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教授女兒的婚事 (50) 告別昨天

作者:平凡往事  於 2013-2-15 06: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6評論










此文屬於虛構!



題記 :


謹以此文獻給那些在異國的天空下掙扎過,迷茫過,失去過,更收穫了的人們。也以此文激勵那些正在掙扎和奮鬥的人們。讓我們共勉 !


遠山近水淡功名,夢擾舟閑伴水行。
鸕鶿歡聲驚岸樹,楓紅遠目也風情。



潔好不容易又把孩子哄睡著了,這才悄手悄腳地走出房間,輕輕帶上房門,然後在客廳的沙發上坐了下來。

桌子上的鬧鐘,叭噠叭地敲打著潔原本就不平靜的心房,只見潔眉頭緊鎖,一個人坐在那裡一聲不吭的發了會呆。又突然起身來到康的房門前,一邊敲門,一邊輕聲說到:

「康,出來一下,我有話和你談。」

「有話等明天再說吧,我睡下了。」

潔知道這不過是他迴避她的一個是託詞,火又往上竄,剛想發作,忽然想起剛睡著的女兒,只好作罷。一個人鬱鬱寡歡地回房去了。

其實康心裡也十分矛盾,到現他在也不是真的就想離婚,只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而已。他不敢面對潔,怕見到她會讓他好不容易鼓足的勇氣又瓦解冰銷。

「我要離婚,我要離婚。。。。」

康像過去睡不著時數數一樣,反覆在心裡念叨著這四個字。算是給自己狐假虎威的意志搬來個做啦啦隊。他現在最想的就是麻痹自己,當他被強迫做某件事,又不得不身體力行時,他總是這樣自欺欺人。但這次他卻沒有往常那樣幸運,沒有把自己數到夢裡不說,還一晚上輾轉反側的睡不著。後來他乾脆盤算起離婚的代價來,比如財產分配,孩子的歸屬,他任何對父母和導師,師母的交待。這千絲萬縷的關係像一堆亂麻線,又像一張大網,一時間很難有個頭緒,同時又讓他有種窒息的感覺。

潔會和他爭什麼呢? 雖然康和潔對生活的理解完全沒有交集,但他還是比較了解潔為人處世的方式方法的,畢竟夫妻一場。康斷定,潔不會太計較利益的多少,而很可能阻礙他們離婚的障礙會出在孩子身上,比如他們離婚後孩子跟誰, 孩子今後的教育問題以及雙方要承擔的義務等。

當康發現天有些微亮時,卻又迷迷糊糊地睡著了,期間他還做了個夢,虹像鬼一樣追著他不放,無論他躲到哪裡都逃不開。

「你不就是想和我結婚嗎? 我答應你就是了,幹嘛還裝神弄鬼的糾纏不清啊?」

康被自己的喊聲驚醒時,已經是早上8點半了。他出來上洗手間時發現潔和孩子都不見了。想是潔已經把女兒送到她那個教會姊妹的家裡去了,然後她自己也去上班了。於是他趕緊洗漱了一下,胡亂嘩啦點桌子上的剩飯剩菜,就急匆匆地往實驗室走去。


雖說是自己提出的離婚,但康的心情並不輕鬆。兩人終究走過了一段艱難的歲月,從一窮二白來到美國,到現在經濟富足,還購置了房產,全家人都取得了綠卡,加上還有一個可愛的兒女。而且雙方在不久的將來極有可能辦理入籍手續。

然而願望在權衡利弊后的結果面前卻是如此蒼白。下午一見到虹,雖然兩人幾乎沒說什麼,但虹不容置疑的表情告訴他,他已經沒有了迴旋的餘地,這個婚離不離已由不得他了。

康很晚才回家,潔已經把孩子哄睡著了,正坐在外面等他。康簡單吃了口飯,碗也沒顧得上洗,就徑直走到潔面前,先讓自己的情緒平穩了一下才說:

「 我想聽聽你的要求。」

「孩子歸我,其它你看著辦吧。」這個問題潔似乎已經考慮過了,所以回答起來觀點很明確。

「憑什麼?」 「
「憑什麼? 就憑 自從女兒出生到現在你從來沒有管過孩子,憑你自私自利的人性,再說我怎麼能把女兒交給你這樣一個一點責任心都沒有的人手裡呢? ,你可以不同意,到時咱們法院見!」


潔說得擲地有聲,義正辭嚴且胸有成竹。康看得出她的態度十分堅決,沒有一點商量的餘地。康一時間竟找不出任何理由反駁她,因為潔說的都是事實。於是氣急敗壞的扔下一句:

「你做夢去吧。」然後就像只斗敗的公雞一樣垂頭喪氣地回房去了。

潔起初還以為康是在氣頭上,離婚兩字不過是他在話趕話的情形下,呈 口 舌之快的一時衝動呢。現在看來自己是過於樂觀了,他是認真的,而且經過了深思熟慮。看來她是不能再掉以輕心了,要想爭取主動權,她必須對中國公民在美國離婚的情況有所了解。特別是當她想到,看他今天的架式是要和自己爭奪孩子的撫養權。就更不敢不小心應對了。如果一個男人低估了一個女人對自己孩子的佔有慾,那麼他就是天下最最愚蠢的人。女人為了孩子是可以連性命都豁出去的。


