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年,法國把軍事力量和不斷縮減的財力分散部署,實屬不智,拿破崙本人也意識到這一點。1803年4月11日,拿破崙命外交大臣查爾斯-塔里蘭向美國駐法公使羅伯特-利文斯頓提議,美國購買整個路易斯安那。5月2日雙方簽署協議,以1125萬美元現金,外加免除法國375萬美元的債務,把路易斯安那賣給美國。這次購買,把美國國土擴大了將近一倍。
1803年,協議的消息傳到美國總統傑斐遜耳中,他取代國務卿詹姆斯-麥迪遜,親自主持整個議會批准程序。對於傑斐遜來說,購買路易斯安那1500萬美元的費用,使他無法實踐競選時解決國內債務的承諾。對於財政部長艾伯特-加拉亭的意見,傑斐遜置若罔聞。他告訴財政部長把目光從賬本上移開,向上看,直到看到這次交易買來的無邊無盡的西部藍天。
由購買路易斯安那引發的憲法問題,更為棘手。憲法在何時何地批准聯邦政府購買外國土地?傑斐遜不得不承認,根據他的狹義解讀法,憲法必須做出修訂。然而制定和通過修訂案耗時太長,拿破崙隨時可能改變初衷,撤回提議。因此,傑斐遜拋開對憲法的顧忌,堅決執行此次交易。「憲法問題說的越少越好」,他在一封寫給朋友的信中談到,「議會最好保持緘默,埋頭做事。」10月20日,參議院以24比7順利通過提案,批准購買路易斯安那。
和法國簽訂的購買協議,在許多方面都非常詳細,但是,美國購買的土地範圍則十分模糊。一方面,因為當時沒有該地區的地圖;另一方面,因為美國和法國明白,牽扯到疆界問題,還需徵得西班牙和大不列顛的同意。他們的土地毗鄰,甚至和路易斯安那有所重疊。不出所料,傑斐遜對購買的土地做出了最大範圍的解釋,聲稱路易斯安那地區不僅包括密蘇里河流域,還包括西弗羅里達(新奧爾良和帕蒂多河之間有爭議的海灣地區)和今天的德克薩斯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