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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受害的女性,現舉報茂名市副市長陳亞春這個大騙子、流氓、大貪污犯。2001年,因工作需要, 我到廣東省化州市出差,出差期間認識了時任化州市委書記的陳亞春。陳亞春是個大色狼,在我採訪期間想方設法對我百般獻殷勤,要求保持不正當關係,被我拒絕。
2003年9月,陳亞春到中央黨校學習。在此期間,他對我展開了瘋狂的追求,並且主動表示他已經和他老婆朱秀珍離婚,還煞有介事地拿出一本離婚證讓我看(事後才知系偽造)。由於我當時涉世不深,便輕信了這個共產黨的高官的謊言,開始同他交往。有一次,他給我打電話說,他第二天要和黨校同學——國防科技大學的趙部長約我談採訪的事並共進午餐,在北京西苑飯店,我沒見到趙部長,只見他一個人來了,他說:趙部長有事要遲到一會,我們邊喝邊等他吧,初出茅廬的我,無論哪方面也不是這老傢伙的對手,他又找盡各種借口把我灌醉,然後,他送我回宿舍,當我清醒之後,看看自己當時的狀況,努力回憶著,知道在我醉酒回來之後,發生了什麼,過了一會,大約是晚上8點鐘左右,他來電話了,還想到我的宿舍來,我當時實在是百感交集,有說不清的苦楚,又特別痛恨他、討厭他!我當時27歲,正是成家立業的年齡,而他已51歲,年齡大約是我的2倍,我與他女兒同齡,一直接受正面教育的我,實在沒想到,一個正在中共中央黨校接受黨的反腐敗教育的高官,一個如同我父親般的長輩,竟會採用這種辦法對我下手!我當時各種想法都有:想告他強姦、想自殺,但他畢竟是個老狐狸,跪在我面前聲淚俱下地磕頭認錯,還抱住我不放,恐怕我出去報警或是自殺,這樣持續了幾天之後,我也萬念俱灰、身心疲憊了,他又總是對我十分殷勤,拚命地對我展開追求,並不斷訴說他婚姻的不幸,還一直解釋說他和他老婆因多年性生活不和,已經離婚了,他和我搞兩性關係,是因為喜歡我,是想要和我結婚的,「你放心,我會像對待女兒一樣的愛護你,我除了歲數比你大點,其它方面我會比任何一個男人對你都好的!日久見人心,今後你就看我的表現吧!」在北京的那段時間,陳亞春頻頻約我外出遊玩,每次他都出手闊綽,一擲千金,隨著時間的延長,我對他漸漸有了好感,交往也越來越密切了。
三四個月之後,我向陳亞春提出結婚,他卻一反常態以種種理由推拖,時間就這樣一晃又過了兩年,我也實在等不下去了,就再次提出結婚,他又說,他在廣州讀書的兒子要高考了,等孩子高考一結束,馬上就和我結婚,否則會影響孩子的學習,總之,這個老狐狸總能找到聽起來合情合理的理由來拖延我,直到今年(2010年)春天,我已34周歲,實在不能再等下去了,我就又提出和他結婚的事,這次,無論他找什麼作借口,我也不想再拖延下去了,後來逼急了,他就以我在北京上班,他在茂名工作兩地分居生活不便為由盡量搪塞。為了能夠和他在一起,我一狠心,辭掉了在北京令人羨慕的工作,隻身南下廣東。陳亞春也答應我在廣東給我開一家公司以解決我的工作問題。
我今年拋棄北京的一切,去了茂名之後,發現自己被騙了。不但陳亞春所承諾的開公司的事化為泡影,而且他對我的激情也一落千丈,更令人氣憤的是,我要求把我和他的關係公開,他感到實在是紙包不住火了,在我的百般追問之下,他只好承認他根本就沒有和朱秀珍離婚,他現在是個有老婆的男人,我當時猶如晴天霹靂!陳亞春這個老混蛋完全是在玩弄我的感情!他作為政府的高官,一個受過黨多年教育的產黨員,一個和父親同齡的男人,還是一個有老婆有孩子的官員,竟這樣欺騙我!我和他從27歲一直到34周歲!這7年的大好時光啊,竟讓他這樣無情地糟蹋了!陳亞春這個老流氓從頭至尾都在調戲我!我當時怒不可遏地對這個老流氓大發雷霆,陳亞春又虛偽地給我下跪,痛哭流涕地說,其實他的婚姻生活很不幸,朱秀珍是個母老虎,他根本不愛朱秀珍,他今生今世只喜歡我一個人!並且還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證:半年之內一定和朱離婚然後娶我。在無奈之下我只好計劃再等半年。 此後的結果可想而知,陳亞春這個老流氓一次又一次的欺騙我。我一個背井離鄉的弱女子,孤身在外無依無靠,只能聽任陳亞春這個地頭蛇的擺布。我也逐漸看透了陳亞春的虛偽、腐化、墮落的本質。因此,根據我同陳亞春一起生活的所見所聞,我檢舉揭發以下問題:
第一,陳亞春生活墮落。他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身為黨的高級幹部,一個有婦之夫,竟然貪戀女色,背著老婆找情人,還欺騙我的感情。到了茂名之後,我才知道除了我之外,他還和幾個女人有染,有的還是風塵女子。我真後悔自己輕信了這個老流氓的鬼話,像這樣豬狗不如的人混跡於幹部隊伍真是給黨和政府的形象抹黑。
第二,陳亞春生活奢侈糜爛。他的消費遠遠超出他的正常收入,在中央黨校學習其間,陳亞春經常和我一起請朋友吃飯,每頓飯的消費都不低於1萬元。我們約會每次都住在世紀金源酒店(當時是距離中央黨校比較近的五星級酒店,一晚僅房費就接近2000元),去北京的大商場(如燕莎商城、友誼商場等)買衣服、首飾和手機等奢侈品。據他講,他一個月的收入是7000元,扣除他和他兒子每月花費還有他父母的生活費、醫藥費等,他還有多少錢?
