家裡百信用來抵擋邪惡的擋箭牌,護身符! 有了法律,殺人犯要伏法,搶劫犯要蹲監。 有了法律,警察不可以隨便找個借口到我家裡翻個底朝天,商家不可以賣給我假酒、假藥、假煙,沒有醫生執照的黃大仙不可以行醫。 有了法律,當官的不可以受賄行賄,當百姓的不必懼怕官員的淫威,當兵的不能把槍口對準養活他們的人民。 文革十年動亂,民不聊生,國民經濟處在崩潰的邊緣。 動亂結束后共產黨總結來總結去,終於發現問題之所在 缺少民主法治。 當年有一個口號:「加強民主和法治建設」。 三十年過去了,這法律飛到哪去了

法律不管在文明的國家裡還是在不文明的國家裡都是由統治階級制定的,約束老百姓的行為,同時也約束統治階級自身,以達到一種平衡!是個冷冰冰的東西!沒有象所謂的「擋箭牌」「護身符」那樣有情有義,溫情脈脈。犯罪不會因為有了法律而消失,甚至是減少!筆者看到了假煙假酒和黃大仙,卻沒有看到雷曼兄弟和麥道夫,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如是而已!另外,有的時候吧,有事說事,別動不動就把文革拎出來教訓一頓,是一種思維定式在作怪,實在覺得有點淺薄!

第五,六自然段:

我並沒有責怪姜女士口無遮攔,信口開河的意思。人家其實最誠實了,壓根就沒有說半句假話。在姜的眼裡,按法律辦事就是拿法律作擋箭牌。無論法律還是規定,都是我黨的工具,想咋用就咋用,這才是國情!你們這些破記者算個屁啊。

這個姜女士的誠實程度和毛太祖有得一比。 毛太祖曾經自詡「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一語道破當年的國情。姜女士勸人「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換了當年的周恩來、喬冠華,絕對不敢如此誠實。 當年毛太祖那段狂言,即便到今天也沒人敢把那收編進他的全集、選集中去,只是在野史中流傳。 而今姜女士的這句狂言,居然一字不漏地登在外交部的網站上。依我看這是因為她沒有說錯半個字,本來黨就是這個意思。這不是國情什麼才是?

本人也毫不懷疑姜女士的誠實,並且認為姜女士是個稱職的發言人,說話是得體的,有時候表現出一下中國女性的英氣,痛斥一些非善類者,偶爾摒棄一些外交辭彙,並無不可!巾幗不讓鬚眉!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女性的解放應該說是全世界的楷模,是最大的人權!是毛澤東的新中國的偉大成就。可是,還是剛才那句,說事就說事吧,剛才把文革拎出來,這次又把偉大領袖「請出來」。

說到偉大領袖,不得不多說兩句。有些人喜歡稱毛澤東為「毛太祖」,不知道根據是什麼。難道還有「毛高宗」之類的後續嗎?秦始皇後面還有個秦二世呢!毛澤東在世時選了N個接班人,一個也不姓毛嘛!噢,或者是想表達「暴君」?試問,古今中外見過哪個暴君可以發動起最廣大的底層人民跟著他走,沒有嘛!他是打倒了一大批過去的老戰友,可這些被打倒的人過去也都是槍林彈雨走出來的漢子,他們不怕死,可他們在面對這個「暴君」時,為什麼不反抗,為什麼不痛斥「暴君」,為什麼表現得那麼沒有氣節?答案只有一個:因為他們心服口服!因為知道他們自己是錯的,因為他們都知道自己多多少少地都背叛了他們當初的誓言!

第七,八自然段:

有人說,姜女士的談吐把黨國花了大把銀子在國際社會所宣傳的「中國形象」的效果破壞得蕩然無存。我覺得我黨就是這個本性。這世界上的政府確實少有不當婊子的。 但不要立牌坊的婊子確實不多。 真實就是美。

姜女士其實也真會逗。 那場記者招待會上,一開始人家說挨警察打,她就跟人家講法律。等後面人家真跟他講法律時,她又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了,等於自己承認自己違法了,所以趕快把法律撇在一邊。俺說她有能耐「讓法律飛」就是這個意思。

 

看看這段文字「那場記者招待會上,一開始人家說挨警察打,她就跟人家講法律。等後面人家真跟他講法律時,她又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了,等於自己承認自己違法了,所以趕快把法律撇在一邊。」張口一個「人家」,閉口一個「人家」,像個受了氣的小媳婦兒!這些不懷好意的外國記者,聽聽他們現場無休止的追問,他們才是在玩文字遊戲!他們不CARE在中國肆意的踐踏中國的法律和法令法規,因為他們有豁免權!中國的法律對他們來說才叫「算個屁」!

