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奇談怪論-網路民主

作者:平凡往事  於 2009-3-22 01: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60評論

我以為所謂民主的最高境界就是集中,當五月花號從歐洲誤漂到美洲大陸靠岸之前,四十一名成年男性乘客在船艙里簽了一份簡短的公約,依法而行自治,後來成為美國社會的核心理念,它也是美國憲法的一個雛形。我們都不反對,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但它首先是法治的國家,是一切都規範在憲法之下的民主,更沒有能超越憲法的民主,而憲法就是最典型的集中。

記得有人就美國憲法發表了他個人的看法,200多年前,蠻荒大陸上的一群鄉巴佬齊聚費城,為了制定世界上第一部憲法吵得不可開交。在3個多月的時間裡,陰雲與曙光同在,妥協與原則共存,誰都沒有想到,最後磕磕絆絆通過的《聯邦憲法》,日後會成為美國人的世俗《聖經》,影響遍及世界。現在看來,事情可能好就好在當時大家都沒有什麼宏偉理想和絕對主張。理想是有的,但不宏偉;主張也是有的,但不絕對。不宏偉,就能務實;不絕對,就好商量。制憲代表的原則也很簡單——以法治國,三權分立,保護公民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惟其簡單,才是底線;也惟其簡單,才可堅守。底線弄複雜了,就弄不清,也守不住。其實,一旦守住簡單的底線,加上務實的態度,許多事情都好辦了。那麼網路管理是否也可以參照上面的說法,制定一條簡單的底線,用務實的態度去加以管理呢?
 
再給你們講一個我身邊朋友的真實故事,我有個要好的朋友,剛來美國時,很簡單的去理解美國的民主,在一次跨州旅行時,當行駛到高速公路上,他突然感到內急,由於不知道多遠會有公共休息的地方,於是他就在一處路旁有叢林的地方停了下來,當他小完便后回到停車的地方時,一輛警察閃著警燈就停在離他車不遠的地方,警察給了他一張罰單,他很不服氣,幾乎和警察動起手來,最後他被關了24小時才放出來,兩個月後又去法院聽候判決,儘管他找了一個非常好的律師,還是被法官判了個行為不檢的輕罪,半年內不許離境。我想通過這個例子說明一點,無論在哪裡我們都得尊重那裡的法規,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既然我們來到這裡,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更何況網路又是個思想的集散地,無論鮮花和毒草,什麼樣的東西都有,所以我們除了需要自律,還需一個好的,嚴格的管理條例。否則這裡一定會像一個大大的垃圾場,我想你們都希望讓自己的精神世界待在一個乾淨的地方里吧?!所以我支持網管嚴格管理,不能事事聽之任之,當然如果能制定出一個務實可行的管理條例,人人遵守,有章可尋,有法可依,就更是錦上添花了。
 
其實我的道理很簡單,就是和不能隨地吐痰一樣,我,喜歡一個像家一樣的地方,讓我們的精神可以有個去處-----休息和打盹。我真心的希望,在村子里就能如我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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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0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09-3-22 01:50
咱對你文章中集中的理解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1:51
xqw63: 咱對你文章中集中的理解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法治是要有具體的人來執行的,法官是,警察是,網管也是。。。
回復 xqw63 2009-3-22 01:59
comptcity2002: 法治是要有具體的人來執行的,法官是,警察是,網管也是。。。
那麼如何對執法的人進行監督呢?
美國的法律系統,其實最根本的是大眾決策社會制度執行的一個系統,而不是決策人自行了斷的一個系統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2:01
xqw63: 那麼如何對執法的人進行監督呢?
美國的法律系統,其實最根本的是大眾決策社會制度執行的一個系統,而不是決策人自行了斷的一個系統
丹奇的意見很好啊。

