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聖經里關於釣魚島爭端的教訓

作者:來往加國  於 2012-8-21 08:4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隨想|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評論

關鍵詞:釣魚島

(近期中日釣魚島爭端又起,想起一篇舊文,很有意思,轉帖如下)
(最近新聞背景:2012年8月15日,香港保釣人士駕駛的「啟豐二號」在釣魚島海岸擱淺,7名保釣人士成功登島插上五星紅旗宣示主權。隨後,14名人被日方扣留,包括鳳凰兩名記者在內。17日,14名被扣中國人歸來。)

作者:楓樹

中日關於釣魚島的撞船風波終於以日本釋放中方船長而塵埃 落定。雖然表面看日方沒有得到他們要得到的結果(中方船長認罪),然而中國政府在處理這一危機時表現出的無奈也使中國人臉上無光。國際政治說來複雜,其實 也簡單,就是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說白了,誰得到的支持者多,誰就會佔優勢。那麽處理國際爭端最重要的就是占理方要讓人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和真相,從而使 自己處於有利地位。也許說到這裡有人說了:這誰不明白啊?對,這些大家都懂,然而如何做卻是有學問的。我們都知道,當今世界上的事是由少數強勢國家所控制 的,如何得到這些國家和人民的支持才是事情的關鍵。我們都知道兩個人若要溝通,就要說同樣的語言。你如果要和美國人溝通,他如果不會中文,你就得說英文, 否則各說各話沒有意義。所以為了爭取歐美強國及其人民的理解和支持,關鍵就是要用他們熟悉的語言和思維方法來說明,而不是用我們的語言和思維方法。

如果你瀏覽一下英文的媒體就會發現,西方社會對中日的釣魚島爭端基本上是持中立態度的。為什麽呢?因為中日對釣魚島的歸屬問題都可以拿出各自的支持證據。 中國的證據大多是歷史證據,比如在我們的古詩詞中有關於釣魚島的描述等,而日本的證據則偏重法律證據,比如他們說中國雖然最早發現釣魚島,但是從來沒有有 效管理過,他們經過幾十年的調查,證明釣魚島從來無人居住,也沒有證據說明中國對它有管理。中國對釣魚島的重視是從聯合國發表那個地區可能蘊藏豐富的油氣 資源開始的。結果世界輿論就被日本和西方有效地引導到這是一個關於資源的爭端,給人的感覺就是中國是為了爭奪資源才出手的,好像是見利(資源)忘義(友 好)的感覺。所以從國際社會的角度,這一爭端變成了兩個鄰居為了爭資源的衝突,因此國際社會對釣魚島的爭端基本上持中立態度,因為人家認為這是一場「狗咬 狗」的鬥爭,沒有正義的一方。

然而事實是怎樣的呢?

事實1: 中國發現的最早關於釣魚島的文獻是在1403年,歷史上一直是中國漁民打魚的區域。中國是第一個發現,命名並劃歸領土的國家;
事實2: 1847年日本非法侵略佔領琉球群島,當時釣魚島仍歸台灣管理;直至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后,台灣被割讓;
事實3: 1945年二戰結束,基於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政府將台灣歸還給中國。釣魚島歸屬台灣,理應同時歸還中國。然而日本卻拒絕歸還釣魚島,因為日本將釣魚島劃歸琉球。
事實4: 1952年,基於舊金山條約,美國接過琉球及釣魚島的管理權(因為日本將釣魚島劃歸琉球);
事實5: 1969年,聯合國遠東經濟委員會公布釣魚島地區可能蘊藏著豐富的油氣資源。1970年美國私自與日本簽訂協議,將琉球和釣魚島的行政管理權交給日本。(這就成為日本所宣稱的法律根據)然而中國政府以及台灣當局同時聲明美國私自與日本簽訂協議對釣魚島無效。

看過以上歷史事實,我們也許覺得釣魚島是我們的。但是作為西方人卻不一定,因為日本方也有法律依據,就是他們從美國人手中接過的管理權,日本對釣魚島的擁 有是合乎國際法的。日本就更加如此了,有他們與美國人的協議和保護,他們會有恃無恐,繼續霸佔釣魚島,決不會把控制權交給中國的。

