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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哉!漢字之警察新解

作者:buweizhai  於 2009-8-11 00: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花言巧語|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14評論

關鍵詞:

警察是什麼人?

字典里說「警察是國家維持社會治安的武裝力量,也指其中的成員。」

想問的是為什麼用「警」+「察」二字而非其它字呢?

原來警察實際上指的他們的工作。警察的工作包括兩個方面。第一是「警」。第二是「察」。

警由敬加言合成,意思就是說話要能贏得人民的尊敬,要信守自己人民警察為人民的承諾。作為警察,第一,出言需要謹慎行為更得端正方能贏得人民的尊敬,第二出言警示人民潛在危險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方能贏得人民的尊重。

同時,敬由苟加攵合成。苟有二意。其一,苟讀亟音時,為敬之初文。其二,苟讀狗音,有輕率之意。
攵為手中持棍。與苟第一意合,則表示有執法力度贏得尊敬。與第二意合,則表示倘若輕言必受責罰。有此警示,敬才能發自於心,恭敬執法。

察為宀加祭合成。祭祀祖宗於宗廟,祭祀者舉頭三尺有神明,而神靈明察秋毫,不得有誤。所以,察有明察不得有誤之意。

如此,警察的職責就明白無疑。第一,恭敬執法謹言慎行,警言告誡贏得尊重。第二,辦案要細緻觀察發微見細,不誤判誤抓。

當今警察界明確警察身負二任。第一要主導介入(proactive)事件。這樣可以降低發生暴力衝突的風險。今天,新疆警方拒絕疑有炸彈飛機降落就是一例。所以警察應該積極工作發現犯罪行為之蛛絲馬跡,執警力而滅之於萌芽。

第二是回應式(reactive)介入事件。既是在民眾的要求下,能明察事件之緣由發展,積極介入降低暴力風險,或者在事發后能做到察微見細準確破案緝兇。

這就是警察二字的含義了——警之於前,防止災難發生;察之於後,揪出犯罪真兇。

遍視宇內,惟漢字有此神奇功能——蘊其職責於其名之用字。

偉哉!漢字。壯哉,漢語!大哉,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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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4 個評論)

回復 milu 2009-8-11 01:01
警察新解,有道理,頂!
回復 曉渡 2009-8-11 01:10
wow, 沒想到有這麼多講究。
回復 宜修 2009-8-11 01:26
曉渡: wow, 沒想到有這麼多講究。
驕傲一把!
回復 戶人 2009-8-11 04:52
將「警察"二字用於西方的Police的是日本人,之後才傳到中國的。咱過去翻譯為「巡捕」。
回復 buweizhai 2009-8-15 21:44
milu: 警察新解,有道理,頂!
謝謝鼓勵。
回復 buweizhai 2009-8-15 21:44
曉渡: wow, 沒想到有這麼多講究。
漢字真是很偉大,蘊涵深刻。
回復 buweizhai 2009-8-15 21:45
宜修: 驕傲一把!
回復 buweizhai 2009-8-15 21:45
戶人: 將「警察"二字用於西方的Police的是日本人,之後才傳到中國的。咱過去翻譯為「巡捕」。
是的。

不過,這個詞在滿清末年就開始使用了。
回復 milu 2009-8-15 22:33
buweizhai: 謝謝鼓勵。
回復 lixixing 2009-8-16 11:03
警察二字,「警」取「戒備」之意,「察」取「調查」「偵查」之意。現代中國的警察的職責是維護公共治安,其職能部門稱「公安」。中國文字是由圖形文字發展形成的,其在使用時所顯現的形象思維特點,比字母文字要強。
回復 buweizhai 2009-8-16 11:09
lixixing: 警察二字,「警」取「戒備」之意,「察」取「調查」「偵查」之意。現代中國的警察的職責是維護公共治安,其職能部門稱「公安」。中國文字是由圖形文字發展形成的
當年中國低谷時,漢字差點被扔掉了。

好在中國還是幸運的,及時止步,堅定了漢字的不可替代的地位。

反觀漢字圈裡的韓朝越至今沒有醒悟。
回復 戶人 2009-8-17 01:23
buweizhai: 是的。

不過,這個詞在滿清末年就開始使用了。
對,是滿清末年從日本學來的。
回復 buweizhai 2009-8-17 02:28
戶人: 對,是滿清末年從日本學來的。
先生這資料來源是不是漢語外來語詞典?

漢語大詞典沒有說明。辭海辭源里也沒找到。
回復 戶人 2009-8-17 02:45
buweizhai: 先生這資料來源是不是漢語外來語詞典?

漢語大詞典沒有說明。辭海辭源里也沒找到。
「警察」二字本身出自漢字,這點沒有異議。但中國古代並沒有用這二字來命名一個機構組織(Police)。

1868年日本明治維新后著手建立新式(西方)警察。1875年3月日本制定「行政警察規則」,這是日本官方正式採用此詞的最早記載。1880年4月日本改警視廳為「警察本署」,這是最早的以「警察」命名機關的記載。在此之前日本警察稱之為:捕亡方、警保寮、警視廳。

據說,張之洞上書光緒皇帝曾採用過「警察」二字。袁世凱曾以日本人三浦喜傳擬定警務章程,在保定設巡警局。因此,中國出現「警察」一詞可能在1900年前後。但1898年的湖南保衛局、1900年的協巡總局、1905年的巡警部直到清朝滅亡,清政府從未以警察二字命名其警察機關。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才將巡警改為警察,並在京師和各省設警察廳。從時間上分析,清政府拒絕警察二字達11年,究竟是因為守舊還是對此詞慎重不得而知。此外,巡警也可解釋為巡邏警察。如果這個解釋成立,那麼中國在1905年就有以警察命名的機關了。

總之,用「警察」二字來正式命名一個機構組織(Police)的,中國晚於日本。而且甲午戰爭後日本對中國的侵略,也一定會帶來中國重新考量日本的思想。

這裡也有一些資料可供參考:
http://news.wenda.sogou.com/question/20457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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