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不發火,他們就當你是病貓

作者:Djogchen  於 2012-5-3 02:0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我的車車|已有53評論






晚上九時多,我的小女兒回家非常淡定地告訴我,車子給別人撞毀了,我說:現在在
哪兒?她說就在我們的車房,她處之泰然的態度也令我感到有點意外。但人沒有事
也總算不幸中的大幸了!

我看到我的車子後面被撞到皮裂骨離,感到一陣的酸溜溜的,但到底也不是我女兒
的錯,因為她是在黃燈前停車而被後來到的車子剎車不力而做成的,對方是一個三
十多歲的老外男子,而接下來更加煩惱的事是他們沒有報警。而對方也沒有供給他
的保險公司的資料。

我打電話聯絡上那男司機,他謊稱他的車子是他女朋友的,暫時拿不到保險公司的
資料,於是我電我的保險公司告知詳細,他們建議我去報警。

第二天我駕駛著那鐺鐺有聲的車子來到警局,報案大堂冷清清的,燈光也暗,不知
是否政府響應節約電能,裡面坐著一個二百多三百磅的警察懶洋洋地坐著對著個電
腦,他的制服好像我們中國人所常吃的那些梅菜一樣,皺皺的。我說了我的來意后,
他好像漫不經心地抬起頭來問我:--車子修理超過一千元嗎?他的態度就好像告訴
我:--小事別煩我在打電腦,我告訴他我的女兒現在有沒有事仍然未知數,車子修
理不用去估價,我自己也會評估最少都要二千元以上,他聽了以後,就吩咐我把車
子車到一個指定地方好讓他從熒光屏中看到,他看了后拿起電話,打給對方,從他
們的對話中,對方仍然在狡辯,他們會有自己的一套,但我仍然相信真理長存,我要
求警察局以對方的車牌號碼找出他的保險公司的資料,這事情應該由雙方保險公司
去解決,但那警察卻以我不是當事人而拒絕給我資料,這好明顯這個警察在偏袒對
方,我覺得很無奈,只有接受警察的提議約了明天雙方當事人到警察局來對證,我
相信有真理在,走多幾次也是值得的。

回到家中,接到那老外的電話,這次他改口說不想保險公司加他的保費,他願意負上
全部費用,我的氣才下了一大半。真是TMD如不發火,他們就當你是病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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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3 個評論)

回復 白露為霜 2012-5-3 02:30
法律規定如果修車費用超出$500就應報警。
那人可能沒有保險。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2:34
九成九都是了!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2:37
白露為霜: 法律規定如果修車費用超出$500就應報警。
那人可能沒有保險。
九成九都是了!
回復 藍天綠地 2012-5-3 02:41
哎呀,碰上這種事真煩心!
我就盡量不開車。就怕節外生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2:48
藍天綠地: 哎呀,碰上這種事真煩心!
我就盡量不開車。就怕節外生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確幾煩!
回復 lianayong 2012-5-3 02:51
做得好,支持老鄉~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2:58
lianayong: 做得好,支持老鄉~
謝謝老鄉的支持!
回復 心心點燈 2012-5-3 03:40
我以前也經歷過一次car accident,警察當然不能把資料給非當事人了。LZ錯怪警察了。
回復 hr8888hr 2012-5-3 03:40
lianayong: 做得好,支持老鄉~
要支持得拿行動!
回復 hr8888hr 2012-5-3 03:42
記得剛來美國時就被教導, 發生交通事故甭管有理沒理, 第一要務是看能不能詐死, 不能詐死就call警察做報告.
回復 xqw63 2012-5-3 04:03
還是走法律途徑的好,讓對方給出保險公司的信息,對方很可能說反悔就反悔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5:57
hr8888hr: 記得剛來美國時就被教導, 發生交通事故甭管有理沒理, 第一要務是看給不給詐死, 不能詐死就call警察做報告.
第一要務是看給不給詐死??怎樣咋法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6:01
心心點燈: 我以前也經歷過一次car accident,警察當然不能把資料給非當事人了。LZ錯怪警察了。
我是車主,法律上我應該是第一原告,當事人只是證人角色而已(若然當事人沒有受傷的話)
回復 hr8888hr 2012-5-3 06:03
Djogchen: 第一要務是看給不給詐死??怎樣咋法
賴死頭暈, 受驚嚇等, 造成身體嚴重不適.不要主動走出車外.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6:05
xqw63: 還是走法律途徑的好,讓對方給出保險公司的信息,對方很可能說反悔就反悔
這是我的原衷,但對方已經第一時間付了費用給我相熟的修理車房
回復 xqw63 2012-5-3 06:06
Djogchen: 這是我的原衷,但對方已經第一時間付了費用給我相熟的修理車房
那有進一步協調的可能性了
回復 hr8888hr 2012-5-3 06:07
白露為霜: 法律規定如果修車費用超出$500就應報警。
那人可能沒有保險。
在紐約開車沒有保險是criminal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6:12
hr8888hr: 賴死頭暈, 受驚嚇等, 造成身體嚴重不適.不要主動走出車外.
[e m:3:]
回復 hr8888hr 2012-5-3 06:25
Djogchen: [e m:3:]
無論怎樣,也要先叫警察做報告, 再和對方協商賠償. 有理的,爭取到dealer 處打價. 無理的, 爭取到華人修車店打價.
回復 Djogchen 2012-5-3 06:29
hr8888hr: 無論怎樣,也要先叫警察做報告, 再和對方協商賠償. 有理的,爭取到dealer 處打價. 無理的, 爭取到華人修車店打價.
已經庭外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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