法律固然是為了保護守法的公民,但不法之徒也是可以利用法律幹壞事的!就像西方的「無罪推論」使多少不法之徒逍遙法外?所以法律是可能被不法之徒做擋箭牌,這是法律的悲哀!西方的法律體系解決不了,難道我們睿智的姜女士一語道破還不行嗎?

最後自然段:

那些個老外記者也真傻。 到我國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居然對我國政府的辦事水平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前我國老百姓常常百思不得其解:為啥玩來玩去總是玩不過政府呢?後來連傻瓜都看出來了。 原因嘛,很簡單: 你和他講道理,他和你耍流氓; 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講法制;你和他講法制,他和你講政治; 你和他講政治,他和你講國情;你和他講國情,他和你講接軌; 你和他講接軌,他和你講文化; 你和他講文化,他和你講孔子; 你和他講孔子,他和你講老子;你和他講老子,他給你裝孫子 ! 

願我黨遠走高飛!

最後這段的順口溜挺深刻的。可是如果把順口溜的頭一句去掉,變成: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講法制;你和他講法制,他和你講政治; 你和他講政治,他和你講國情; 你和他講國情,他和你講接軌; 你和他講接軌,他和你講文化; 你和他講文化,他和你講孔子; 你和他講孔子,他和你講老子;你和他講老子,他給你裝孫子 政府要是能做到這樣,那可是相當不錯的!民主社會的政府也達不到這種境界呢!

總結:

中國政府沒有讓法律飛,是作者想讓共產黨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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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5 個評論)

回復 寧靜千年 2011-3-6 01:51
sf
回復 huanghezhizi 2011-3-6 03:03
說得好!在理!

好想看到這個解濱怎麼來反駁!

也想看看那個黑山老貓、chinaman、珍曼之流怎麼來謾罵。
回復 Junkkiller 2011-3-6 03:18
huanghezhizi: 說得好!在理!

好想看到這個解濱怎麼來反駁!