那麽解決問題的關鍵在哪裡呢?所謂解鈴還須繫鈴人,問題的關鍵在於美國,在於西方社會以及國際社會的態度。既然日本對於釣魚島的管理是基於協議,那麽動搖 這一協議的基礎才是問題的關鍵。我們知道西方人是十分重視法律的,所以從他們的視角看中日雙方都有法律基礎,因此他們基本上對這一爭端持中立態度。然而實 際上中日雙方的法律基礎是不同的:中國所擁有的法律基礎是主權,日本擁有的法律基礎是管理權。但問題是絕大多數人都分不清這兩個基礎的區別,所以絕大多數 人就不知道在這件事上該取什麽態度。但是如果我們看看耶穌的一個比喻,就會明白問題的實質了。我們來看看馬太福音第21章第33節到第40節:

33 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  
34 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  
35 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  
36 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  
37 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38 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占他的產業。  
39 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  
40 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


在耶穌說的這個比喻里,家主對葡萄園的權利是主權,他是主人,是擁有者。園戶擁有的是使用權,他是僕人,是使用者。也就是說在釣魚島和琉球群島問題上,中 國是「家主」,日本(甚至美國)是園戶。中國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有權提出收回釣魚島和琉球群島。但是我們也要認識到,園戶是兇惡的,他們不會輕易交出他們 的既得利益。為此作為中國要從兩方面做工作:第一,增強自身的實力,以便在園戶殺人的時候能夠有效地懲罰;第二,削弱園戶的實力,爭取園戶背後勢力的支 持。如何能做到這一點呢?回到了文章開頭的觀點:用西方人明白的道理講給他們事件的實質。如果中國的外交官能把上述耶穌的比喻說在西方媒體的面前,西方的 老百姓馬上就會明白問題的實質,並站在中國的立場上。只有這樣中國才能擺脫目前「狗咬狗」的尷尬境地,為長期解決釣魚島和琉球問題打下堅實的群眾基礎。

中國如果能夠明白耶穌的比喻,就不應該在釣魚島和琉球群島的問題上扭扭捏捏,應該正大光明地提出釣魚島和琉球群島的主權應該在時機成熟的時候回歸。要知 道,如果中國在釣魚島和琉球群島主權問題上過分拖延,只能使中國在上述問題上越加不利。我們提出主權問題,並不是要馬上解決,而是表明一個態度並在國際社 會慢慢形成一個對我們有利的輿論環境,這樣在將來時機成熟的時候才會水到渠成。

另外我們也必須認識到,美國以及日本畢竟目前已經有效管理琉球群島長達幾十年,他們在那裡的利益是巨大的,中國在與他們討論主權的時候,也必須充分照顧到他們的既得利益,畢竟園戶管理葡萄園也是要給工錢的。

所以楓樹強烈建議中國外交部要強化對聖經的學習,使用對西方社會價值觀有深刻了解的人作為外交人員(反基就免了罷! ),使中國對西方的外交走出雞同鴨講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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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五十仙 2012-8-21 11:20
中國什麼時候擁有了釣魚島的主權?

主權不是你說有,你就有的。

你的聖經比喻在這裡完全不貼切。關於權利的鬥爭,如果不講「理」,就是強盜之間的博弈。

美國電影《Bury My Heart at Wounded Knee》里的印第安人,就有點像今天的中國人,凡是他們跑馬撒尿的地方,就是他們「自古以來,無可爭辯」的領地,蠻橫霸道直到受到教訓。
回復 同往錫安 2012-8-21 13:45
哈哈~我覺得有些強解經文。不過,我同意擁有權和使用權是不同滴。
回復 來往加國 2012-8-21 20:03
同往錫安: 哈哈~我覺得有些強解經文。不過,我同意擁有權和使用權是不同滴。
是有些強解經文。
但是從一個西方人熟知的比喻來說明問題,是可以讓西方人明白其中的關係,至少是明白中國人的想法。
回復 同往錫安 2012-8-22 13:23
來往加國: 是有些強解經文。
但是從一個西方人熟知的比喻來說明問題,是可以讓西方人明白其中的關係,至少是明白中國人的想法。 ...
嗯,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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