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在瀋陽曾經參加了東北某業管理局調度中心大樓的某項安全設施的招標會
這座建築168米高,座落在瀋陽南湖公園附近。
參加招標會的廠家還真少,有美國的、英國的、日本的、瑞士的、法國的。當時由於國內的產品質量還無法與國外的產品抗衡,所以,沒有國內的廠家。
在招標預備會上,甲方的代表首先介紹大樓的各方面情況和要求,然後提供圖紙等等,就不細說了。十天後各廠家將投標書交給甲方,並在當天唱標。
可是,在第七天,甲方又通知,有一些補充條款,要求各廠家領取,並召開了一個臨時補充說明會。
在這個會議的最後,甲方的項目負責人講起了幾年前發生在他們管理局和他們部的一些故事:
一個是幾年前訂購大型推土機,日本廠家展示的產品說明很好,當時競爭的還有歐美的廠家,價格都差不多,但由於日本的廠家最後給出了極大的優惠,並承諾推土機性能指標完全能夠滿足甲方的需要。於是,該劇訂購了日本廠家的上百台大型推土機,到貨時卻發現駕駛樓沒有車蓬。日本廠家說這完全符合合同的要求。不得已該局有花了大價錢購買了車篷,總不能讓推土機的操作者頂著太陽或冒雨作業吧。
另一個是幾年前,該局訂購日本的大型起重卡車的事,花了大筆的美元,訂購了幾十輛,到貨以後只有車沒有吊鉤,日本人說合同里只說明了訂購吊車,沒說訂購吊鉤,最後,每個吊鉤要價4萬美元。
第三個故事,是他們行業的部(比如某某工業部)里發生的事,由於建設急需,部里的領導特批從日本訂購某種特殊材料,還別說,部里的人把合同的條款反覆推敲后,就簽了合同。
可是,兩年也沒拿到貨,還不得不打國際官司,因為合同規定交貨期為某某年二月三十日
最後,這位甲方的代表不無感慨地說,我個人希望,這次招標會,日本的產品就不必參加了。當時,幾家日本廠家的代表,鼻子都開始顫抖了。
寫此日誌的目的是為了紀念二月三十日,因為我們的祖國為類似的事件付出了巨大的代價,這裡有很多原因,我不想說清楚也說不清楚。只祈盼不會再有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