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談談我的法律經歷,看看美國法官的腐敗

作者:sj5820  於 2011-3-7 00: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法律相關|已有32評論

關鍵詞:

發現越東曉是個意外。記得那時對他的案子還算關注。差點捐了錢(是有那個心,後來不知怎麼的被叉開了。)當時是不看好他會贏的。後來他贏了,很高興。覺得他的運氣特好。贏了,至少這個人不會被毀。輸了,那就天曉得。說不定又來一個討說法的。走上極端。因為打官司這種事,是可以把人給搞瘋的。

先從我的小官司說起。有天晚上我買的房子裡面漏水。我臨下班時找了修水管的一大早來修。我跟我的手下商量,我是要請假呢,還是就稍稍來晚點。我的手下說她幫我看著,只要我能在10點11點左右趕到應該沒有問題。我的水管工是早上七點的約,我想應該沒問題。

第二天,那個工人一來到屋子裡走走,就大聲埋怨:這個屋子太大了,我一個人做不來。我說那就打電話再叫一個啊。我給公司打了電話,說清價錢,一個人一小時75元,那是到家費。開始修理還要算鐘點費。到家費就算那一個人的。鐘點費就兩個人算,每半個小時算一程。我當時還特別說了,我得趕回去上班請他們快點。結果第二個人一直不見蹤影。第一個人就坐在門口一動不動。其中我給工頭打過電話確定我們等的時間不算在費用里什麼的。

最後第二個人終於來了。上下逛了一圈就說我水管破裂必需要大修。我當機立斷把水管的總開關關掉,另找時間修。前後半個鐘頭不到。火氣一大堆。後來趕去上班也出事了,被記了一過。自認倒霉。

但是賬單寄來,居然超出兩百塊。我打電話去跟工頭理論,他居然態度惡劣,不認脹。我火了。就不付脹。最後他們來催了幾次,每次我就把他們臭罵一頓,叫他們去告我。後來他們真的去告了。

通知書一來我就覺得奇怪。法庭的地址居然在旁邊的一個村子。我家地址的法庭應該不是屬於這個村子的。當時我就想,搞不好這是他們公司的地盤。那時我對法律已經稍稍有點經驗。你去告那個人,應該是去那個人的地方法庭才對的。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一班法庭是不會接案子的。

這種初審的案子,我也知道根本不用請律師。當天出庭法官就問了問情況,說:那你付一半的價錢可以嗎。我說可以。因為我是同意了付他們的鐘點費的。但是法官又加了一句:你必需要為他們出告發費。那得又加七八十元。我堅決不付,多一毛都不付。我說我不同意。我要上訴。我很快就把上訴這兩個字說出來。因為我的經驗告訴我這些地方法官是不喜歡你們上訴的。因為我想跟他們的業績有關。事到至今,也沒什麼好說的,就結束了。

我心理想,當然法官是偏袒他們所以要我付法律費的。但是這還是沒有證據的事。但是後來事情的發展加深了我的想法。因為那家公司始終沒有再上訴,也沒有再來問我要錢。他們不願意給法官添麻煩了。他們要保持良好的關係,等到有大案子了才能避免更多的損失。

然後再講我離婚的案子。那個時候我還相對的清純。至少我還以為你花了錢請的律師對你應該是忠誠的。他們法律還明文規定了:律師對他的客戶有 「Fiduciary Duty."我這個律師是中國人介紹的。他有點江湖氣味。我覺得我們還挺投緣。從我到他辦公室起,一直到後來緊鑼密鼓出庭大約有六年的時間。他自己都說,他很驚奇我還跟著他沒有換律師。他一付把我當朋友看的,一直都沒有給我送賬單,我當然也把他當朋友看,怎麼會遺棄他。但是結果卻大大的出乎我的意外。當我最需要他的時候,他卻為了一件小事對我大吼大叫,說原來我就是那種一天到晚喜歡打官司的人。我不過就問了他我是否有legal ground去告我女兒的學校。他那樣的大吼大叫等於我們的關係已經破裂。而我對他的詢問也是在他鼓勵之下的。他一直就說我有什麼事就隨時可以打電話給他。他還給了我他的私人號碼。當時我被我女兒的問題快搞瘋了。

