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和喵喵去買衣服,他和Frank在屋外等我的時候視察了一下我的院子。我一出門他就說好萊塢剛剛打來電話,他們要拍電影kingkong,需要找一個accessible jungle,看中了我的院子。
今天我花了三個小時整園子,剪草,修枝掃落葉。腰都斷了,還只做了不到1/3的工作。這就是住House的麻煩。想當初買房的時候希望地越大越好,現在清掃院子,希望地能小點。今年雨水又多,草長的很快,看來以後每周都要做。不能等到院子變成jungle了才整理。
Lily過來看到我推著割草機,笑著說趕緊結婚吧。我也笑,喵喵那麼懶,等他做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還不如自己動手。
和喵喵處了這麼久,開始也埋怨過,希望他能主動幫我做點事,他是叫一下動一下,還要看事情是不是非他不可,割草機點不著火,他想了想,我是搞不定的,他來幫我換了火花塞,清洗了油箱,讓割草機發動起來,然後就抱著胳膊看我割。Garage的屋頂被我踩破了,他陪我一起買來材料,工具,太胖上不了屋頂,就站在下面指揮我和Frank修好了屋頂。所以清理gutter的時候,我都沒叫他,爸媽幫忙,我們三就做了,裝gutter mesh的時候也是。
我開始是有些不高興,質問過喵喵,他說我自己能做的事讓他做就是偷懶,他是不會幫我偷懶的。就像他從不指望我為他做什麼一樣,我也應該凡事先靠自己。我想了想也是。相處三年多,燒火做飯打掃衛生,他都是自己做或者Frank做,到真的從來沒指望我為他做點什麼,做了好吃的,還要請我去吃一頓。我的房子裝修那陣,他和Frank承包了晚餐,半年多我都是在他們那裡蹭吃的,吃完連碗都不洗。做清潔他嫌我做不幹凈,不要我插手。他們從來沒抱怨過,頂多就開玩笑說我useless。想想對他而言我確實是useless。掙錢沒他多,做清潔沒他乾淨,做飯沒他能幹。
不過我真的不想做garden,現在不住在一起也就算了,結婚後我還是要讓喵喵做garden。後院的蚊子很厲害,喵喵不怕蚊子咬,應該多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