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喬老爺的日誌,也勾起自己的一點回憶。
曾經有個公司男同事是菲律賓裔。他面相憨厚,對人和氣,五官端正,可是老大不小了,連個女朋友也沒有,看著好像也不著急的樣子。他喜歡自行車,幾次發起號召,組織幾個同事,在周末到附近公園裡長途騎車,玩得挺盡興。所以對他印象一直頗佳。
那時經濟不錯,老闆經常組織員工出去活動,聯絡感情,維繫士氣。打保齡球啊,租個公園的場地,玩飛碟,沙灘排球,野餐啊等等。有一次,是組織去打高爾夫。那是咱生平第一次接觸這個「紳士運動」。拖著一位同事慷慨借給我的沉重球杆袋,也濫竽充數地跟著眾人,在一家公共高球場青翠的草地上且打且走起來。
老菲,我,一個矮個白人女同事,和另一個人分到一組。他們宣布的規矩是:每一洞,桿數相同的情況下,誰的球離洞最近,就算誰「贏」了那一洞。四人中,打得最熟練的是那位白人女同事,大概家境不錯,經常有機會練習吧。菲裔同白女贏了大部分的洞,我毫無技術,總是殿後。但是,偏偏有一個洞,我很用心地從沙坑裡把球打到了四個球離洞最近的地方!高興地向小組「領導」——那位菲裔報告后,他看了一眼,沉吟了一下,微笑著宣布又是那位白女贏了。
我當然不大高興,但是因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自己對高球也確實一竅不通,就沒有爭執。
活動結束,老闆給各組贏過至少一次的人,發一把遮陽大傘。看著興高采烈拿到陽傘的同事們,有人還得到兩把!記得當時在失落之餘,很詫異於那位菲裔同事心中的公平感。
從那以後,再也沒沾過高爾夫球。當然不是因為那位公平感缺失的同事,還是得說自己天生不是「紳士」,此生同「貴族」無緣的關係吧。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