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聖經是一本什麼樣的書

作者:人間的盒子  於 2009-11-22 07:3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信仰探討|通用分類:其它日誌|已有48評論

好象有這個投票哈,在基督徒眼裡,聖經就是"神的教誨,字字真金的Holly Book",反基則認為是"誇大其詞、胡編亂寫、前後不一致的手抄本",普通人或者認為在當時還算智慧的,或者認為現在也還算有趣。
 
其實就是這樣答了也還存在怎麼定義和怎麼去做的問題,這基督徒們號稱是神的教誨要照著做,可碰到簡單的女人要蒙頭啊不要吃豬肉啊這麼簡單的問題就都不肯聽了,還有挺有道理的打左臉把右臉送上去啊,不要積攢地上的財產啊,不要追求華麗啊,等等的,都聽嗎?
 
另外呀,這海外憤青實在是漏掉了一個選擇,這聖經是不是該用來讓別人遵守的呀? 還可以用來對照和批判甚至謾罵詛咒別人的呀?
 
我是投了"神話故事,還算有趣的書"的票,其實,我是讀著聖經長大的,我相信自己今天的行為在網上和在生活中都算基本被認可的,這是聖經的功勞,不過不是因為聖經比別的經好,而是因為相對容易懂一些。
 
我是把聖經當成神話故事看的,人寫的,講神話故事當然是為了教育人,給人們一些道理,所以上帝如何殺人下流什麼的,我都可以理解,那不過是當時的人盡了最大的力來讓人對那根本不存在的上帝有所敬畏,最終目的是讓人們約束自己的行為,這種做法到現在來看是不是對或靈不靈,就是另一個問題了,但其實上帝沒做那些是肯定的。
 
聖經中人們最想不通和無法接受的是"不信的下地獄",這首先和大家心中大愛的上帝對不上號,而且即便要懲罰也該懲罰做惡的而不是不信的么,對吧。當然另外有些歧視性的東西也挺能讓人反感的,個人認為都是理解問題和期望值的問題,如果能夠平心靜氣地把聖經當成一本過了時的還有點可汲取的東西的普通書看,特別是注意去實踐其中的一些道理的話,還是能對自己有幫助的。
 
聖經不過是用它自己的方式講一些道理給大家而已,大家各取所需就好了,沒有理由一定要讀它,更沒有人有權利用它來對照和論斷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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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8 個評論)

回復 tanjiang10 2009-11-22 07:43
沒讀過,no comment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09-11-22 07:49
tanjiang10: 沒讀過,no comment  
你肯定下地獄,哈。
回復 tanjiang10 2009-11-22 07:51
人間的盒子: 你肯定下地獄,哈。
是啊,愈快愈好,省得受罪,哈哈。
回復 fanlaifuqu 2009-11-22 08:00
沒像你一樣讀過,但同意你的話!
回復 qionghua 2009-11-22 08:01
也不知怎麼回事,我在現實中碰到不少人自稱基督徒,可基本沒碰到象網上這裡的極端華人基督徒這樣的(除了一個)。
這裡的極端基們一方面堅持聖經完全正確,另一方面也很擅長給自己不符合聖經教導的言行找出萬般理由。一方面利用言論自由傳播歪理邪說詛咒不信的人,另一方面喜歡耍無賴想方設法禁止批判基督教的言論。
一言以蔽之就是:這裡每個極端華基都以為自己是真理和神的化身,怎麼做都是對的,雙重標準玩得極其靈活,聖經就好比手裡的麵糰,想怎麼捏就怎麼捏;只許自己放火,見別人點燈就想撲滅。
回復 hu18 2009-11-22 08:06
在國內有過中譯本,來加拿大一黑人朋友送了一本。我自己在小鎮圖書館得到一本嶄新的《PRECIOUS MOMENTS BIBLE》,軟塑裝,內有大量的漫畫和彩圖,其中新約部分凡是聖言都用硃砂字印刷。漂亮的不像書,而像工藝品。
回復 海外憤青 2009-11-22 08:10
hu18: 在國內有過中譯本,來加拿大一黑人朋友送了一本。我自己在小鎮圖書館得到一本嶄新的《PRECIOUS MOMENTS BIBLE》,軟塑裝,內有大量的漫畫和彩圖,其中新約部分凡
想要聖經簡單,渡假住旅店時,偷一本就完了,偷聖經不算偷的。
回復 海外憤青 2009-11-22 08:13
人間的盒子: 你肯定下地獄,哈。
下地獄好,天堂有什麼意思,聽起來悶死了。
回復 hu18 2009-11-22 08:14
海外憤青: 想要聖經簡單,渡假住旅店時,偷一本就完了,偷聖經不算偷的。
一、不需要。二、不可偷竊。沒必要用準則去換書
回復 海外憤青 2009-11-22 08:16
qionghua: 也不知怎麼回事,我在現實中碰到不少人自稱基督徒,可基本沒碰到象網上這裡的極端華人基督徒這樣的(除了一個)。
這裡的極端基們一方面堅持聖經完全正確,另一
主要是在網上,其實生活中,基督徒們也知道神這東西挺假的,不好意思跟人當面說,自然表現的平和些。上網,你我不見面,信口開河,可以過把癮。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1-22 08:27
qionghua: 也不知怎麼回事,我在現實中碰到不少人自稱基督徒,可基本沒碰到象網上這裡的極端華人基督徒這樣的(除了一個)。
這裡的極端基們一方面堅持聖經完全正確,另一
說得好 我剛剛就來了一個。。。。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1-22 08:30
海外憤青: 想要聖經簡單,渡假住旅店時,偷一本就完了,偷聖經不算偷的。
可是 不行呀 他要你信他 還要你拿錢信她,這個無賴的傢伙。整個一財迷。
回復 qionghua 2009-11-22 08:31
馬大哈ann: 說得好 我剛剛就來了一個。。。。
我還在宗教和世俗群組那裡和永生沒完沒了呢
回復 馬大哈ann 2009-11-22 08:34
qionghua: 我還在宗教和世俗群組那裡和永生沒完沒了呢
就是她還能有誰!!!懶得理他
回復 海外憤青 2009-11-22 08:44
馬大哈ann: 可是 不行呀 他要你信他 還要你拿錢信她,這個無賴的傢伙。整個一財迷。
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就怪不得誰了。
回復 海外憤青 2009-11-22 08:46
hu18: 一、不需要。二、不可偷竊。沒必要用準則去換書
看來你是不熟耶教的規矩了,偷聖經乃要求進步、向組織靠攏的表現,耶組織
鼓勵的。
回復 海外憤青 2009-11-22 08:49
人間的盒子: 我是把聖經當成神話故事看的,人寫的,講神話故事當然是為了教育人,給人們一些道理,所以上帝如何殺人下流什麼的,我都可以理解,那不過是當時的人盡了最大的力來讓人對那根本不存在的上帝有所敬畏,最終目的是讓人們約束自己的行為,這種做法到現在來看是不是對或靈不靈,就是另一個問題了,但其實上帝沒做那些是肯定的。。

網上的兄弟姐妹們,要記住盒子主教的佈道,對大家樹立正確的信仰有非常的啟發,也不用大家一天到晚為主啊、神啊地辯護了。
回復 hu18 2009-11-22 08:54
海外憤青: 看來你是不熟耶教的規矩了,偷聖經乃要求進步、向組織靠攏的表現,耶組織
鼓勵的。
自懂事起從不向組織靠攏
回復 comptcity2002 2009-11-22 09:25
讀不懂的書。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09-11-22 09:27
tanjiang10: 是啊,愈快愈好,省得受罪,哈哈。
上天堂更不受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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