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大小寫的幾個貼(佛教的一些說法)

作者:人間的盒子  於 2008-3-12 13:4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信仰探討|通用分類:其它日誌

從和錫安的討論解釋的貼里來的。

http://club.backchina.com/main/viewthread.php?tid=637506

 

同往錫安:

見性是不是說人對事物是非曲直的判斷,感知?若如此,動物就沒有,因為動物是沒有道德觀念,善惡觀的。

我倒是覺得心與物是二元。肉體有肉體的本能需要,而心則與思想,意志,情感,道德,倫理觀有關。當然,這裡說到的心不是指心臟,而是人的靈魂。
 
區分大小寫:
不是的呢,不涉及理性(思維)的判定,我也不知道我的舉例是否合適,試試吧:譬如你眼前的景物千變萬化,一會飛沙走石,一會小橋流水,一會極動,一會極靜,景物再怎麼變化,是景物在變,而你自身的能見、能感知的這個功能(見性)是沒有動、沒有變的。是不生不滅的,不管閉不閉上眼睛,那個見性始終存在的。

正是有分別心,所以才有痛苦,這心物一元是佛教裡面的東西,就象現在很多先師認識到的一樣:快樂與痛苦並不是與我們自身相分離的,我們就是快樂與痛苦本身,我能理解這個東西,但讓我講出來,講不好。
 
同往錫安:
不生不滅,對我來說只有神才是不生不滅,自有永有的。而我們以及萬物都是有開始的。對於人來說,肉體會滅,靈魂不滅,但靈魂將來會有不同的歸處,被基督拯救的人,會擁有不朽壞的靈體。

痛苦的來源是因為罪,但痛苦不會永遠拌隨人(它不是構成人本身的必然因素)當罪從這個世界上消除的時候,就不再有痛苦了。
 
區分大小寫:
佛教呢,講的是"自性"不滅,所謂明心見性要見的就這個不生不滅的自性本體。而身體是四大假合而成,是一個載體,會有開始與結束。

佛教的痛苦源自"業"(包括前世帶來,今生做造),個人認為"業"可以近似理解為基督教中的"原罪"。業由慾望而來,慾望由無明而來,而佛教修行所強調的戒、定、慧就是要斷這無明。

同往錫安:
還是不懂。

之前是見性,現在加多一個自性。怎麼知道這個「自性」是沒有生的?這是不是相當於靈魂啊?

業可以理解為功德,業績吧?

基督教的原罪,可能跟「業」還是不同的。原罪是生來俱有的抵擋神,與前世今生無關(本來基督教也不承認有前世)。這種原罪只有在人死了之後才消滅,所以今生人靠著修鍊是無法達到完美(圓滿的)。唯有借著基督的救贖。

慾望本身是無所謂罪或無罪的,但過度或使用不當就是犯罪了。

無明又是指什麼呢?真的可以憑著戒、定、慧消除嗎?
 
區分大小寫:
沒關係的,我自己也知之甚淺呢。

自性:這蠻難解釋,有很多種叫法,以我的理解就是未曾沾染的本來面目(對人而言),你若問我什麼是本來面目呢,我暫時只能解釋為妙明真體常寂常照的本心。自性應該是相當於靈魂。而見性是自性的一部分吧。

業:比方我們每天會做許多事情(腦力的、體力的),事情發展中及事畢后的"結果"就可以理解為業,有善業,就象你說的功德、業績,也有惡業,另外還有一種無記業,算不上善也算不上惡。

無明:無明就是一切煩惱的根本,也叫痴,就是指不能夠透徹了解事物的真相的一種狀態。好比瞎子摸象,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因為抱著自己一定正確的主觀意識,當聽到其他人有不同意見,就發生爭吵,就產生了煩惱,這也算是無明,如果全面的去了解了大象,煩惱就不會發生。

不過度呢就是需要 過度了呢就是慾望

我認為戒、定、慧(針對貪、嗔、痴)是可以消除無明的,就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智慧,所以人常常處於無明、昏沉之中,而做錯事,而痛苦,而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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