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國家是女人,政府是男人

作者:sj5820  於 2010-9-19 22:4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回國記錄|已有7評論

本來對韓寒是不大感冒的。但這篇只活了五十分鐘的帖卻讓我覺得他還真是有點才氣。通篇的比喻讓人拍案叫絕。

是的女人是要愛的,男人是要反的。

這個男人不但猥瑣,還自我意識很高漲。就好像我的現任老闆,五尺一寸高。那個ego 不是五尺一寸能容納的。我用英文跟同事就說:「His ego is bigger than his size.「 嘿嘿,size 當然是雙關語。

釣魚台我不談了。三十多年前就為它上街遊行,還上了領事館的黑名單。

那個領事館是台灣的領事館。我姐給我去申請的護照。她回來說:厄,領館的人說你登記有案,還把照片拿出來給我看了。原來所有上街的人都被拍了照。在我幼小的心靈上罩了一層很大的陰影。

還好我只是搖旗吶喊的烏合之眾。小嘍羅一個。不是寫方塊文章的大頭頭。他們放了我一馬。

可如今我要去長江圓個夢。這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男侫居然給我麻煩。

條文上說,如果你持美國護照但是你從前是中國人的話,你必需繳從前的中國護照。

我想這中國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人吧。我是中華民國的中國人,大概還不屬於你們的管轄吧。至少國際上還沒有這個條例吧。再說,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只承認美國國籍,那為何還要我的廢棄的中國護照?而且還是二十年前就廢棄的中國護照。

想當初我一直沒有申請美國公民就是還念那麼一點祖國的恩情。誰想到江山變色,我中華民國的護照那年進台灣卻不受歡迎了。那年,那個年青的,矮小的(又一個小的,)臉還有點俊,但一看就是台灣土種的海關拒絕讓我入境。我氣得一回美國就申請了美國公民。美國移民官看了看我的證件還說你也等得夠久了。我的中國情結就此了斷。這樣的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然也不放過。

生為中國人,死為中國鬼。這本是一件很光榮的事。現在倒成為很倒霉的事了。為了一本破護照我翻箱倒櫃,提心弔膽。還好,終於找著了。可我對中國的信心大失。本來以為回國觀光刺激經濟,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事。如今繳了中國護照還如座針氈,不知未來是過,還是不過。

本來是件很小的事,但是我們的猥瑣男還是不放過這點芝麻。為此,我誓死捍衛我們的女人,抵制我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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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7 個評論)

回復 poi 2010-9-19 22:52
這位男人只能折磨自己的太太和小孩。 不好意思。
回復 yulinw 2010-9-19 23:45
poi: 這位男人只能折磨自己的太太和小孩。 不好意思。
妾也算~~
回復 poi 2010-9-19 23:47
yulinw: 妾也算~~
那倒是沒有
回復 xqw63 2010-9-19 23:52
「女人是要愛的,男人是要反的」
咱是男的
回復 nokisnokil 2010-9-23 00:53
看來你在台灣呆得久了,不了解大陸一直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么?你認為的中華民國,大陸只認為是台灣省,所以大陸肯定是要管的。

所謂的入鄉隨俗,到一個地方就要尊重一個地方的法律法規甚至民俗。如果你不想遵守或尊重,那還是不要去了,免得招徠麻煩和不愉快;如果要去,那不好意思,還是入鄉隨俗吧
回復 sj5820 2010-9-23 09:35
nokisnokil: 看來你在台灣呆得久了,不了解大陸一直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么?你認為的中華民國,大陸只認為是台灣省,所以大陸肯定是要管的。

所謂的入鄉隨俗,
鄉是要入,俗是不要隨的。所以我提倡入鄉愛國,反政府。
回復 nokisnokil 2010-9-24 00:26
sj5820: 鄉是要入,俗是不要隨的。所以我提倡入鄉愛國,反政府。
呵呵,佩服。不知道一個大陸人,到了台灣,法律法規不說,就是宣稱自己是中共黨員,會受到什麼樣的接待?

另外,美國跟台灣在法律法規、民生民俗方面也不是全都一樣的吧,想必您也不隨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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