第二天上班的時候,潔利用午休時間給律師打了個電話,了解像她這種情況,在美國離婚是怎樣的情形,以及有什麼利弊。
  
律師說,從她和康的情況看,他們雖然在國內登記,但長期在美國生活,主要財產也都在美國。所以他們要離婚,原則上兩國法院都有管轄權,即既可以選擇在美國離婚,也可以在國內起訴。潔告訴律師,說她還不是美國公民。律師回答說儘管美國各州法律不同,但普遍性的規定是,外國人在該州居住一般滿6個月或一年以上,美國當地法院就有管轄權。

律師接著告訴潔,一般來講,女方在美國申請離婚更為有利,因為美國法律對婦女權益保障較為完善,有丈夫離婚後需支付妻子贍養費的制度。即離婚時,妻子有權向當地法庭申請贍養費直至其再婚時或獨立生活時為止。在法庭裁決男方必須付給贍養費后,即使妻子離婚回到中國,該裁決仍然有效,男方仍有繼續支付的義務。當然這點,對潔眼下的狀況而言,意義倒不大。不過如果有一天潔失去了工作,那就另當別論了。

反觀在中國,法律只有象徵性的離婚後經濟幫助,即離婚時對於生活困難的一方,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而且具體方法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才由法院判決。這裡面就有很多模糊的空間。這也就是為什麼許多國男離婚時,經常捨近求遠、不辭勞苦地選擇在國內起訴的原因,因為對男方來說,回國離婚所背負的法律義務較少。

基於這種種考量,律師最後建議潔應該選擇在美國起訴,這樣更有利於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美國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強調貫徹子女最大利益原則,相關撫養法律較為完善,特別是出於中西方觀念不同,美國的法官更傾向於認為孩子和母親一起生活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潔下班后沒有馬上回家,而是直接去找了劉姐。兩人在劉姐單位附近的一家咖啡館里談了一個多小時。潔把她的煩惱和要離婚的情況一五一十告訴了劉姐。劉姐聽后非常氣憤,立即就要去找康理論,被潔攔住了。她想責備潔幾句,比如她太容易相信人,一開始她就反對把凡留在潔家的做法等等。但看到潔楚楚可憐的樣子,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你找律師諮詢過了嗎? 咱們教會的張律師就打離婚的case,對了,就找他。潔你放心,姐就是你的後盾,有任何事情用到我,只要你言語一聲,姐一定指哪打哪。」

人在困難的時候,最容易被感動,尤其是在關係到人生的大是大非問題上。潔激動的抓住劉姐的手臂說:

「劉姐,謝謝你,我有時真覺得你比我母親還親呢。」
「我可從來沒把你當外人,你就是我親妹妹,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和劉姐談完話,潔心裡踏實了許多。潔回到家時,康已經吃過飯坐在沙發上看電視了。因為潔不在所以凡還沒走,正在裡屋哄孩子睡覺。潔一看她就義憤填膺,但為了孩子她還是一忍再忍了,盡量裝得什麼都不知道,就和從前一樣。但潔的表情顯然不像過去那樣自然,凡還是感覺到了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也許他們就要離了呢,凡下意識的這樣想。她萬萬想不到的是,即便康和潔離婚,也是沒有她什麼事,正所謂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更沒有想到她和康的事情已經穿幫了,潔在心裡已經視她為敵人。因為在她的意識里,沒有那個女人能容忍和一個與其丈夫偷情的人在同一個房檐下和平共處的。在這方面她的確低估了潔,因為她一直以為可以任意揮霍潔對她的信任。她哪裡知道,康在潔的心裡一直就沒有什麼位子,過去沒有和康提出離婚只是看在女兒的份上委曲求全的權宜之計。當然如果換是吳,潔或許會和她拚命的。

凡走後,潔平靜地對康說:

「如果你不想把事情得滿城風雨,我們就坐下來好好談談,儘可能協議離婚。」
「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就像你前天晚上對我說的那樣,等收律師函吧。」
「你,你。。」
「你什麼你,你應該慶幸才對啊,你被解放了,可以和凡生兒子。更何況是你提出的離婚呢。」
「你想怎麼做。」
「你儘快從這裡搬出去,這個房子你沒有付過一分錢對吧? 就是單純為孩子著想你也應該這樣做。其它東西,只要給我和女兒留一張床,你儘管搬走。車子也是我花錢買的,但它屬於你了。」

康聽完潔的要求,一句話都說不出來,而且有些無地自容。過去是他從來沒有仔細的想過,他真的對這個家沒做過什麼。他的工資大部分,幾乎都用在接濟他遠在中國農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身上了。他突然良心發現地意識到潔的好處,尤其在利益方面所表現出來的大氣。真不知道今後還會有誰能像潔一樣,拋開愛情,單就一心一意的和他過日子來說,能不計較他錢的去處,不給自己留後手,凡是家用總是爭先恐後。說實話讓他最難心的就是把用來養家的錢用在別處,而潔滿足了他,這不就是對他最大的好嗎? 愛情在婚姻里的地位怎麼能和經濟利益脫鉤呢? 沒有錢作為基礎,愛情只不過就是毫無真實的海市蜃樓。正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啊!將來虹能做到潔的一半就好,但願吧!