陳亞春在化州市楊梅鎮擁有幾十畝地的果園,內有豪華私家別墅。陳亞春在廣州還有高檔住宅,並且有保姆。請問這些房產憑他的合法收入幾輩子才能掙來?
第三,陳亞春有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他任化州市委書記時,幹部調動要經過他親自批准才行,凡是從鄉鎮調到化州市區的普通幹部,每人要給他8到10萬元錢;要當鎮級官員的20萬元,從鎮調回市區局級官員30萬元。原化州市那務鎮書記莫冠佳,化州市水務局長陳春雨都是通過行賄被陳亞春提拔上來的。
陳亞春在化州作市委書記期間,單位和個人建房都要交城市增容稅,他們每年徵收的城市增容稅就達幾千萬元,這幾千萬元就放在城建局的小金庫里(當時陳亞春夫人朱秀珍任城建局長),由朱秀珍來掌管這筆錢,兩人開起了夫妻店。
陳亞春為了獲得不正當利益,還利用職務之便,為地方大款辦事,茂名市金信米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金旺和化州市光輝養殖場總經理李學森等都為了企業利益給陳亞春行賄。
我有陳亞春同張金旺、李學森行賄受賄時的談話錄音,以及他和我的性愛視頻等資料證明我所說的事實,我捨得一身剮,也一定要讓陳亞春這個敗類得到應有的處罰!並還原給公眾一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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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感想:
本人不想對該類繼男歡女愛之後,因感情突變,翻臉不認人而多加評述。只想說,象這樣的事情的發生,經過和結果必定會引起整個社會的震撼。一個頗為諷刺的現象是,大凡巨貪背後無不是充斥著諸多官場潛規則:凡貪必腐,凡腐必敗。一個官員在混進為人民服務的隊伍之後,在取得了信任和權利后,不一心為人民辦事情,而是為了一己之欲,干著些見不得陽光的勾當。其情形幾同於在糧倉里的蛀蟲,下水道里的碩鼠。這樣的官員其行為不端,造成了社會風氣的腐化墮落,官商勾結,又必然引起了社會經濟不公平競爭,造成了權利傾斜,公平不在的格局。長此下去,必將造成人心不平,危害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穩定。
而更令人不得不思考的是,如此多發的高危行業--當官,還是有數千人擠尖了頭殼往裡鑽。只因權利是個好東西,既能帶來吃和穿,還有金屋可藏嬌。腐化墮落官員背後,多見權利過於集中和監督體制的不健全,引起了太多的國有財產損失。
人的慾望是無底的深淵,當一個公務員不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在外界燈紅酒綠的生活誘惑之下,必然會產生跟風做案,敗壞法紀的事情。同時,該事件中的女記者之流,在事發之初未能保護自己進一步受害,而是委曲求全,只因對方給予了物質財富為籌碼。而後在無望的結果下才將該事件公佈於世。這樣的女記者走到這一步,也是貪圖享受,咎由自取。並不值得人們同情或可憐。
在她羅列出的一大堆陳某的累累罪行后,當局該怎樣給大眾一個說法。廣大公務員隊伍對這樣的不良公務員是否能有一個前車之鑒,反面教材的作用,還有待於法律公平的審判。才能夠還給大眾一個公道。
北京女記者曝光的何止是市長的裸照,更是一種當下社會確實存在的陰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