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時多,我的小女兒回家非常淡定地告訴我,車子給別人撞毀了,我說:現在在
哪兒?她說就在我們的車房,她處之泰然的態度也令我感到有點意外。但人沒有事
也總算不幸中的大幸了!
我看到我的車子後面被撞到皮裂骨離,感到一陣的酸溜溜的,但到底也不是我女兒
的錯,因為她是在黃燈前停車而被後來到的車子剎車不力而做成的,對方是一個三
十多歲的老外男子,而接下來更加煩惱的事是他們沒有報警。而對方也沒有供給他
的保險公司的資料。
我打電話聯絡上那男司機,他謊稱他的車子是他女朋友的,暫時拿不到保險公司的
資料,於是我電我的保險公司告知詳細,他們建議我去報警。
第二天我駕駛著那鐺鐺有聲的車子來到警局,報案大堂冷清清的,燈光也暗,不知
是否政府響應節約電能,裡面坐著一個二百多三百磅的警察懶洋洋地坐著對著個電
腦,他的制服好像我們中國人所常吃的那些梅菜一樣,皺皺的。我說了我的來意后,
他好像漫不經心地抬起頭來問我:--車子修理超過一千元嗎?他的態度就好像告訴
我:--小事別煩我在打電腦,我告訴他我的女兒現在有沒有事仍然未知數,車子修
理不用去估價,我自己也會評估最少都要二千元以上,他聽了以後,就吩咐我把車
子車到一個指定地方好讓他從熒光屏中看到,他看了后拿起電話,打給對方,從他
們的對話中,對方仍然在狡辯,他們會有自己的一套,但我仍然相信真理長存,我要
求警察局以對方的車牌號碼找出他的保險公司的資料,這事情應該由雙方保險公司
去解決,但那警察卻以我不是當事人而拒絕給我資料,這好明顯這個警察在偏袒對
方,我覺得很無奈,只有接受警察的提議約了明天雙方當事人到警察局來對證,我
相信有真理在,走多幾次也是值得的。
回到家中,接到那老外的電話,這次他改口說不想保險公司加他的保費,他願意負上
全部費用,我的氣才下了一大半。真是TMD如不發火,他們就當你是病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