康突然覺得自己應該高尚一回,自己畢竟是男人,更何況潔撫養的還是自己的親骨肉呢。於是康站起身來非常誠懇地對潔說:

「全依你,我儘快找房子搬出去,我只拿我的東西。另外,每個月再從我工資中支付1000元,稅後,作為孩子的生活補貼。我建議把它寫到我們的離婚協議中去吧。」

「你有這份心就夠了,暫時還用不著。」對康的態度潔很意外,同時也很感動。
「不行,誰知道將來會怎麼樣呢,這點必須寫上,否則我就不在離婚協議上簽字。」

康之所以這樣堅持,其實就是對自己不放心,也是對虹的不信任。起碼現在他心裡的天平上,女兒比虹重。在利益上他寧願相信即將和自己離婚的潔,也不願意相信一個將和他生活在一起的虹。在他的心裡給潔的人格打了95分,而且他從來不懷疑自己的判斷。過去那種報復和嫉妒心裡這一刻都化作烏有,離了婚,潔還是他女兒的媽,還是他第一個明媒正娶的老婆,這些永遠都不會改變。

「你想好了? 在簽協議之前你可以反悔的。」
「我如果反悔,就不配做男人。」

康慷慨激昂地說到。這到讓潔對他刮目相看了。她突然覺得她應該重新認識他,康並不是那種一點擔當沒有的男人。

「隨你的便吧,反正到時你需要再說。另外離婚的事,先不用告訴我父母,我怕我爸聽到後會受不了的。」
「你放心,即使我們離了婚,我還會把老師當成父親一樣對待的。」

兩人商議妥當,很快在律師的幫助下完成了所有離婚手續。康也搬了出去,在附近不遠的地方臨時租了一個兩室一廳的房子和虹過起了同居的生活。但一直沒有辦結婚手續,一方面康嫌麻煩,更主要的是他擔心虹會限制他給父母寄錢。








真想忘記,當我張網捕到第一隻粉色的蝴蝶,
當我在月下熏香,
你的眼神卻還像掛在天邊的星星,不住的眨動,讓我興不盡至。
真想忘記,當我有了一個家,孩子和自己的生活,幾十年蹉跎歲月,你竟然還。。。。。。
難忘記,
忘記難,
短暫的時光,卻變成一種永恆,
就彷彿司馬遷在紙上圈圈點點,就成就了一部中華的歷史。
我頑皮,沒長性,糊裡糊塗在日子中混過,
我也曾想忘記
就像忘記老師的教悔,
母親的叮囑,
老婆的呵斥
也忘記身上的一道道疤痕。。。。。。
但你透過眼神轉遞來的熾情和火種,卻在我的每個基因中物化出奇異的生靈,跳躍在我每一次想忘記的片刻。
第一次看到你的眼神,我似懂非懂,
第二次看到你的眼神,灼得我熱血沸騰,
再看到你的眼神時,我已情不自禁。。。。。。
我真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應該記住的
是那些暫短的歡娛,還是那長相思后的守望?
不能忘記
你的眼神
想起來,
還會像燎原的山火在周身熱蔓延。。。。。。
聽說你已離異
就住在比鄰的州府,
但我卻覺得,
我們的距離隔著浩瀚的銀河,沒有鵲橋能渡
你我最近的距離
還是你
眼神可及的範圍
我的記憶
永遠定格在
那如火的光芒
來自用愛浸過的雙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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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6 個評論)

回復 yulinw 2013-2-15 09:38
   那個凡不來鬧事么?
回復 月色如銀 2013-2-15 10:56
一轉眼就四年以後了,怎麼吳還沒出現?怎麼預定書?
回復 平凡往事 2013-2-15 11:09
月色如銀: 一轉眼就四年以後了,怎麼吳還沒出現?怎麼預定書?
思杭 評論於:2013-02-08 16:31:43 [回複評論]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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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到來,讓大家和我,紫兒,青春, 娃娃來一起拍拍手,跺跺腳給小說里的每一位人物拜年,給平凡往事拜年。讓我們為平凡往事過去三個多月的挑燈夜戰發紅包,為故事中的人物從50再一次走向精彩而發紅包。。。發紅包。。。.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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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平凡往事 2013-2-15 11:10
yulinw:    那個凡不來鬧事么?
凡和吳沒出現就是敗筆
回復 鎮長 2013-2-15 22:32
你那後面的詩是吳的感受?還是康的感慨?這個肯定比北京人在紐約好看。可是國內的父老鄉親理解不了。他們不懂我們在外面的辛苦。也不明白我們的幸福。
回復 嘻哈:) 2013-2-16 10:34
潔真好,康不珍惜,有他後悔的時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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