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續前一博文,關於兒女需要在行為評分達到標準才可以去迪士尼樂園的再思。
或許,現在不少的人認為,父母帶兒女去遊玩狄斯尼樂園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事情。如果沒有這樣做的話,就是父母欠了兒女什麼。但我不這樣認為。去遊玩狄斯尼樂園是多數幼年的兒童是很渴望的。但是,這並不是他們成長和生活的必需品。因此,辜不論你是否同意迪士尼樂園是否是個值得去的地方,當我們做父母的打算帶兒女去迪士尼樂園度假的時候,這是完全來自父母自己意願要給小孩的好處。姑且,把這個說成是一種父母的恩情的表示吧?如果用英文說的話,應當是 Grace,但如果用中文恩典一詞,恐怕讀者會誤解,以為我要把這與神的恩典相提並論。
從兒女的角度上來說,大概,這是他們在我的兒女的年齡最希望得到的好處。但這並不是他們能得到的最大好處。他們能得到的最大好處,當然是父母用心關注他們全人的成長,包括他們的各方面的人格。因為那才是他們終生受用的好處。但是正因為他們現在還沒有成長到那個程度,他們還不能夠體會到,那才是他們能夠得到的最大好處。人格的塑造,是要在各種行為,決定,和所承受的後果上,花不少功夫的。但直接能夠給小孩足夠吸引力來一下這些功夫的事情並不多。有人會說,就看小孩子自己順其自然發展就好了。當然,確實有一些如此高天分的孩子,又同時的具有天賦的勤奮精神,是他們在某一種愛好上孜孜不倦地尋求。但多數家長並沒有被賜予這樣的孩子。而是他們從神那裡得到要按正道撫養兒女的責任。
因此,這一個春假,透過成為他們行為評分的獎勵,就能成為同時給小孩子兩種好處的禮物. 有人會問,如果他們是靠他們的行為而取得這個春假去迪士尼樂園,那不就是他們勞動的所得,而不是禮物嗎?並非如此。他們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乃是改正他們身上本來就應當改正的缺點,建造他們應當在身上建造的健完人格。他們並沒有在為我們,父母作什麼可以賺取報酬的勞動。即使有,比如在家裡幫忙洗個碗,擦個地板,比起春假的開支,只能是九牛一毛。
這樣說,並不是我輕看他們的努力。而是說,他們即使最大的努力,仍然不能把禮物變成工作的收入。在他們做的時候,他們或許會覺得我們能夠去迪士尼度春假,是他們努力的結果。從他們的角度上來看,這並不是完全錯誤。因為他們可以確信,達不到標準的後果,就要失去享受這次春假的權利。但是,讓他們如此確信,目的並不是為了讓他們失去能夠享受春假的權利,而是讓他們同時得到另外一件禮物的。而這裡面弔詭的是,當他們相信他們必須在行為上做到要求的時候,他們就能夠得到了春假的禮物和人格造就這件更重要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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