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一個黑人來到我公司,我友好的和他打招呼,他也很客氣的回應了我。然後他問我激光印表機的價格,我報完價,他立即顯出很吃驚的樣子:
"你確定嗎?"
"當然!"
他馬上從褲子中掏出一把東西來,攤放在我的櫃檯上,我撇了一眼,有錢,舊發票和一些七七八八的東西。
"我先給你$20做押金,過幾天我再付清全款可以嗎?" 他用一種乞求的目光盯著我的眼睛。
一種惻引之心油然而生: "好,就這樣吧,但你要記住,押金不退,我給你兩周的時間夠不夠?"
"謝謝,謝謝,謝謝你!" 他一連說了幾聲謝謝,接過我給他的憑據,滿臉感激的走了出去。"我不退押金!"
在門外他也沒有忘記甩過來一句他的承諾。哈哈,有點意思,我心裡這樣想著。
時間過了一個多月,他音信全無,我按照收據上的電話打了過去:"你打的號碼已經不存在了。"
這樣的情況不出現不志一次,所以我見怪不怪,也就沒有往心裡去。
又過了兩個月,一個似曾相識的人走進我的公司,表情有些焦慮:" 我想取回我的二十元錢。" 他結結巴巴的說道。
我突然想起他就是那個想買印表機的人。但為了慎重起見,我請他出示他的收據。他顯得很激動:"我找不到了。" "你最好再找一下。" 我吃過虧,過去有人就用收據硬讓我陪了他一台機器(不賠就打官司,我可沒有時間和他玩,只好啞巴吃黃蓮。)。
"我真的找不到了,下星期三我要進監獄服刑,刑期一年,所以印表機我不要了。"
我本想說,押金不退,但面對一個如此不堪的人,這樣的話我說不出來。於是我拿出$20準備給他,請他拿出駕駛證,想複印一份作為憑證。他說沒有,我只好讓他在一張白紙上寫好收到$20元,並簽了字。我不想為難他,既然是做好事就好人做到底!
他滿意的走了,按照他的邏輯(承諾和打嗝一樣隨便)他拿到了不應該拿到的錢。我一臉茫然的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思考著他將來的路如何去走。。。。。。。但我違反了我自己訂下的規矩!其實這是一種無視原則的錯誤,不是錢的問題,是我一時的人之仁,但我沒有因此而後悔!在人情和原則的問題上,有時我更看重前者,所以我一直都不是一個合格的商人,對,一直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