後來我臨時花了五百塊隨便找了一個律師去出庭的。在那之後,我就開始自己在網上找資料閱讀了大量的離婚案件。後來我明白了。他根本就沒有盡到他的責任給我解釋清楚方方面面的利弊。開始我發現了前夫外遇要離婚。但是前夫不肯就拖了好幾年。後來前夫也狠下心了,搬出去兩年,變成他後來居上採取主動權。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法官已經根據兩年分居的期限判下了准許離婚的結論。那是我從我五百塊花的律師臉上讀出來的。那個女律師說:你怎麼會先離婚,才討論財產分配呢?簍子就出在這裡。我的江湖律師知道我遲早要發現他的錯誤,所以乾脆就出了這麼一招把我摔了。

還記得很久以前就看過這麼一個電影。男的想跟女的分手,不想直說,最後設了一個苦肉計讓女的自己說要分手。我沒想到這種事居然也出在律師與客戶之間。這就是美國人。心機玩到這個地步。我們中國人真還是處於農業階段,怎麼趕都還落後啊。

所以後來我就一直處於挨打的局面。那時我閱讀了大量案件,也發現濱州是無過離婚洲,也沒什麼戲唱了。所以乾脆就自己出庭算了。根本就抱著哀兵比輸的打算上法庭的。

可離奇的事情就不放過我。

我的法官是個金色短髮的美女。一看就是那種在學校專門欺負人的mean girl。那場面就別談了。我前夫是個溫文爾雅的大學教授,又是個百分之百的蘇格蘭人,請的律師也是個人高馬大的白種人。我這麼一個矮小丑陋的中國人,還沒有律師。打什麼打啊。沒打就輸了。

那個法官開口就說,你實在不應該沒有律師就上法庭的。隨後每一出庭她都要好好的教訓我應該請一個律師。其間對我的嚴厲就更不用說了。中間我最記得的話就是:我是女的,我都能這樣,為什麼你就不能這樣。什麼叫B.I.T.C.H.,這就叫B.I.T.C.H.

然後有一天叫什麼reconciliation day的。我們就坐在法官的辦公室里親密的討論案子。她當然又照例的教訓我一頓。我聽煩了,再加上親密的氣氛,我就說,我實在怕了律師,你如果有好的律師給我推薦一下,我就去請他。她居然給我一個名字。我當時就嚇了一跳。這沒有conflict of interest 嗎?不過我已經說出口,就只好去做。

那個律師也是人高馬大,但是舉止溫和。很討人喜的一種。不像前夫的律師,一付兇狠的樣子。這個律師還跟我說他認識前夫的律師,他們的孩子在一起打球的。

然後我就不用再聽法官的教訓了。

然後奇怪的事發生了。我的案子其實很簡單。婚都已經離了。就是財產分配沒搞清楚。其實只要一個庭審就完事了。而我根本就抱著必輸的心情,就等個結案。我都跟法官說明了,我已經知道無過離婚的案子是一半一半,請不請律師都無所謂。等等。現在想來我還說錯了一句話,我說反正到時候我再上訴就是了。我的法官一定是聽到我要上訴,火更大。 

結果,我對方的律師在要出庭前,忽然得了腎結石。我們的日期改了。第一次,我能理解。第二次,隔了一個多月,臨要出庭時,那個律師又因為腎結石而住院。這個幾率未免太小了吧。然後我的律師又為了什麼芝麻大小的事要給我motion。我現在不記得了。總之整個事件很貓膩。我那時都已經快瘋了。

最後,終於出庭了。法官判了,律師給我分析案情問我願不願意簽字。我問了很清楚,我問律師說:我簽字以後是否還可以上訴?律師的回答說:「是。」 我就簽字了。

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我簽了字,就表示我同意了案件,就沒有理由上訴的。也就是說,我自己的律師又給我背後插了一刀。

