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更無一個是愛國---也說粱大媽的兩個耳光

作者:qxw66  於 2016-8-2 23:4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0評論

關鍵詞:自己人, 服務員, 打警察, 中國, 美國

中國粱大媽兩個耳光讓網上一片喧嘩。國人都在慷慨激越義憤填膺的痛罵。當然,打耳光是極大污辱,偶要遭打,如果有槍,一定開槍。

但相信大媽一定是遭怠慢在先,怒往上沖,剋制不住。我們在國外受到怠慢家常便飯,早已養成忍聲吞氣的習慣,如果像這個大媽火氣那麼大,有時候可能不是打兩個耳光,而是打兩槍了。當然,真打槍的朋友也有,雖然魚死網破的比例萬中無一。

但問題來了:為什麼大媽會遭怠慢?根據我的經驗,還是華人的老毛病---窩裡斗。就是:華人對外人非常好,而對自己人,對華人,最差。我們國外呆久習慣了,無所謂了。但是國內來的人不知道,不理解,不適應,不習慣,不接受。海外見到華人,以為親人,哪知正好相反。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火氣越大。

打人當然不對。偏國人文化不怎麼把動手打人當大事,家暴,打小孩,沒有聽說被警察抓進去的,更不要說上法庭了。一個東北豪女,豪打警察幾十個耳光,人民警察紋絲不動,最後好像也沒有抓進去。所以,現在這個結果,粱大媽翻白眼了,相信現在一定後悔不迭,連呼:再也不敢了!開洋葷了吧?這麼打人沒事,偶右手早打腫了。

但大媽不對,不等於那服務員對,沒問題,沒責任,最起碼應該開除。但怠慢討厭的老中,是美國的政治正確,嘉獎還來不及。而且在美國,如果對方有錯,那你就是對的了。兩個年輕人睡覺,一個必是受害人,另一個自然必是加害人,如果一個15歲,一個16歲。那麼前者受害,後者加害。『16歲押下去!』『慢!搞錯了,不是15歲,是17歲』。『換個人!』---於是換了一個人。所以現在大媽理屈,服務員就是純受害人了。而粱大媽不辛的是沒有兜到偶,否則偶給她兩槍,丫就一點錯沒有了。美國警察莫名其妙打死人,特別是黑人那麼多,但現在黑人殺警,於是警察搖身一變,成為純受害者了。

但偶覺得大媽打出了國威,因為她是代表中國受辱,事大。偶可以每次忍聲吞氣,因為反正不代表中國,這是偶的阿Q自我安慰,其實是好漢不吃眼前虧。當然,受了怠慢,受了歧視,虧吃大了,但是。如果你『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那大一萬倍的虧在等著你。偶突然明白為什麼阿Q是對的了,而且我們決計也是。很多人被警察打死,有的確實沒做錯什麼,是命不好,但有些是因為忍功不好。比如前久一個弱小婦人,拿一把剪刀奔一牛高馬大警察,找死!連遭五槍。總之,不是阿Q的,都到閻王那兒報到了。

所以,國威是揚了,但自己虧了,惡氣出了一口,卻再吃了一百口,太不划算,以後千萬別幹了!

『爾在這裡受歧視,媽在家裡哪得知?二十萬人齊罵我,更無一個是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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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0 個評論)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6-8-3 00:49
算了吧,少說兩句。打人犯法,怠慢顧客不犯法。說一句你懂得的話:這叫量變到質變。
回復 qxw66 2016-8-3 00:56
meistersinger: 算了吧,少說兩句。打人犯法,怠慢顧客不犯法。說一句你懂得的話:這叫量變到質變。
   偶要大媽吸取教訓,土包子不懂
回復 農家苦 2016-8-3 01:40
抄送:關押梁大媽監獄的獄卒
回復 qxw66 2016-8-3 01:46
農家苦: 抄送:關押梁大媽監獄的獄卒
送那商場
回復 sousuo 2016-8-3 03:23
大媽也就敢打華人售貨員,換個別樣的,在怠慢也不敢咋的。
回復 南冰洋 2016-8-3 04:11
打小偷是天經地義的, 就是在美國也有人打的。 當然, 在飛機場藏你的信用卡不算偷, 反正你要趕飛機嘛。
回復 qxw66 2016-8-3 07:00
sousuo: 大媽也就敢打華人售貨員,換個別樣的,在怠慢也不敢咋的。
華人看見別人都怕。
回復 qxw66 2016-8-3 07:01
南冰洋: 打小偷是天經地義的, 就是在美國也有人打的。 當然, 在飛機場藏你的信用卡不算偷, 反正你要趕飛機嘛。
那廝應該不是偷,是歧視
回復 燕京老饕 2016-8-3 07:03
支持你的觀點,補充幾點:
1、梁某的朋友來美國旅遊,借記卡(由於外匯監管,目前國人很多用這種debit卡在國外旅遊購物)被盜刷,損失慘重且很難追回。臨出國時,朋友對她千萬囑咐,要她小心。
2、被打者服務態度不好,關於折扣,沒有盡到告知義務。是另外一名售貨員告知梁某還有折扣。這曾引起梁某的不滿,梁某暫做退單、以便繼續購物時,被打者態度冷淡,先給後來者服務,將梁某「涼」在一邊。以至於梁某忘記取回自己的銀行卡。
3、被打者涉嫌藏匿梁某的銀行卡。當梁某購物回來,找被打者要回銀行卡時,被打者做不知狀,前後拖了很久,梁某要抓緊時間趕飛機,可想當時的急迫心情。當被打者再三說找不到后,梁某沒辦法打電話回國內銀行,辦理銀行卡取消。這時,商店的負責人也過來幫助處理,被打者在銀行卡掛失后,才從收銀機附近找出梁某的銀行卡,我想,這事放在一百個人身上,99個都會認為是被打的售貨員心術不正。梁某盛怒之下,打了那個售貨員。
4、梁某打人後,被警察帶到警局,這時時間是29日臨晨,警察取證后,沒多久即被放出,乘坐當日深夜的航班回國,從被帶到警局,到梁某登機不超過24小時。警局如此「草率處理」我估計,調查后的事實對梁某有利,對被打者很不利!或者說,被打者理虧!
5、商店事後嚴禁員工討論此事,並表示將嚴肅處理幫被打者「伸冤」講話的其他員工!商店的這種低調態度十分耐人尋味。極大可能是在遮醜。而據說被打者至今沒有上班,如果有臉的話,何至於此?

所以你說「打出了國威」,我完全同意,至少再有哪個傢伙想占國人便宜時,要好好的想一想了!
回復 qxw66 2016-8-3 07:32
燕京老饕: 支持你的觀點,補充幾點:
1、梁某的朋友來美國旅遊,借記卡(由於外匯監管,目前國人很多用這種debit卡在國外旅遊購物)被盜刷,損失慘重且很難追回。臨出國時
謝謝你的細節。我沒有細究,完全憑常設在瞎猜,不過和你的細節非常合符。被「涼」在一邊我也經常遇到,英語好的人一般可以任意打斷你,服務人員也會馬上轉向這個突如其來朋友,英語一般般朋友肯定不能這麼做了。這個非常令人冒火,但只能忍耐了。

    偶說「打出了國威」,只是想刺激那幫憤怒聲討大媽朋友,失望的是他們現在全躲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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