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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倫敦市長貪污1700元公款被判囚

作者:wildtree  於 2014-7-19 10: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文摘|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來源: 明報
 安省倫敦市前市長方坦拿(Joe Fontana),在出任聯邦自由黨內閣部長期間犯詐騙案﹐早前定罪﹐法官周二量刑﹐判他在家軟禁4個月﹐守行為18個月。他不用坐牢﹐但已身敗名裂。

  法庭裁定方坦拿詐騙﹑偽造文件﹑破壞公信等罪名成立﹐他在上月辭退倫敦市長職務﹐並說不再任公職。

  方坦拿黯然淚下﹐他別過身子﹐避開媒體鏡頭。他說﹕「在我的餘生﹐我要背負這個包袱﹐但是我還有很多貢獻。」

  高等法院法官托馬斯(Judge Bruce Thomas)說﹐方坦拿詐騙政府1,700元﹐很難說清他的動機﹐看來「個人利益是詐騙案的唯一動機」。

  方坦拿的辯護律師卡德莫爾(Gord Cudmore)說﹐他不認為這事與貪念有關。他在法庭外說﹕「我看他只是愚蠢。」他又說﹐方坦拿不會上訴。

  法庭已裁定方坦拿3項欺詐相關罪名成立﹐事件涉及2005年偽造開支文件﹐騙取政府1,700元。

  檢察官祖伯爾(Timothy Zuber)要求法官判他坐牢4至6個月。方坦拿在判刑前對法官說﹐他的行為令人痛苦和難堪﹐他感到遺憾。

  「9年前﹐我做了一些非常、非常愚蠢的錯事。我犯下大錯﹐自那以後﹐我令家人、母親和父親蒙羞﹐他們給我機會﹐告訴我要經常回饋社會﹐我也令我的妻子、孩子、朋友、社區、城市和國家﹐以及我一直尊重的制度蒙羞。」

  辯方律師卡德莫爾要求法庭判罰款、守行為和社區服務﹐或者是有條件釋放的最高懲罰。

  法官周二早些時候說﹐要是一名64歲的商人行騙1,700元﹐未必要上法庭審訊。但本案涉及的是國會議員方坦拿﹐他破壞公信﹐事態更嚴重。

  法官下令﹐方坦拿在家軟禁4個月﹐隨後守行為18個月。他還要繳付1,000元受害人額外罰金﹐歸還1,700元給政府。

  方坦拿在自由黨國會議員任期內偽造合約文件﹐訛稱他兒子的婚禮開支﹐屬於同場舉行的政治活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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