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誰說來的美國「自由」「民主」「講人權」?這件事情算什麼?

作者:絳紫湮  於 2010-11-19 10: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湮雨雜談|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118評論

關鍵詞:

    我這個人不懂得政治,或者說是根本就不喜歡政治!整天的碼字 ,從來沒有寫過類似文字!覺得純屬浪費手指!
可這件事不寫出來 ,實在是覺得對不起,那些總是講美國怎樣怎樣的人權,自由之類話語的高論之人。
 
事情是這樣的:
 
    前天吧,家裡住的一個朋友接過電話之後說:「我靠!這叫TMD什麼民主人權啊」大家正在飯飯,聽了不由自主的抬起頭來看著這個朋友.
 
    原來,這個朋友有個老鄉,一年前去了美國,幾天前在紐約大街上行走的時候 被警察抓了起來。之後又放其回了家。約定她6個月后開庭,這期間不可以打工。因為這個人沒有任何合法的居住權。
 
    其實這也就算拉,誰叫她「黑」著的呢?在說了打工不打工他們怎麼知道呀,6個月開庭?去他的 ,逃之了事~
 
    原來還不止這些,最最可氣的是:他們(我不知道說啥機構,警察局 移民局 ?)居然給她的腳脖子上套上了個腳環!就和很多人喜歡看的動物世界的一些動物一樣,套上個腳環隨時隨刻可以監視其動向!簡直是不可思議!居然給人帶上腳環!額滴個神呀!
 
    問之:拆下來它不就得拉?答曰:一拆下來就會自動報警!!
 
    這個人很可憐,說是花了很多錢去的,如今開庭一定會被遣送回中國。這樣子可慘了,因為錢是 借的高利貸,,
 
    有高人給她指點:現在唯一可以避免被遣送回中國的方法就是:懷孕! 可是她老公在中國呢,,,,
後記:
 
    今日得到的消息是決定:聽從高人的指點:抓緊時間 爭取在了六個月內 懷孕!
 
 
 
筆者感慨萬分 仰天長嘆!
 
大話王美國!
可憐的可嘆的我炎黃子孫!

高興
1

感動
24

同情
5

搞笑
3

難過
1

拍磚
4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39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118 個評論)

回復 oneweek 2010-11-19 11:02
有別的事情吧? 沒有WARRANT 警察哪裡會因為在街上走 抓人。
休斯頓一大堆非法移民, 沒有聽說多少人在街上走給抓了起來。
回復 絳紫湮 2010-11-19 11:08
oneweek: 有別的事情吧? 沒有WARRANT 警察哪裡會因為在街上走 抓人。
休斯頓一大堆非法移民, 沒有聽說多少人在街上走給抓了起來。
這就不知道了 ,反正此人非常的老實
不過無論如何也不能給人帶腳環呀
回復 xinsheng 2010-11-19 11:14
民主是相對的,某部分人得到民主,另某部分人就失去民主。。。
回復 marnifan 2010-11-19 11:24
戴腳環通常要過庭有法庭准判的。。只是非法移民應該不會這樣。感覺你並不知道事情的全部啊
回復 marnifan 2010-11-19 11:26
絳紫湮: 這就不知道了 ,反正此人非常的老實
不過無論如何也不能給人帶腳環呀
house arrest - 就會戴腳環,很多明星還戴呢,象Lindsay Lohan, Martha Stewart, 不光只對炎黃子孫
回復 marnifan 2010-11-19 11:29
這個和美國的民主,人權有聯繫嗎?戴腳環是要經過法律程序的
回復 ww_719 2010-11-19 11:38
找律師吧...如果沒錢,那就找public defender attorney(公設辯護人律師
),當然你也許不知道全故事,估計她真的犯了什麼罪,你不知道呢.哈哈..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0-11-19 11:42
昨天美京近郊縣主管受賄案交保後就要帶腳環,等候出庭,現在還在縣政府工作。
帶腳環是平常,並不嚴重。
回復 東方客 2010-11-19 11:51
和你一起喊一聲"額滴個神呀!",美國現在還用上腳環這個東東了呀   
回復 oneweek 2010-11-19 11:55
絳紫湮: 這就不知道了 ,反正此人非常的老實
不過無論如何也不能給人帶腳環呀
看犯的罪有多嚴重, 有的是要帶monitor的。 跟人權自由沒有多大關係吧?

有時候人會改變, 我的朋友把老婆殺掉了。 你要是法官就好了, 我可以找好幾個人去說, 此人非常老實。 希望你判決他無罪。
回復 人間的盒子 2010-11-19 12:10
最好的辦法不是罵罵共產黨,入個輪 子什麼的么。
回復 在美一方 2010-11-19 12:15
  
回復 xqw63 2010-11-19 12:31
「幾天前在紐約大街上行走的時候 被警察抓了起來」
這個情節肯定不真實,沒有犯法和授權,美國警察在大街上不敢隨便抓人
回復 hu18 2010-11-19 12:44
昨天和內子看電影《預產期》,劇中人因在飛機起飛前在機艙內打電話被保安用電擊槍放倒,並被趕下飛機。我覺得這情節是為了喜劇效果的誇張。
結果剛從美國回來的內子說:紐約和華盛頓就是這樣的,草木皆兵。波士頓、費城稍好點,也是滿地警察。隨時準備抓人。氣氛和加拿大不一樣。
回復 meistersinger 2010-11-19 12:59
故事好象缺了點什麼。
回復 烏卒卒 2010-11-19 13:07
同情一把
回復 早安太陽 2010-11-19 13:25
她咋真倒霉哩?
回復 珍惜眼前 2010-11-19 13:32
美國五十州(其實五十一),每州刑稅律法不同。紐約,華盛頓DC是恐怖組織頭號目標,若遇上神經兮兮的(授權反恐‧‧輯毒便衣)警察,心荒荒的偷渡客在街上被人疑神疑鬼的給抓了起來並非編織故事。。。額滴個神呀!同情中!
回復 daomeidan 2010-11-19 13:52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會有辦法的。
回復 尖兒媽 2010-11-19 14:26
為什麼要去美國呢?若是非法,那也沒法兒說。不過就是非法一般也不是警察管的。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00:00

返回頂部