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政治庇護通過後 兩年內要申請家人

作者:政治庇護  於 2008-3-4 11: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專家解答|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政治庇護通過後 兩年內要申請家人

問:

我和妻子於2001年上庭通過庇護,2003年申請子女來美。我們都是再婚,我有一女,她也有一女。2005年5月,兩女兒同時到北京美使館面談。面談後,要求我女兒補件,我們也補寄了,但至今無任何消息。數月前曾傳真至北京美使館詢問,也無回覆。請問我們下一步該怎麼走?妻的女兒今年12月滿21歲,如果我們現在離婚,我妻能否單獨再申請她女兒?

答:

你們女兒們的申請,因為要做安全背景調查,所以到底需要多久時間很難知道。如果領事館沒有回覆你的傳真,建議你再傳真一次去查詢。

不知你妻子的女兒,當初是由你申請還是由你妻子申請的。若是你申請的,你妻子因為以前沒申請她,現在申請有可能太晚了。法律規定,政治庇護贏了之後,要在兩年之內申請家人,此外,如果你和妻子離了婚,你替妻子的女兒的申請可能會無效。

若當初就是你妻子替她女兒申請的,而且如果你妻子當初出庭時有自己的A號碼,法官有單獨批給她政治庇護,則她現在和你離婚並不會影響她替女兒的申請。重新申請一次,仍要經過全部的申請步驟,不見得會比你現在已申請的案子快批出來。除非領事館說找不到你妻子女兒的案子,而美國方面又說已把檔案送到領事館了。這種情形下,才要重新申請。

另外要注意的是,有時夫妻一起出庭有分先生或太太是主要申請人(Leading Applicant),有時移民局會認為只有主要申請人才能申請家屬。你的案子不知有沒有分誰是主要申請人,離婚有可能影響你女兒或你太太女兒的申請。建議你要帶齊資料找律師詳細諮詢。

2008-03-02

 

要身份,找組織!求發展,靠組織!
協辦政治庇護,成功率最高!
律師身經百戰,翻案率也最高!

凡真心支持中國民主事業,參加中國自由民主黨活動者,我們將熱忱提供移民法律諮詢、政治庇護、申請綠卡、醫療保險、培訓、住宿、職介、電腦技術等方面的幫助。

中國自由民主黨
Liberty Democracy Party of China

中國民主運動研習中心
Research Center for Chinese Democracy Movement

 

 

紐約法拉盛辦公室地址:
136-15 Roosevelt Ave. 3 FL, Flushing, NY 11354
電話:1-718-961-1383  1-718-961-1283

紐約布魯克林辦公室地址:
773 60 Street, 2nd FL, Brooklyn, NY 11220
電話:1-718-567-7571

手機:1-917-709-8775
電子信箱:
mingchen2008@gmail.com  wcdmrc@yahoo.com
傳真:1-270-964-1022
網址:
http://cdmrc.org 


高興

感動

同情

搞笑

難過

拍磚

支持

鮮花

評論 (0 個評論)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6-14 14:15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