我假裝不明白法律,還是上訴了。不為別的,就是找個機會控告他們。高等法庭總得有個人看我的上訴書吧。看了總會說些閑話的吧。我就算埋藏一個種子好了。其他都不求了。

我的律師的秘書居然還來跟我催債。我說我不付。她還那個死秘書的樣子跟我講欠錢就得還。我跟她說,我不要跟你說話。你找你的老闆來跟我說話。然後我就寫了長長一封信給我的律師,大意就跟我上面說的差不多。最後我說,你要錢就得跟我打官司。我絕對奉陪。我輸了就給你錢。結果我就再也沒聽到他們來要錢。

後來我聽說這些法官律師們經常在市區同一個酒吧餐館吃飯聊天。




高興

感動
7

同情

搞笑
2

難過
1

拍磚
2

支持
3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15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32 個評論)

回復 qxw66 2011-3-7 12:27
那是。反正一樣都能賺你錢,當然砍你一刀。。。
回復 Cannaa 2011-3-7 22:29
反正在美國打官司就是難,美國司法系統好像故意設計成繁複瑣碎,就是不讓一般人打官司。
回復 人權是非 2011-3-7 23:01
看來美國的法官也是吃了被告再吃原告,只是和中國的法官吃法不同吧.你沒給他們吃,所以就給你不愉快.
回復 美廚娘 2011-3-7 23:35
不能相信任何人,所有文件要明明白白。 我家老公海歸,賣房子的時候,我自己的律師都欺負我弱女子。明明講好的修改,沒有改。我甚至自己重寫條例發給他才完成。他還騙我說, 你去中國好了,這裡全交給我。。。我到時候把錢匯給你。。。還好我沒信他。
回復 龍虎山人 2011-3-8 00:08
零零粹粹,霧鎖南洋
回復 大錢世界 2011-3-8 02:19
講個律師的笑話吧:

話說蚊子和黃牛在同一家工廠作工。不幸的是,工廠倒閉,他們失業了。

黃牛四處遊盪,到處找工作。

忽一日他在街上碰到了了西裝革履的蚊子。「喂,蚊子老弟!你怎麼這麼風光啊?在哪高就?」

蚊子說:「我當律師了」

黃牛大吃一驚;「你和我都是工人,怎麼當上律師的?」

蚊子說:「我天資比較好:我本來就是個吸人血的害蟲。跟律師的差別,只是一套西裝和一個公文包而已」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1-3-8 02:32
美國這地方誰都跟你裝傻。移民的第一件是就是要學會保護自己。
回復 紐約海明律師 2011-3-8 03:46
美國的法律和程序往往與人們的日常觀念剛好相反。這個故事裡的兩個法官沒有做錯什麼, 是正常的。博主的律師好像沒有說真話。
回復 newyorker92 2011-3-8 03:46
美廚娘: 不能相信任何人,所有文件要明明白白。 我家老公海歸,賣房子的時候,我自己的律師都欺負我弱女子。明明講好的修改,沒有改。我甚至自己重寫條例發給他才完成。他 ...
You have to find the reliable people.  When I bought my house, I never used a lawyer.
回復 newyorker92 2011-3-8 04:27
通知書一來我就覺得奇怪。法庭的地址居然在旁邊的一個村子。我家地址的法庭應該不是屬於這個村子的。當時我就想,搞不好這是他們公司的地盤。 you were wrong, the company can sue you at their locality.
回復 newyorker92 2011-3-8 04:27
紐約海明律師: 美國的法律和程序往往與人們的日常觀念剛好相反。這個故事裡的兩個法官沒有做錯什麼, 是正常的。博主的律師好像沒有說真話。
agree.
回復 newyorker92 2011-3-8 04:31
但是賬單寄來,居然超出兩百塊 it is not expensive. plumber charges lot of money for their work
回復 yunmu 2011-3-8 04:49
比這更加黑暗的是,賓州兩法官為了賺290萬美元, 喪盡天良把數千名不該監禁的少年判入牢房
回復 yunmu 2011-3-8 04:58
你說的濱州是賓夕法尼亞州嗎?怎麼怪事總是發生在賓州。
回復 HappyUSANA 2011-3-8 05:29
zan!
回復 sj5820 2011-3-8 05:51
newyorker92: agree.
第一個法官好像沒有做錯什麼。但是要我替公司付訴訟費就是偏袒他們了。一般法官是比較喜歡幫助弱小的。我沒有直接證據,但是在後來公司不對上訴時,我就知道他們是官官相護了。
第二個法官極其明顯的不喜歡女人。這個態度是如此強烈,無法忽視。法官也有很多種。有的還會跟你開玩笑。比如我們兩個都得了一張罰單,就是那唯一一次的打架。其實也就是我氣瘋了,想捶他,他把我手抓著不讓我近身。到法庭那裡,是個老法官。男的。比較懂世事。他就開玩笑說:我是傳統紳士型的。這件事嗎,你男的要負責。我判你付所有的罰單。他哪裡不知道實情呢。他一看就知道是典型的男人出軌,女人生氣的事。他懂人情世故,所以才沒有判我錯。差別就在這裡。那個女法官就是一個bitch.外加種族歧視。雖然我沒證據,但是我相信是不是racist,我有鑑別能力。
回復 sj5820 2011-3-8 05:56
newyorker92: 但是賬單寄來,居然超出兩百塊 it is not expensive. plumber charges lot of money for their work
你大概沒有算算我前面說的數學吧。第一個工人來到家費75。他等的時間不算。第二個工人其實是個技工。工頭說了算50一個小時。他們根本就沒有動什麼。才十幾分鐘的活。算半個小時。25+37。5=62。5再加75 就是137。5。
回復 sj5820 2011-3-8 06:13
yunmu: 你說的濱州是賓夕法尼亞州嗎?怎麼怪事總是發生在賓州。
賓州是最落後最流氓的州。我本來以為加州這種liberal州才無過婚姻。而賓州這種保守的州應該是有過離婚。我剛碰到我的江湖律師我記得有問過他。但是我忘了他怎麼回了。我一直是assume賓州是保守的應該是有過離婚。後來發現了真把我給氣瘋了。因為我知道我有問過我律師。怎麼措辭我不記得了。只記得他一付和事老的樣子勸我說,要自立啊,這樣報復對誰都沒有好處啊,什麼的。他如果告訴我是no fault 州,我就會拖幾年再做事。他是我的律師,他沒有權利judge我。他只有義務幫助我獲得最大利益。至少那時我是這樣想的。
話說為什麼賓州是流氓州。這是在我看電視連續劇John Adams 所得得領悟。那時候他們說破嘴皮子,好不容易搞到所有的州都同意要聯邦了。就是賓州不同意。那一幫混蛋就是死腦筋,只顧自己的利益。 我就說,啊,其來有自。原來賓州這種壞風氣,從那時就開始了。一個保守的州應該是要保護傳統維護女人的。卻偏偏在離婚這檔子事上居然跟了自由派的無過離婚。就tm的是一群流氓男人。
回復 新手登陸 2011-3-8 06:18
我也是通過一些案件發現美國的司法界一點都不幹凈,可以說非常的黑暗。
我的第一個案件是餐館合伙人之間的官司,我的律師延期一次,對方律師延期一次,我的律師再延期一次,對方律師再延期一次,這樣延期到三年差三天,對方突然跑來按照合同金額如數賠款給我,但我的律師費已經是天價了。最可恨的是,這些律師延期案件根本都不告訴我,更不顧我一再聲明不要延期,一直你一次,我一次的延期了三年。
回復 sj5820 2011-3-8 06:22
Cannaa: 反正在美國打官司就是難,美國司法系統好像故意設計成繁複瑣碎,就是不讓一般人打官司。
你說的對極了。想那時我去family court 問怎麼file motion. 一個個死相的不跟你說。都說你得找律師。後來我得打好幾個電話,問不同的問題。用不同的方式問問題。才猜出個大概。然後寫好motion。遞進去的時候,二話都不說,一付我很懂的樣子。結果就把那群秘書階級給騙了。照章辦事。 他們就是要find every way to discourage you。
12下一頁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5 07:10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