也想看看那個黑山老貓、chinaman、珍曼之流怎麼來謾罵。
無須解釋,視而不見,然後弄幾個馬甲斷章取意地罵一通,那幫人就那本事
回復 ManCreatedGod 2011-3-6 03:56
回復 Lawler 2011-3-6 03:58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好像,應該時時刻刻講法律,不該隨隨時時變規章   
回復 Junkkiller 2011-3-6 08:46
Lawler: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好像,應該時時刻刻講法律,不該隨隨時時變規章    
講法律是讓你遵守法律,不是讓你鑽法律空子
回復 激流勇進 2011-3-6 09:08
樓主好文筆,逐一駁斥,有理有據。有些人看到洋人在自己的國土上張狂,比自己親自張狂還要來得爽,實在是鄙視。
回復 Lawler 2011-3-6 09:18
Junkkiller: 講法律是讓你遵守法律,不是讓你鑽法律空子
法律有空子,要修改法律。
鑽法律空子說明法律這方面有空缺;法律有空缺,不能說人不守法。
任何人,不可隨時任意立法。
道理,就這麼簡單
回復 Junkkiller 2011-3-6 09:37
Lawler: 法律有空子,要修改法律。
鑽法律空子說明法律這方面有空缺;法律有空缺,不能說人不守法。
任何人,不可隨時任意立法。
道理,就這麼簡單
這裡所說的鑽法律空子是指用斷章取意的手段虛擬的法律權利,並非法律有漏洞,任何法律權利都是有前提的,這些人故意避開這種前提,你那所謂"任何人,不可隨時任意立法。"和那些人一樣故意偷換概念。因為我根本沒提及立法的問題
回復 tx59 2011-3-6 09:43
因為憲法當不了擋箭牌,才會有國家主席手持憲法保護不了自己,才會有當今種種怪現象,不知道這個「扯」字從何而來。再看看下面這句話:
「而這些乖現象恰恰是沿著劉鄧路線的結果啊!所以,當時的憲法當然不能保護象劉少奇這樣的人!因為那時是無產階級專政,劉死得不冤!」這裡面的因果關係,邏輯推理倒是有點混亂。
回復 wazhh 2011-3-6 09:48
呵呵,絲絲入扣
回復 tx59 2011-3-6 09:49
黨和國家從文革的動亂中總結出經驗,得出必須加強民主法制的治國執法,不知這和"動不動就把文革拎出來教訓一頓"有何關係?「淺薄」又是從何而來?
回復 tx59 2011-3-6 09:58
作者對什麼是法有根本理解錯誤。既然是法就得依照,讓人當了擋箭牌,鑽了空子那也只能認了,所能做的只有去修改完善,避免再被人利用了,而不是有凌駕於法以上的人來做所謂的糾正。要不法還有何用?其實這是回到一個根本的原則問題,到底是法大還是權大,是人說了算還是法說了算。
回復 tx59 2011-3-6 10:11
法律「是個冷冰冰的東西!沒有象所謂的「擋箭牌」「護身符」那樣有情有義,溫情脈脈」。
什麼意思?因為法律的無情人們就不能用它來當自己的擋箭牌,護身符?實在看不懂。
回復 賭博客 2011-3-6 10:46
tx59: 因為憲法當不了擋箭牌,才會有國家主席手持憲法保護不了自己,才會有當今種種怪現象,不知道這個「扯」字從何而來。再看看下面這句話:
「而這些乖現象恰恰是沿著 ...
呵呵,文字能力有限,可能表達的不清楚。今天的中國是資本主義復辟成功,完成這件事的是鄧小平,劉少奇鄧小平是過去黨內最大的走資派。所以在當時,劉鄧是站在無產階級的對立面的,無產階級的憲法怎麼能夠保護他呢,即使是國家主席,在這個憲法面前也沒有特權!無產階級對其施行專政是有法必依的結果!
回復 tx59 2011-3-6 11:28
賭博客: 呵呵,文字能力有限,可能表達的不清楚。今天的中國是資本主義復辟成功,完成這件事的是鄧小平,劉少奇鄧小平是過去黨內最大的走資派。所以在當時,劉鄧是站在無 ...
當時的情況下哪裡有法可依?黨內走資派,站在對立面是怎麼定性的?又是通過了什麼司法程序定罪的?說「有法必依」豈不是笑談?
回復 賭博客 2011-3-6 12:03
huanghezhizi: 說得好!在理!

好想看到這個解濱怎麼來反駁!

也想看看那個黑山老貓、chinaman、珍曼之流怎麼來謾罵。
有些人確實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如果他們就想找毛病,那怎麼做他們都不會滿意的!
回復 賭博客 2011-3-6 12:09
wazhh: 呵呵,絲絲入扣
只是覺得有些文章,洋洋洒洒,確實能迷惑人!他們有些觀點是對的,但心態是不對的。
回復 賭博客 2011-3-6 12:21
激流勇進: 樓主好文筆,逐一駁斥,有理有據。有些人看到洋人在自己的國土上張狂,比自己親自張狂還要來得爽,實在是鄙視。
其實海外確實有一批有政治抱負的人士,客觀現實可能對這些人有些殘酷,因為他們是被社會邊緣化的。有時候就會表現出心態上的焦躁,於是容易走極端。其實他們有些觀點是對的,但他們經常陷入只有他們掌握了真理的錯覺中!
回復 nnzzll 2011-3-6 15:41
賭博客: 只是覺得有些文章,洋洋洒洒,確實能迷惑人!他們有些觀點是對的,但心態是不對的。
正是此理。

有些人還是80年代青年的心態,覺得自己脫離了中國,沾了一點西方的思想就不可一世了。可惜中國的重新崛起,令一些人的優越感損失了不少。

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這些人其實早已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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