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裸泳的知識產權

作者:賭博客  於 2011-2-3 23: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雜談|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前幾天跟朋友談到了盜版,聊著聊著覺得什麼地方不對,理了一下頭緒,還不是很清楚,寫出來吧!
先弄清楚幾點很重要:
1.知識對於人類整體如同水和空氣之對於人類每個個體,時刻都不能沒有,是生死攸關的重要!
2.對於人類至關重要的東西往往沒有經濟價值,比如水和空氣,甚至我們的身體,幾乎都是免費獲得的!
我不會因此就立即得出一三段論:知識應該免費獲得!
幾千年來,人類的財富主要是圍繞土地以及土地上的產出來衡量的!在游牧年代,幾平方公里才能養活一家人;進入農業社會,一兩畝地就可以養活一家人;進入工業社會,幾十平方米就可以養活一家人;說明什麼?這就說明土地為什麼越來越貴。因為單位土地面積供養的人越來越多,而土地不可再生!當然,這幕後的推手是知識的傳播和科技的發展!
幾千年來,人類從來都是自由的獲取知識的!知識是個很奇特的東西,已有的知識可以衍生出新的知識,也就是說和土地不同,知識是可再生的,非稀缺資源!知識可以創造價值,但知識本身沒有經濟價值。就如同水和空氣沒有經濟價值一樣!儘管人們會支付學費,會花錢買書而獲得知識,但那些費用其實都是用來支付勞動的!而不是知識本身!更不是某個個人或機構因為先獲得了而坐在原地兜售!即兜售所謂的知識產權!盜版商品之所以便宜,因為我們只需支付製造那件商品的價格就可以了。而不支付那個附加在裡面的產權費,商標費。。。
現在說知識產權。知識產權是指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和收益的權利。注意這裡的「依法」,最早應該追溯到美國的專利法。直到最近的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誕生。
為什麼幾千年來都沒有的這個法,直到最近的一兩百年人們才意識到?我們的先人都傻不成?當然不是!這是由於工業社會的中後期,資本鼓勵工業技術革新創造的結果!而後來發展到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只是在後工業社會(上世紀70年代到90年代中期)的短短三十年!

進入本世紀以來,由於知識,信息以人們從未預料的方式鋪天蓋地瀰漫在我們生活的每個細節!信息生態時代已經取代了工業時代,而產生於工業時代的知識產權這一概念迅速變得不合時宜了,而且越來越成為信息社會的絆腳石了。這是因為:

如今的網路時代,任何一項新技術和創新會在極短的時間內便成為舊技術,而且又會在此基礎上迅速衍生出更新的技術!這個時間周期通常都大大低於知識產權法對舊技術的保護期限。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微軟公司。微軟為了既得利益,每年會買斷很多對它現有產品有威脅的新技術,然後將之雪藏。這就是說,知識產權法已經開始走向它初衷的反面!也就是說,知識產權保護的是就知識,阻礙的是新知識!這其實是客觀規律!任何一個促成某事成功的條件裡面都包含了摧毀這件事的因素,這就叫某某的悖論。環境在變,當初制定這些法律時,人們不會料到今天獲取信息會這麼容易!

其次,過去知識產權法很大程度上是保護大企業,大資本的技術壟斷利益;如今上市公司是社會經濟主體,最大股東不是資本家和企業管理者,而是廣大中小股民!宏觀上看,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和消費者是一致的!但少數的管理精英們不這麼想,他們做為既得利益者,仍然會不遺餘力地叫囂知識產權保護的!只是,我們這些廣大消費者(也是整個社會經濟的最大股東)應該知道,所謂知識產權保護在現在的社會環境中既不道德,又蒼白無力!

第三次浪潮已經過去,帶走的是知識產權法的游泳衣,可她還堅持裸泳,我只能說:不害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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