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茄男端詳了我一陣兒,「那好,你跟我進來。我找點兒東西給你看。」他站起身,引我進了他身後的那家看不出來是家什麼店,開始在幾個公文包里翻著......
「你不是說這家店是你朋友的嗎?你怎麼可以隨便翻人家的東西?」
「哦,沒關係。我知道他的東西放什麼地方。」
少頃,他找到了兩張複印紙,取出其中一張交給我:「送給你了。」
我接過來。這是三十年代《紐約時報》上的一條報道。
「文章講的是我父親。」
報道是關於「雪茄男」的父親因私藏、批發毒品被聯邦緝毒警察作為「中國城」頭號大案在偵緝五至十年後緝獲,在聯邦法庭上過堂、交保的消息。嫌犯被緝拿歸案是,身上攜有十四盎司鴉片,市值兩百美元。當後來發現他還是幫派分子時,法庭要求他以一萬美元交保。
文章描述了嫌犯穿在體面的西裝內的那套量身定製的防彈衣和防彈褲。拘禁前,嫌犯向聯邦檢察官透露了自己在「中國城」的某社團中的頭銜。提到這身防彈衣褲是他為避免和某幫派成員遭遇而設的防。而警察也囑咐他上街不要帶槍,但一定要在西裝裡面穿上防彈衣褲。嫌犯在警察總局的指紋證明,他此前沒有其它犯罪記錄。
在嫌犯的住處發現了兩千多美元,一、兩張彩券和一些寫給不同蒸汽船運公司的信件,內容表示願意為其輸送中國海員,並為「跳船」來美的海員提供幫助。警方調查發現嫌犯在「中國城」有若干處房產和生意。此外,他還是在近海經營的一艘快艇的東主。
當提到在嫌犯住所發現的兩千多現金時,嫌犯的辯護律師曾說:「這沒什麼了不起。因為任何一個中國人都可能因為賭博,而一夜暴富。」這個案子當初被聯邦緝毒單位定性為若干年內偵辦的大案之一,因為嫌犯在東西兩岸之間的各大城市中批發毒品。
看完了報紙上的這條消息,我不無感慨地抬頭問對面的這位「雪茄男」:「到了你這一代,情形就完全改觀了吧?你剛才不是說你在『華爾街』工作,你是學金融的吧?」
「哪裡?我大學讀的是工程。1970年代,『華爾街』的大門還不對華裔開放呢!幾十年過去,換了人間呢!」這一口雪茄,他吸的好深哪!
就在這時,我看到美女同事出現在門口。「我的同事來了。我得走了。報紙還給您。」
「拿著,那是給你的。讓你知道當年的『中國城』是什麼樣子。」說著,他又從口袋裡翻出一張名片:「這是我的名片。」
「不了。我剛才說過了,我只想聽故事,並不需要知道您是誰。謝謝您給我講這麼多有趣的故事。」
「你叫什麼?」
「宜修。」
「宜修,很高興跟你聊天兒。下次路過這兒,一定進來打個招呼啊!」
走出店外,秋陽依然燦爛明媚。可是,來時路上那輕鬆的心情哪兒去了?
二零一三年十月六日凌晨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