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象有這個投票哈,在基督徒眼裡,聖經就是"神的教誨,字字真金的Holly Book",反基則認為是"誇大其詞、胡編亂寫、前後不一致的手抄本",普通人或者認為在當時還算智慧的,或者認為現在也還算有趣。
其實就是這樣答了也還存在怎麼定義和怎麼去做的問題,這基督徒們號稱是神的教誨要照著做,可碰到簡單的女人要蒙頭啊不要吃豬肉啊這麼簡單的問題就都不肯聽了,還有挺有道理的打左臉把右臉送上去啊,不要積攢地上的財產啊,不要追求華麗啊,等等的,都聽嗎?
另外呀,這海外憤青實在是漏掉了一個選擇,這聖經是不是該用來讓別人遵守的呀? 還可以用來對照和批判甚至謾罵詛咒別人的呀?
我是投了"神話故事,還算有趣的書"的票,其實,我是讀著聖經長大的,我相信自己今天的行為在網上和在生活中都算基本被認可的,這是聖經的功勞,不過不是因為聖經比別的經好,而是因為相對容易懂一些。
我是把聖經當成神話故事看的,人寫的,講神話故事當然是為了教育人,給人們一些道理,所以上帝如何殺人下流什麼的,我都可以理解,那不過是當時的人盡了最大的力來讓人對那根本不存在的上帝有所敬畏,最終目的是讓人們約束自己的行為,這種做法到現在來看是不是對或靈不靈,就是另一個問題了,但其實上帝沒做那些是肯定的。
聖經中人們最想不通和無法接受的是"不信的下地獄",這首先和大家心中大愛的上帝對不上號,而且即便要懲罰也該懲罰做惡的而不是不信的么,對吧。當然另外有些歧視性的東西也挺能讓人反感的,個人認為都是理解問題和期望值的問題,如果能夠平心靜氣地把聖經當成一本過了時的還有點可汲取的東西的普通書看,特別是注意去實踐其中的一些道理的話,還是能對自己有幫助的。
聖經不過是用它自己的方式講一些道理給大家而已,大家各取所需就好了,沒有理由一定要讀它,更沒有人有權利用它來對照和論斷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