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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神的公義

作者:estherz  於 2007-11-24 14:3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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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神的公義主要從幾個兩方面看,而且缺一方面都不能說完全。

總的來說, 神的公義就是,神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世上的法官可以被人賄賂,神卻不能,因為他是公義的。

1。因為他是神,他有主權來決定何為善,何為罪。人算什麼?竟敢強嘴呢?

2。他既然定下律法,就把世人都圈在罪里,

3。他是全然聖潔,全然光明,所以與罪惡,黑暗完全不能妥協。有罪的人到他面前來,都必死。

4。人都犯了罪,罪的解決辦法,就是要接受神的審判--死,因為罪的結果就是死。

5。他自己創造的人,有他自己的目的,他愛世人,就要實行拯救。(聖經就是告訴我們他永遠的旨意是什麼。)

6。舊約里的大祭司每年獻祭羔羊,為了贖罪,但不能永遠除去人的罪。神就差派他兒子耶穌親自作為無罪的羔羊, 來為世人作為贖罪祭。看新約《希伯來書〉,裡面講得很清楚。

7。所有人類的罪孽,都由耶穌擔負了,他揀選和順服了父神的旨意,替我們承擔了罪的審判,被定死在十字架上,完
    成了神救贖人類的計劃,他死為了救我們,他復活升天,把我們帶出死亡,脫離了律法的咒詛。父神已將怒氣發  
    在他兒子身上,審判了耶穌。

8。這樣,神的公義在耶穌身上成就了,或者說耶穌滿足了神的公義。凡在他兒子裡面的人,就不再受死-- 第二次的審
    判了。


  有罪就有審判,有了審判,神就不再紀念人的罪。  這就是聖經傳給人的大好信息。

    這福音是為了給那些承認自己是罪人,而且願意接受耶穌為自己的救主的人預備的。耶穌說,我來是為了救罪人,
  不是為了救義人。 (耶穌已經替我們受了審判)

  只有謙卑的人才蒙受到神的恩典。凡嘗過主恩的滋味,就知道他是公義,信實和慈愛的神。


  對不起,說到的有限。希望能講得明白,我會為你禱告,求聖靈幫助你,能把救恩啟示在你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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