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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總統文集:蘇俄對日作戰問題

作者:jeffersonforest  於 2013-9-17 08:2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政經軍事

蘇俄對日作戰問題

內容來源:卷三十八 談話

隸屬章節:談話\中華民國三十四年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六月十二日

      接見蘇聯駐華大使彼得羅夫談話——
 主席:上次與大使的談話,大使報告莫斯科否?
 大使:本人今天來見主席,即在上次談話中,主席曾經說到蘇聯參加對日作戰及幫助中國恢復東三省領土完整問題,而且說到中蘇兩國間似應簽訂一種諒解或協定,本人曾向主席表示,中國方面關於增進中蘇友誼合作的任何具體建議,蘇聯均所歡迎,本人今日擬繼續談談這個問題。蘇聯準備開始關於締結中蘇友誼互助條約之談判,但有幾個先決條件,擬先提出討論。(大使先口誦已書就之五條件譯文見另紙。)
 主席:這幾個條件可以紀錄下來嗎?
 大使:當然可以。
 主席:(命卜道明司長用俄文記下,先讀給大使聽,校對無誤後,再用中文譯呈主席。)關於大使所提各條,俟考慮後再談。本人現在想說幾句此問題以外的話;本人在上次談話中說過,租借一類的名義,我中國人民認為國家的恥辱,我們不好再用這種名義,中蘇友誼互助條約是一種光榮的條約,如有租借一類的名義,則將失去條約的原意,如上次我說東三省軍港可與蘇聯共同使用,那是與蘇聯友好的合作,對兩國均有利益。
 大使:但是此項中蘇友誼互助條約之締定,即等於蘇聯對日作戰。
 主席:本人當然歡迎蘇聯對日作戰,我們希望與蘇聯友好合作,如果為了一個小問題而喪失兩國人民的感情,那不是蘇聯的意思。
 大使:「租借地」與「租界」不同,「租界」的意思包含著領事裁判權等等的特權,「租借地」卻不包括這樣的特權。
 主席:這些名義同樣不好用,而且問題不僅在蘇聯一國。
 大使:問題當然不在乎「租借」一詞,蘇聯如果租借旅順,自應規定租借的時期,而且領土主權完全屬於中國,並無損害。
 主席:既有租借地,便是領土主權的不完整,所以租借這種名義,切不可再用,不用這種名義,對蘇聯是有利的。
 大使:主席的意思,本人當報告政府。
 主席:請大使報告貴政府,在歷史上一八九八年旅順租借之後,繼之有青島之租借於德,廣州灣之租借於法,那是中國人民所最反對的,認為是民族的恥辱,所以租借旅順問題,不僅是蘇聯一國的問題,其他國家亦可援例講話,這樣便失去中蘇兩國友誼互助條約的原意了。
 大使:在討論此問題時,中國應看蘇聯是一個太平洋沿岸的國家,蘇聯在太平洋需要有不凍港。

 

 主席:當然,蘇聯在太平洋要求安定,中國亦然。
 大使:關於上面幾個條件,邱吉爾首相和已故羅斯福總統都曉得的。
 主席:是不是雅爾達會議談過的。
 大使:是的,是在雅爾達會議談過的。蘇聯如果租用旅順,相信決不會用以反對中國,因為問題是在共同使用武力,以反對現在的侵略國,或將來可能的侵略國。
 主席:當然不會反對中國,但不可使中國變成不平等的國家。(上樓後,回到客廳說。)我剛才看了一看歷史的紀載,就是一八九八年旅順租借於俄後,不久德國即索租青島,英國租威海衛,法國租廣州灣,這段歷史,是從俄國租借旅順起,造成了中國不平等的地位,到一九二四年,蘇聯先於其他國家放棄對華不平等條約,此後其他國家才遂漸放棄對華不平等條約。這歷史前段是帝俄的歷史,後段是蘇聯的歷史,這種史實是很重要的。
 大使:本人認為這兩段歷史是完全不同的,從前中國所處的環境與現在不同,從前是帝俄與中國所訂的不平等條約,現在是商討中蘇兩國的友誼互助條約。
 主席:從前中國的環境現在尚未完全消失,現在還可能變成這樣的環境,所以條約無論在名義和內容上,都不好用租借地一類的意思,以免在中國和外國引起不良的印象,希望將本人這點意思,鄭重的報告貴國政府。
 大使:本人自當遵照主席的意思報告敝國政府。本人今天所提出的只是幾個基本的條件,在談判進行時,自然還需要詳細說明。
 主席:宋院長約可於本月二十一日回到重慶,月底可以赴蘇,關於閣下所提各條,與宋院長商談後,當同閣下再作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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