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選擇

作者:文責自負  於 2010-4-18 11: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自我介紹|已有11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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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中文學校接老大.看到咱的一個朋友和另外一個家長在停車場吵得特來勁.一問,原來是對方半大的孩子冒冒失失的開車門,把朋友的車掛出了道道.而且,那個孩子不承認,他的家長也就順勢抵賴.

的確很氣人哈.不過,朋友的車是輛舊VAN,道道也不顯眼.而且老婆剛做完手術,捂著肚子坐在車裡,另外還有一個老人加兩個孩子.咱多事,跟他說,要不就算了,不然實在氣不過的話,就快叫警察來處理啦.朋友在氣頭上,丟了一句"警察才不管這樣的小事吶",把咱轟跑,接著吵.

回家路上,感觸很深.其實,咱也高明不了多少.如果事情臨到咱的頭上,咱的選擇又是啥哈.
人往往抱怨,究竟是上天不公,還是自己選擇錯誤,自找麻煩?
聖經說"愛人如己".人多是做不到,不過要是能勉強去做一點的話,被保護到的其實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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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xqw63 2010-4-18 11:24
朋友心情不好,經常有這樣的時候啊
回復 newsound 2010-4-18 11:45
還好都沒帶槍。
回復 yulinw 2010-4-18 14:16
氣頭上,有一人先Sorry就成~~
回復 ylz19 2010-4-18 16:26
可能真的是旁觀者清。
回復 fanlaifuqu 2010-4-18 21:11
講兩句可以,死纏蠻攪就過分了。
回復 穿鞋的蜻蜓 2010-4-18 21:13
發泄發泄,也不錯。
回復 文責自負 2010-4-19 05:57
穿鞋的蜻蜓: 發泄發泄,也不錯。
孩兒們都看著哈
回復 文責自負 2010-4-19 05:59
xqw63: 朋友心情不好,經常有這樣的時候啊
那心情不就更不好啦
回復 文責自負 2010-4-19 06:02
fanlaifuqu: 講兩句可以,死纏蠻攪就過分了。
咱的經驗是,要麼算了,要麼一定叫警察來做個記錄,然後通知保險公司.
回復 文責自負 2010-4-19 06:03
yulinw: 氣頭上,有一人先Sorry就成~~
氣頭上,最好不說話哈
回復 Servant 2010-4-20 11:25
得饒人處且饒人。
問好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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