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海歸的退休問題初探
首先聲明一點,本人對許多關於政策的問題還吃得不透,這篇文章算是討論稿,歡迎大家討論,希望其能有拋磚引玉之效果。
在美國生活多年的人們都清楚,取得美國國籍可給移民帶來許多益處:
美國護照持有者去世界上大數國家者無需簽證;
只有美國公民有資格給父母、兄弟姐妹,以及成年已婚子女申請移民;
美國公民可享受充分的社會福利;
美國公民享有憲法賦予的包括選舉權以內的,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全程參入美國民主進程,擔任陪審員。公民身份帶來一些非公民所無法享有的稅收優惠及公共福利。入籍還使某些公民犯了重罪但不被驅逐出境。入籍幫助美國族群和睦相處,融為一體。林肯總統說:「我們任何時候都要銘記所有的美國公民都是共同家園的兄弟姐妹,應該懷有美好的手足情意」。
但有一利必有一弊。鑒於中國現在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給廣大已經加入其它國家國籍的海歸人士帶來諸多不便和問題。拋開來去需要簽證和居留時間的問題不論(這個問題已經被許多人都探討了n次,而且是顯而易見的。 ) ,我們就來說說海歸人士在國內退休后的福利問題。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第九條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也就是說,已經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的人不再是「華僑」,而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外籍華人」,簡稱「華人」。據統計在現已回國的留學生中,已加入外國國籍的人佔有相當的比例,而留在海外的人中,這個比例更高。中國是世界上實行簽證制度較嚴格的國家,對於廣大的移民和留學人員來說,他們希望自由方便地回到中國,簡化簽證、定居、人才迴流后的家庭安排、子女讀書、創業辦公司和服務等手續。儘管目前中國政府對他們在入出境、居留、旅行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條件,但對不具有中國國籍的這部分人來說,國籍制約仍然是他們更多、更好、更深地為祖國服務的障礙之一。
2004年8月15日,中國正式發布了《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這標誌著「中國綠卡」制度的正式實施。它既是進一步推動中國與「國際接軌」,融入現有國際體系的又一具體措施,同時對推動中國社會發展、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作用也不言而喻。依據該辦法,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適用對象主要是在對中國經濟、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單位任職的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在中國有較高數額直接投資的外國籍投資個人,對我國有重大突出貢獻或國家特別需要的人員,以及夫妻團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親屬等家庭團聚人員。從目前情況來看,因中國「綠卡」的申請門檻還比較高,獲得綠卡的外籍人士較少。
而且海歸人員退休后的福利和生活問題,卻很少有人提及和關注。也許是因為目前許多海歸還年富力強,能成就一番事業的就繼續去實現他們的理想和奮鬥的步伐,而失敗者則選擇打道回府的策略回到國籍所在國,重新尋找出路,而沒有到考慮這個問題的時候。
就目前海歸次成分形成的分佈略圖上看,華人海歸者,除極少數人自己創業外,大多數都就職與事業單位和科研院校。而由於你是外籍華人,所以過去的一切比如工齡和福利等統統不再計算到你今後的福利中。你過去的檔案也形同廢紙,而由此就你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合同制職工,這就意味著一旦合同解除,你就沒有了一切。即便你抱著為國效命的決心和身體力行的為祖國工作了十幾,二十年,但合同解除了,你將失去一切,而不能像其他國人那樣享受包括退休工資,社保,醫保,住房基金等生活基本福利,以至於這部分華人退休后的生活,無法得到基本的保障。據說有三十多萬持加拿大國籍的華人目前生活在國內和香港,香港回歸后仍然承認雙重國籍,但國內的華人呢? 而人總有老的一天,過去講養兒防老,今天看來卻極不現實,如此一來,海歸十年,或二十年後到了退休年齡的65歲男性,55歲女性的華人海歸不是走了一步死棋嗎?
中國鼓勵優秀人才回國奉獻,是否也應對這些人的未來生活有所考慮呢? 即便不承認雙重國籍,也得有起碼的生活保障吧? 否則他們的命運不是比農民工還悲慘嗎? 有人會說他們在美國可以享受退休福利,但對那些已經不想回美,或那些在美工作沒有滿十年的外籍人士呢? 他們退休後有多少福利可以拿,生活是否有保障呢?
就目前的情況下,對於持有外國國籍的在國內工作的華人來說,在一切制度法規不健全,或根本沒有涉及到他們頭上時,能選擇的就是掙錢才是硬道理,否則一切皆為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