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不但做事很馬虎,而且記憶力還不好。早上我把數好的錢按整錢和零錢分別放在不同紙袋中並分別記下錢數,就急急忙忙地往銀行里趕。其實我可以早出來點的,如果不是在網上貪玩。到了銀行,那裡職員讓我把錢倒出來,我只要她的意思照辦了。
她數過後問我多少錢,我隨口說:"650。" 她看著我,遲疑了一下說:"是850吧?"
"850?"
"是!"
"可能是我數錯了,謝謝你。"
我走出銀行,來到車裡。突然看到我寫在紙袋上的數字一個600,另一個是300。明明是900,是回去找她,還是,我猶豫起來。我很想就這樣算了,畢竟我都出來了,如果說不清楚多難為情啊。但我又一想,她佔便宜還得罵我傻,反正我離開還不到五分鐘,碰碰運氣也好,於是我下車回到銀行里。
我走到那個職員身旁說:"好像我們都錯了,是900吧? 要不你再數數看?"
我故意用了提問的方式,這樣做可以給雙方都留有迴旋的餘地,而且即使錯了也不至於讓她太沒面子。
那個職員頓時顯得很尷尬,支支吾吾的拿出錢,故作鎮靜的重新數起來。從她慌亂和毫無敵視的態度,即便是傻子都看得出來,她是明知故犯。
而且更可笑的是她拿出來數的錢不是我的,因為我給她的都是小面值的錢。我沒有當面揭穿她,我從來都以為得饒人處且饒人,而且通過這件事,她一定會反省自己的貪心。再說現在工作多難找,如果我揭穿她,可能就讓她丟了銀行的鐵飯碗也未可知呢。
再說歸根結蒂這件事是我錯在先,總以為美國銀行員工素質高,即使我錯了,他們也可以幫我糾正過來,而且類似的錯誤我經常犯。現在想起來,這樣對自己和別人都極不負責任,個人損失也就罷了,還間接助長了社會上的壞風氣,是損人又不利己的愚蠢行為。
我身上的毛病太多,今後真的認真去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