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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非誠勿擾」女嘉賓拒還寶馬車 稱男方玩弄女性

作者:平凡往事  於 2011-11-17 13: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5評論

  昨日,《非誠勿擾》男嘉賓鄂皆豪起訴女嘉賓孫雅莉「悔婚案」,在朝陽法院開審。

  鄂皆豪起訴要求,返還「為結婚」送給女方的一輛寶馬車。孫雅莉承認寶馬系男方出資購買,雙方沒有婚約,男方送車是炫富而非為結婚的「彩禮」,故不同意退還。

  原告放棄索要電視

  昨日上午,原告鄂皆豪的律師稱,去年9月,原被告參加《非誠勿擾》節目錄製時相識,10月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便開始談婚論嫁。原告以結婚為目的,給被告孫雅莉購買了一台4000元的夏普液晶電視及一輛寶馬318轎車,轎車登記在被告的名下。

該律師向法庭提交了兩張原被告和原告鄂皆豪父母的合影,證實孫雅莉見過鄂的父母。律師稱,孫雅莉在交往中發現,鄂皆豪的家境遠沒有他說得那麼好,便不同意結婚。昨天庭審時,鄂皆豪的律師當庭撤銷了要求返還電視的訴請,只要求孫雅莉返還寶馬轎車。

  被告指原告照片造假

  今年5月份,鄂皆豪起訴后,孫雅莉發微博稱遭「陷害」,其經紀人稱兩人不是男女朋友關係,也沒有談婚論嫁。

  但是,昨日庭上,孫雅莉律師首次承認兩人曾談戀愛,涉案的寶馬車也是鄂皆豪出資購買,但否認孫雅莉見過鄂皆豪的家長以及雙方存在婚約。

  孫雅莉的律師稱,原告提供的照片系造假合成。且原告在與孫雅莉交往中,同時與其他女孩交往,是玩弄女性,孫雅莉發現后才拒絕結婚的。

  法官詢問是否要對「造假合影」進行鑒定時,該律師未主張。

  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庭不再進行調解,將擇日宣判。

  本版稿件采寫/本報記者 陳博

  庭審焦點

  寶馬是「彩禮」還是「炫富」?

  昨天庭審時,原被告本人均未出庭。由於涉及雙方是否戀愛、物品贈送時間等細節,雙方代理律師不得不多次電話聯繫原被告進行核實。寶馬車是否是基於婚姻關係的「彩禮」成為爭議焦點。

  孫雅莉的律師稱,孫雅莉經濟獨立,沒逼迫鄂皆豪送自己東西。司法解釋將「彩禮」限定為按習俗給付的。但北京是大城市,沒有彩禮習俗,兩人通過《非誠勿擾》交友,屬前衛時尚行為,鄂皆豪送的寶馬車不應視為「彩禮」,而是在「炫富」和「玩弄女性」。

  鄂皆豪的律師則認為,時尚與習俗並不矛盾,男方送女方彩禮的習俗是約定俗成的,不需要舉證。

  案情回放

  孫雅莉經紀人曾否認「收車」

  據了解,鄂皆豪參加《非誠勿擾》,被包括孫雅莉在內的24位女嘉賓滅燈。去年10月,孫雅莉在節目中和一香港青年牽手。

  今年5月,鄂皆豪起訴孫雅莉,索要以結婚為目的給孫的電視及一輛寶馬車,並向法院申請對該寶馬車財產保全,獲法院准許。

  5月29日,孫雅莉發微博稱,她是單身,更沒有婚約。並指鄂皆豪是借她炒作,陷害她。

  孫雅莉的經紀人稱,孫雅莉從沒和鄂某談論婚嫁,更沒收對方的寶馬車。

  該案在庭前證據交換時,原被告提出不公開審理的申請,未獲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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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瀟湘妃 2011-11-17 22:58
這種女人誰敢娶回家?
回復 foxxfam 2011-11-18 00:11
去理解"非誠勿擾"....
回復 瑋哥 2011-11-18 02:43
應該主動把車還人家
回復 海外憤青 2011-11-18 02:59
一對活寶。本庭宣判:寶馬充公,或將車牌換成1k94。
回復 老阿姨 2011-11-30 08:00
   這種女人現在很多,我認識的人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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