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留學生死了很多,偶早麻木不仁了。。。沒想到最近的江歌案,竟然爆發了。。。劉鑫受人之恩,無以回報,遭到眾人道德審判。在眾多網友聲音中,人性沒贏,咪蒙贏了是偶比較欣賞的。
首先,偶要充分肯定江歌的義薄雲天壯舉。當然很多網友質疑江歌沒有首先保護好自己有責任,但江歌不是諸葛亮,她如何能估計到罪犯會兇殘到這步田地?無論如何,江歌之舉偶覺得是超越了歐陽海了,因為她救助的是一個活生生的朋友,這讓我們感到溫馨。
中國人講義氣,講恩怨。所謂「滴水之恩,湧泉以報」。紅燈記里,李玉和對李奶奶說:從此以後,我就是您的親兒子, 這孩子就是您的親孫女!偶想,江歌以己命換了你命,你劉鑫難道不應該對江母說:『從此以後,我就是您的親閨女, 您就是偶的親媽媽!』么?
但是,就江母這方面,拿江歌的壯舉,犧牲當資本,好像你劉鑫就欠了一條命債,這個不僅境界太低,其實也褻瀆了江歌的義舉。難道,比如說江歌救了劉鑫,就應該討價還價要報酬了不成?!
有人就伯夷,叔齊不食周栗而死問孔子的看法,孔子回答:求仁得仁,有何怨哉!如果我們現在問江歌,你是不是後悔了---既然劉鑫現在這麼恩斷義絕?江歌:偶是求仁得仁耳!這和劉鑫願意或者不原意回報有關係么?沒有啊。難道,做好人就是為了要回報耳?
當然,江母這方面的境界,我們不能作要求,也沒有道德,正義,判定的權利。江母可以做她認為任何適當的,包括向劉鑫提出控告。
人心都是肉長的,劉鑫應該不至於良心湮滅到了知恩不報的地步?但是,如果江母方面過於主動緊逼,討債一般,不可能不激發出劉鑫的逆反的抵抗心理---您就是偶的親媽媽!但那畢竟是自願的,到了牛頭被強迫喝水,那水怎麼可能甜呢?
就劉鑫言,為了逃命,反鎖了門,不算錯,總不見得讓罪犯再把自己殺了你才高興?如果自己還是被殺了,那江歌不白白犧牲了么?偶以前的八卦同學ZF給偶一個故事,丫一個同學在紐約遇匪,驚恐之際,道:偶沒錢!偶姐有!遂領匪抄了姐家。能太怪他么?
最後,偶還是要強調:江歌太偉大,太了不起了,比歐陽海,比劉胡蘭,更讓偶感動耳!但是現在,居然沒能感動劉鑫本人?
這到底,是誰的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