不對,美國是一部憲法治國,一部聖經約束精神。

你沒有學過孔孟,難道也沒有學過雷鋒? 做個有德行的人難嗎?
回復 xqw63 2009-3-22 02:08
comptcity2002: 丹奇的意見很好啊。

不對,美國是一部憲法治國,一部聖經約束精神。

你沒有學過孔孟,難道也沒有學過雷鋒? 做個有德行的人難嗎?
宗教精神和雷鋒當然可有一比,是道德約束大部分的管理方式,每個社會都崇尚的一種治理方式.
憲法治國,對任何人都一樣,不允許生活在法制以外的人存在.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2:11
xqw63: 宗教精神和雷鋒當然可有一比,是道德約束大部分的管理方式,每個社會都崇尚的一種治理方式.
憲法治國,對任何人都一樣,不允許生活在法制以外的人存在.
美國人行,中國人行嗎? 老弟別形而上學了,咱們國人的德行咱知道,可謂冰凍三尺,你別蝦醬
回復 xqw63 2009-3-22 02:17
comptcity2002: 美國人行,中國人行嗎? 老弟別形而上學了,咱們國人的德行咱知道,可謂冰凍三尺,你別蝦醬
有道理,但這不是北美嗎?如果在北美還不能先試行,中國就沒指望了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2:26
xqw63: 有道理,但這不是北美嗎?如果在北美還不能先試行,中國就沒指望了
可不可以讓我們的小家先美起來呢?
回復 xqw63 2009-3-22 02:32
comptcity2002: 可不可以讓我們的小家先美起來呢?
所以,需要大家的誠心.
沒看到前階段幾個鬧事的人,自己都覺得無趣而走了嗎?相信這裡的村民有這個氣量,不會對蒼蠅的幾句不入時的嗡嗡而大打出手的.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2:52
xqw63: 所以,需要大家的誠心.
沒看到前階段幾個鬧事的人,自己都覺得無趣而走了嗎?相信這裡的村民有這個氣量,不會對蒼蠅的幾句不入時的嗡嗡而大打出手的.
說得好,也需要像你這樣有正義感的人。
回復 xqw63 2009-3-22 02:57
comptcity2002: 說得好,也需要像你這樣有正義感的人。
別把咱抬高了,暈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3:01
xqw63: 別把咱抬高了,暈
行,你是狗屁
回復 酸柚子 2009-3-22 03:03
一般而言,已擁有的權力,是不會主動放棄,所謂民主,就是在不傷害自己的根本利益下做出的適當讓步和妥協,以便更好的控制和操作。如果哪天真的以為人民可以做主(或村民來作主),那是困扁了頭,你沒有實力,憑什麼?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3:24
酸柚子: 赫赫,那你也會錯網管的意,表錯情了,大夥都閉嘴了,還博什麼客呀?或者您老的文筆好,大夥在您老貼下只能說好,不能說壞,時間長了,您老不膩味嗎?前不久好像
你說得不錯,我有過那樣的感覺。但這不是管理問題,而是個人的感覺,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我違反了條例我希望網管先封了我。
回復 酸柚子 2009-3-22 03:29
comptcity2002: 你說得不錯,我有過那樣的感覺。但這不是管理問題,而是個人的感覺,不能混為一談。如果我違反了條例我希望網管先封了我。
奇怪,你怎麼2個名字,平凡往事和comptcity2002,搞的我還以為和2個人說話呢。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3:30
酸柚子: 奇怪,你怎麼2個名字,平凡往事和comptcity2002,搞的我還以為和2個人說話呢。
我只有一個名字,在所有網站里,平凡往事
回復 酸柚子 2009-3-22 03:32
comptcity2002: 我只有一個名字,在所有網站里,平凡往事
但通知里用的是comptcity2002
回復 翰山 2009-3-22 03:38
這不是一個理論問題,這是一個實踐問題。往事的文章很好,但於實際問題於無補。這個網壇,水雖淺,但很混。我本不打算來趟這趟渾水,耐不住63伯幾次邀請,就說幾句。

我曾經在多維呆過,那是一個開放的網站,誰都可以來,什麼話都可以說,甚至你不註冊,發言都可以。罵人,我說的是,罵娘,也沒人管,博主有權可以刪帖。在那裡,是否有人實名或匿名罵你,全靠博主的自己的把持度。所以,我在哪兒若干月,不知網管是誰。

我曾在萬維網高山流水玩過。那裡,佔主流的,有一幫正義熱心的哥(姐)們兒,張了這,張了那,網管根本不出頭,只是提供服務。一件事,由熱心哥(姐)們兒張了妥當了,到剪綵時,網管抻個頭,支持一下。其樂融融。

咱們這兒,網管,大概以回書記和水村長為主,處理村務時,可能有不平之處,逗得網民怨聲四起(什麼事不公,我不知道,只是從有人不滿來推斷)。而村中又沒有一股正義的主流勢力,我說的正義,是代表一般網民每一個網民利益的,不偏不倚。在我看來,比較有臉面又代表正義的人物,如雪花,如不平,如漁夫,不太願意出頭張了,大概只有丹奇有時出出頭,飛飛時不時出來申明(不用主持)一下正義,但她們能量有限,因為背後沒有一股勢力。而常常出頭的,好像是一群和網管利益不太一致的網民利益的「集團」,遺憾的是大多數網民並不知情。比如,異客被封網后若干天後,我從網上看到的理由,仍是「莫須有」,讓人感到蹊蹺無比!那麼,他們有什麼利益呢,我也不知道。

設想一下,網管和一個利益集團在網下較勁,你的什麼理論會有用呢?

中國人習慣是魚死網破。

結論,裝著什麼事兒不知,湊合,或離開。討論是白費臘,屬於瞎子點燈一類的。
回復 翰山 2009-3-22 03:48
xqw63: 別把咱抬高了,暈
意見發了,別煩我了。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3-22 04:00
世上沒有不偏不倚的事情,也沒有決定的公正,一切都是相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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